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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交接班管理制度

作者:由 精益諮詢劉智老師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22-12-03

精益生產管理

班組長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範生產班組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確交接班的方法、內容和雙方責任和權利,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責任心,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確保生產穩定、連續、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執行期間的生產裝置班組交接班的管理。

三、職能分工

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交接班的管理。

四、定義

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產班組在完成工作時間即將下班,下一生產班組即將上班,兩個班組進行工作交接的過程。

五、交接班程式與內容

1、交班準備

(1)一次全面檢查:

交班班組員工在交班前1小時在保證正常生產的同時,必須對本崗位裝置執行、生產操作、公用工具、安全文明生產(環境整潔、整理)情況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2)做好交接記錄:

交班前20分鐘將本班生產、衛生、工具等檢查情況真實詳細記錄在《交接記錄表》上。

2、接班準備

(1)準時到崗:

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公司,按規定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到達自已崗位,保證有足夠的時間瞭解本班工作任務和上班工作情況,並進行預先檢查,一般要求提前10—15分鐘到達崗位。

(2)檢查簽字:

接班班組人員到達各自崗位後,檢視交接班記錄,認真聽取並詢問交班者介紹,進入現場對所屬生產、機械裝置執行、操作、衛生、工具用具、安全等情況,進行逐項檢查,重點生產部位要重點檢查,一點一點的交接,重要的生產資料一個一個的交接,重要的工具一件一件的交接。特別注意應將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以及注意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員對以上內容核對無誤,符合交班規定的條件,向接班的當班班長報告、確認,待正點時間方可在記錄表上簽字,然後由接班班長召開班前(後)會,聽取各崗位工人彙報後再佈置任務和指出交接班中應注意事項。

3、召開班前會

①召開班前會時間:交班班組下班時間之前10分鐘,接班班長應組織全體班組成員開班前會(10分鐘內)。

②班前會地點:車間內

③會議主持:接班班長

4、班前會議過程

①接班班組員工在車間集合列隊召開班前會。

②接班班長點名考勤。

③交班班長作交班報告。

④生產部門或相關專業管理人員作指示或簡短培訓。

⑤接班班長安排本班生產任務與生產注意事項。

⑥接班班長(或班組安全員)強調安全生產有關事項。

⑦接班人員無異議後,接班班長宣佈同意接班,班前會結束,各崗人員到崗位簽字接班。

⑧接班者未簽名以視未接班,簽名後以視接班,交班中出現異議的,由交班班長安排或雙方班長協商解決。

⑨交接班手續完成後,由交接雙方班長填寫交接班記錄,將交接班情況詳細記錄,並在記錄上簽字,以便查考。必要時,交接班班長還應各自召集本班人員開班前會和班後會,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或進行班後總結。

五、交接班內容與要求

交接班者在交接前應認真檢查各工藝控制點和裝置運轉情況,並認真填寫交班記錄,主動向班、組長彙報生產情況,交班時應在現場詳細、如實地向接班者介紹生產情況,做到:

“十交、十不交”

1、“十交”內容及要求

(1)交生產進度產量完成情況:

交本班生產、工藝指標、產品質量、產量入庫和任務完成情況;

(2)交裝置執行情況

:當班期間裝置開、停時間,停機原因。若遇裝置故障,則必須說明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處理情況、遺留問題以及其它注意事項。交接中對重要的崗位、關鍵的裝置及有關安全附件,操作控制儀表執行使用及維護保養情況等要逐一交代,不可疏忽。

(3)交安全

:交當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環保、事故情況。不安全因素(不正常情況)排查及已採取的預防措施和事故(包括事故隱患)處理情況;

(4)交公用工器具是否齊全、完好:

認真交接清點工具、用具和各種消防、防護器材,數量齊全、清潔完好並檢視其質量缺損情況工具損壞或遺失要詳細說明原因。

(5)交工藝指標過程控制情況:

交重要的資料、重要的工藝指標執行控制經驗和注意事項情況和為下一班所做的準備工作要認真交接。

(6)交臺賬記錄:

交原始記錄是否正確、清楚、完整。

(7)交生產線上存放的原、輔材料是否與生產任務單要求使用的材料相符。

及產品質量及存在的問題。

(8)交接公司檔案、通知、通報、指令等有關內容

(9)交衛生:

交接崗位區域環境衛生和裝置衛生整潔情況。

(10)交裝置、管道等崗位跑、冒、滴、漏情況

2、“十不交”內容與要求

(1)生產不正常或事故隱患不明未處理完不交接;

(2)裝置維護不好或情況不明不交接;

(3)崗位責任區內清潔衛生未清掃的,區域不清潔不得交接班;

(4)原始記錄不全、不齊、不準、不清楚不交。

(5)接班者馬虎、不嚴格,指標任務未完成,原因不清不交接。

(6)遇事故正在處理或正在進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裝置運轉正常後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時,經領導批准,進行交接班)。

(7)接班人酒後上班或精神狀態嚴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

(8)接班人員未到崗的,不得交接班;

(9)工具、用具、儀器儀表不齊全、或未清理、未點清不交接:各工具損壞或遺失要詳細說明原因,分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賠償手續。

(10)交、接班人不簽字的,不得交接班。

六、交接班注意事項

1、對口交接:

交接班員工應做到堅持原則、發揚團結協作的風格。交接班均需本人進行交接,不得委託他人。接班人員與交班人到齊後,由交班班長和接班班長、各崗位交班組長與接班組長、交班組員與接班組員相互對口交接。

2、交接事項:

用記錄和口述方式,真實詳細地向接班者交清當班安全、環保、生產和裝置執行狀況、操作體會、注意事項,發現問題或隱患,主管指示等,如當班有事故或異常情況發生過,必須要講解事故或異常情況發生經過、可能的原因、事故損失情況、事故的處理情況和經驗教訓等內容,交班者應在現場說清楚。交班者應如實向接班者反映生產狀況,接班者應認真、仔細檢查生產各方面是否正常,做到交接班清楚。

3、“五清”和“兩交接:

交接班時應謹慎細緻,應該看到的就要看到;應該聽到的就要聽到;應該用手摸到的就要摸到。交接時應做到“五清”和“兩交接”

(1)“五清”即: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2)“兩交接”即:現場交接和實物交接

現場交接:指現場裝置(包括二次裝置)經過操作方式變更或檢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別是接地線,裝置存在缺陷,保護的停復役、變更和定值更改,訊號裝置情況,要在現場交接清楚。

實物交接:指具體物件如:檔案通知、公用工具用具、儀器儀表等物件要交接實物,不能只進行帳面交接。

4、接班未明事宜:

在交班過程中,接班人員對現場檢查、臺賬記錄、生產操作經驗和方法、事故的原因、安全生產、質量、裝置、環保等相關的內容提出異議,交班人員應一一解答,對達不到交班條件的應及時整改,特殊情況整改後仍達不到交班條件,應向上級彙報,協商解決。問題未解決前交班班長和崗位所在人員不得離開崗位,繼續處理遺留問題,接班者先接受本崗位爭議工作外的其他工作,並有義務配合、協助交班者共同處理遺留問題。

5、接班離崗:

(1)交接班在接班人員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員不得離崗,應在接班人員檢查完畢正式簽字接班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以後發生的情況由接班者負責;

(2)交班者如有故障未處理完畢,需接班人員同意方可離崗,如有疑問應立即立即向接班班長彙報。

(3)若在規定交班時間內接班人員未能按時到崗接班,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但責任應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班長可向上級請示同意後可以進行交接班,但接班崗位的人員安排由雙方班長協商解決。一般情況由交班人員繼續頂崗,直到接班人員到崗。特殊情況時,可由主管領導指定接班班長臨時頂崗。

6、交接班責任追究:

(1)交班人員如有遺漏問題沒交待(指接班不易發現的問題)而產生的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

(2)交接班前發生或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發生和發現的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

(3)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交接班記錄為準,凡遺漏應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負責;凡未認真檢視、理解交接班記錄,或對自己不清楚的事項又不及時詢問的,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雙方都沒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雙方都應負責。

(4)若各崗位交接不符合規定,接班者可拒絕簽名,同時彙報班長,問題解決後,交班者才可下班,接班者應迅速將生產恢復正常。

(5)接班人員在交接班前檢查過程中,馬虎了事,未發現交班人員的記錄與現場不符,且已經簽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顯證據證明為上班責任的外,原則上所有責任由接班人員承擔。

(6)接班人員在接班後操作有誤出現的不良後果由接班者承擔責任。

(7)接班者一上班就發現交班者有故意隱瞞事故或異常情況之嫌,證據確鑿的,但接班者已接班,接班後又發生了不良後果,由交班者承擔責任。

(8)交接班有分歧時,儘可能由兩班長協商解決,兩班有異議且可能對生產有嚴重影響、確有重大原則問題爭執不下的,可直接向主管彙報,主管應即時處理解決。

(9)交班過程中嚴禁推諉扯皮、故意刁難或拖延時間。

(10)特種裝置、附屬裝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開蓋或開車試用檢查驗收。

7、交接記錄:

(1)各崗位必須按要求設定交接班記錄本,為方便管理,交接班記錄本的格式及紙張大小,由生產技術部統一規定和配置。各崗位的交接班記錄本應放置在崗位較明顯或固定的地方。

(2)崗位交接班記錄本應認真按要求填寫,格式力求簡捷,文字表達力求清楚、詳盡,以免產生歧義,各交接班員工不得敷衍塞責,馬馬虎虎。

8、交接生產:

各崗位員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後,應立即投入到生產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藉口以各種理由或是交接班問題而拖延時間。

七、監督檢查與考核

1、生產管理人員(部門主管、經理、廠長)與有關專職管理人員不定期參加和抽查交接班,監督、檢查交接班制度落實情況並及時規範其要求、程式及內容。對崗位交接班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指導。在檢查交接班的同時,還應檢查員工的勞動紀律、安全操作情況、著裝以及上崗操作證等。

2、班長對本班交接班是否到位負主要責任,副班長、組長負連帶責任。

3、交班不清私自下班的,按早退處罰。

4、交接班記錄填寫不規範或提前填寫的,一次罰款20-50元。

5、因交接班不清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按事故責任追究辦法加重處罰。

6、對於在交接班過程中有違規的,生產部根據《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生產班組考核管理規定》、《生產員工考核管理規定》給予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八、本制度流程圖

班組長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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