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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等到底該如何理解?

作者:由 範疇邏輯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21-11-05

相等的哲學邏輯定義:相等{涵蓋/蘊於}:

相等是涵蓋化的蘊於

相等命題{}→←{}真值表:相等→←是物態屬性命題,指命題中的前後兩構成物態是同時存在而且是相等的,但在所佔據的空間位置上必須不相同。如果從集合論的角度來表達的話,

物態就是集合{}。【集合論是基於本體論哲學的分類理論,它是把事態也當做物態來處理的,事態和物態不分地都看成是‘實體’。當然這在處理屬類問題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集合{}是適用於所有四時態的,但在處理歸體問題時就顯然不足夠了

相等到底該如何理解?

相等命題是以某集合‘既涵蓋又蘊於→←’另一集合來表達相等的

。涵蓋→和蘊於←都是更基本的命題。涵蓋→和蘊於←是互逆的,即(p∈→q∈)=(¬ p∈←¬q∈)。

a、從相等的命題符號式{}→←{}可知,如果某集合{1}的存在是真1的,同時另一集合{2}的存在也是真1的,那麼{1}→←{2}就是真1的。因為兩集合同時存在於不同空間,即空為異,所以可以做出→←比較。

b、從相等的命題符號式{}→←{}可知,如果某集合{1}的存在是真1的,同時另一集合{2}的存在卻是假0的,那麼{1}→←{2}就是假0的。因為兩集合並未同時存在於不同空間,即空為同,就是一個存在而另外一個不存在,所以不可以做出→←比較。

c、從相等的命題符號式{}→←{}可知,如果某集合{1}的存在是假0的,同時另一集合{2}的存在卻是真1的,那麼{1}→←{2}就是假0的。因為兩集合並未同時存在於不同空間,即空為同,就是一個存在而另外一個不存在,所以不可以做出→←比較。

d、從相等的命題符號式{}→←{}可知,如果某集合{1}的存在是假0的,同時另即一集合{2}的存在也是假0的,那麼{1}→←{2}就是真1的。因為兩集合同時不存在於不同空間,即空為異,所以可以做出→←比較,即某時態不存在於某空間→←另時態同時不存在於另空間。

總的來說,全部的5個屬類命題都一樣,因為命題中的前後兩物態都是在時間上相同而在所佔據的空間位置上不同的,所以只需要考慮所佔據的空間位置的異同就足夠了。

要特別主意的是,從相等的定義可知,

相等是指兩個集合大小的相等或個體範圍大小的相等,而不是兩物的全同。世界上沒有兩物件是時空質全同的。相等與兩物全同是兩碼事。

標簽: 集合  相等  命題  存在  物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