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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會計學》第二十章 租賃:究竟是費用還是資產

作者:由 劉澤宏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18-03-25

注:本文是網文版,是網文版引起了知乎和出版社編輯的興趣,後來才有幸受邀出版了正式的《簡單會計學》。正式出版的讀物和網文版的不一樣。

租賃:也許並沒有那麼簡單

租賃,從法律講即是針對租賃標的一段時間內使用權的交易。

在很長的一段時期裡,會計都是將租賃支出當作費用來處理的,也沒有任何人覺得這樣做有什麼問題。畢竟對於普通的個體戶來講,租賃關係中產生的租金費用跟水電費用的貌似是一樣的,都是交易雙方事先約定好月租金額或年租金額,然後到期支付,一方獲得使用權,一方獲取租金。只不過有時是提前預付租金,有時是期後補繳租金而已。這個付款模式上的差異也完全可以用複式記賬法予以體現,並不是麻煩的事情。

對於預付租金的形式,在付租金的時候,承租方做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貨幣資金

每過一個月,承租方就將預付的租金的一部分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為費用,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而對於出租方呢?出租方收到的承租方預付租金,其實是自己的預收租金。預收租金是一項負債,表示自己收到了錢但還沒有提供相應的產品,即被租賃標的的使用權。所以,他要做的分錄是:

借:貨幣資金

貸:預收賬款

每過一個月,則相當於出租房提供了相應的租賃標的使用權,也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收入:

借:預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

對於先使用租賃標的後付租金的模式,承租方相當於使用了標的卻沒有付款,所以,承租方的每個月應該做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賬款

待到付款時,再根據付款的金額沖掉之前記錄過的應付賬款:

借:應付賬款

貸:貨幣資金

對於出租方呢?出租方給承租方提供了租賃標的的使用權,但未及時收到租金,其實是自己的應收賬款。所以,提供過使用權後:

借:應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

等收到款項了,相當於是應收賬款變現:

借:貨幣資金

貸:應收賬款

這種處理貌似非常合理,如果不是商業模式的不斷進化人們也不會意識到,其實租賃還可以有別的內涵。說到這我們就不得不提航空公司的經營模式了。我們知道,開一家航空公司可不是簡單的事情,這往往需要鉅額的資金,因為飛機的採購和飛機的保養都需要很多的資金,飛行員和空乘人員的工資也是不小的數目。特別是飛機的採購,買一架飛機就要一億美元左右的資金,如果要建立一個稍有規模的飛機梯隊,那就是幾十億甚至是上百億的資金才能搞定了。

對於一個想在航空業一展拳腳的商人來講,開一家航空公司就像是北漂的年輕人想在北京內環住上套大房子一樣。如果你很有錢,你可以選擇全款買房,如果你稍微有錢,你可以選擇付首付買房,可如果你一般有錢,你可能就只能租房子了,如果你基本沒錢,那還可以貸款租房子。想開航空公司的商人就會想到,如果我買不起這麼多的飛機,那我可不可以租飛機呢?

當然,這是一個非常經典的解決辦法,租飛機。問題來了,找誰租?飛機這東西又不跟房子一樣,遍地都是,飛機也只有航空公司才會有,難道我找別的航空公司租飛機?當然不靠譜。不過沒事,飛機不是遍地都是,但錢是遍地都是,找大財主,勸他買個飛機,我再租過來不就好了?誰是大財主,銀行呀!

於是就找到了銀行,讓銀行幫忙買下飛機,自己再把飛機租下來,每年付一筆租金就好了。

銀行覺得好像靠譜,但問題來了,我出錢買飛機,你把飛機給租走,這跟我借你筆錢,你去買飛機,然後每年等額本息還款,看起來是一樣的呀。

沒錯,這就是租賃的另外一個內涵——融資

我們用一張圖來模擬下,針對租飛機並付租金的模式來講,商人相當於經歷了什麼:

《簡單會計學》第二十章 租賃:究竟是費用還是資產

他透過租飛機獲得了一架可以使用的飛機,同時有了日後不斷支付租金的義務。這比起直接買飛機的好處在於不用一次性付很多的款,如果他有一億美元,他剛開始就可以租十幾架飛機,而不是隻能買一架飛機用,經營規模可以迅速擴大。

那對於直接從銀行借錢買飛機並償還貸款的形式來講,又發生了什麼?

《簡單會計學》第二十章 租賃:究竟是費用還是資產

其實依然是有了架可以用的飛機,未來要還的錢不叫租金,而叫本息。可本息和租金本身都是支付的現金,其實本質上是一樣的。

兩種模式唯一的不同在於,飛機的所有權在租飛機並支付租金的模式下是屬於銀行的,而在借錢買飛機並償還本息的模式下是屬於航空公司的。

對銀行來講哪種模式更安全呢?當然是前者了,因為銀行控制了所有權,如果航空公司違約不支付租金,從法律上講它可以選擇把飛機收回來並賣給或租給其他航空公司,以彌補自己的損失。所以,租賃的形式其實相當於在借款買飛機的模式下增加了一個抵押物,即飛機。對銀行來講,有抵押的模式當然比沒抵押的模式要安全了。

正是因為商業上有了這種“以租代融”的商業模式,財務意識到,單單用使用權的轉移來理解租賃是不夠的了,租賃有時不僅僅為了解決使用權的問題,其實還是為了解決融資的問題。有些租賃從本質上講並不是租賃,而是融資。租金其實就是本息,租賃標的其實就是“本金”。

基於這個認識,我們該如何做分錄呢?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應付款

其中固定資產確認進來以後跟著其他固定資產一樣,該怎麼折舊就怎麼折舊。而長期應付款則跟其他的債務一樣,按照攤餘成本法,該怎麼沖銷就怎麼沖銷。

問題: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既然會計師意識到了租賃可以有兩種實質,要麼是開頭所說的,水電費的模式,我們專業上稱之為

經營租賃

,要麼是後來所說的,租飛機的模式,專業上稱為

融資租賃

。那問題就來了,對於特定的一個租賃業務,到底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呢?如何區別?

最開始,各國的和國際的財務報告準則中,給出了一個很複雜的分類標準,這個分類標準是從融資租賃的特徵出發制定的,一般來講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在租賃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明確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第三,租賃期佔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第四,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實質上幾乎相當於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五,租賃資產具有特殊的性質,並且只適用於承租人。

第六,承租人可以撤銷租賃,但由承租人承擔撤銷租賃所帶來的損失。

第七,殘值波動所帶來的損益由承租人承擔,例如租賃期末的租金折扣相當於出售收入的大部分。

第八,承租人有權選擇以遠低於市場租金的價格續租。

可以看出,這幾點既不易理解和也不容易判斷。到底是要符合全部,還是隻用符合大部分,還是隻要部分符合呢?判斷中要用到的眾多指標又如何確定呢?等等,總之實務中很多企業都表示無法有效運用這個繁瑣的分類標準。最後的結果是,不僅沒有起到預期的作用,相反給一些企業隨意調節自己資產和利潤的視窗。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企業在操作中都更願意將租賃劃分為經營租賃,而非融資租賃,這是因為,經營租賃下,企業不需要確認大額的負債。但在融資租賃下,則需要確定大額的負債,這會導致企業的總資產負債率頗高。

於是乎,就在近期,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均頒佈了新的租賃準則,分別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IFRS16),和《美國會計準則彙編第842號—租賃》(ASC842)。這兩個準則均將於2018年底到2019年初正式生效。

新準則可以說是邁出了非常大膽的一步,它要求企業將幾乎所有的租賃都按照融資租賃的模式來處理,除非租賃時間很短或者租賃的金額較低。這意味著存在較多租賃的航空、商貿、電信、零售和金融公司都將在未來確認出較大數額的融資租賃負債,大幅推高它們的總資產負債率。

對新準則的採用,各方的意見不一。毫無疑問,這將減少口徑不一的情況,減小主觀判斷的空間,但卻衝擊著人們長期以來形成的慣性認識:難道我能把房東租給我的房子算作我的資產了?

但不管結果和影響怎麼樣,這都說明著會計學從來沒有迴避爭議,而是在正視著爭議,並在做著大膽而有開創性的調整,它一直在進步,一直在改變。

前十九章:

《簡單會計學》第一章 會計:人類最古老的語言

《簡單會計學》第二章 人人都有一張資產負債表

《簡單會計學》第三章 從個人到公司,從臺前到幕後

《簡單會計學》第四章 資產負債表主表的初步分類

《簡單會計學》第五章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引入

《簡單會計學》第六章 綜合收益表和附註的引入

《簡單會計學》第七章 T字圖:將經濟活動視覺化

《簡單會計學》第八章《現金:最簡單的也不簡單》

《簡單會計學》第九章《存貨:榴蓮芝士蛋糕多少錢?》

《簡單會計學》第十章 《固定資產:燃燒吧,打蛋機》

《簡單會計學》第十一章 資產減值:事前諸葛亮

《簡單會計學》第十二章 防不勝防的高利貸

《簡單會計學》第十三章 怪味蛋糕的神秘配方

《簡單會計學》第十四章 合同收入確認

《簡單會計學》第十五章 集團公司:這裡誰說了算

《簡單會計學》第十六章 合併報表的基本思路

《簡單會計學》第十七章 收購:買來的盒子也是盒子

《簡單會計學》第十八章 合併:一些更普遍的情形

《簡單會計學》第十九章 合併報表的特殊情形

後三章預告:

第二十一章 或有事項:報憂不報喜

預計負債

或有負債

或有資產

第二十二章 分紅:發錢還是搶劫?

現金分紅:發錢發錢

配股分紅:搶劫搶劫

紅股分紅:套路套路

第二十三章 比率分析:比率是工具,分析是核心

盈利能力指標

短期償債能力指標

長期償債能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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