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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白馬非馬”

作者:由 放火燒太陽 發表于 攝影時間:2019-09-28

“白馬非馬”作為一個著名的邏輯詭辯謬論,丟擲了一個人人可以知其錯卻難以證其錯的命題。千百年來人們對此爭論不休。但是錯的不可能一直錯下去,今天,我就要用唯物主義辯證法來破解這個命題。

“白馬非馬”這個命題用通俗的語言來解釋就是:“白馬”不等同於“馬”。在這個解釋下,任何人都明白“白馬”和“馬”是兩個概念,無法等同起來,是不證自明的公理。但是用這個邏輯來逃離罰款,卻是詭辯的弟弟行為。

“白馬”這個概念和“馬”這個概念之間的關係不止有“白馬”概念不等同於“馬”概念的關係。還有“白馬”概念包含於“馬”概念這個關係,即:“白馬”屬於“馬”,用數學的話講就是:“白馬”是“馬”這個集合的子集。

因為,唯物辯證法認為,一切事物都有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質。本質是一切事物特殊性的原因。所以,一切事物都具有特殊性。但是,抽離特殊性,事物都還具有一樣的共性。比如,所有事物的共性就是客觀實在性。所有事物的個性就是各個事物不同的具體形態。而抽象就是從特殊形態中抽離出一般規律。人可以認識馬,把紅馬白馬都認為是馬而不是紅狗綠豬就在於人從所有具有不同顏色的馬身上抽離出了所有馬的共性,組成“馬”這個概念。

“白馬”與“馬”的關係,就是個性與共性的關係。共性寓於個性之中,馬共性寓於各種各樣不同的馬個性之中。離開了馬的個性,就不會有具體的馬,離開了馬的共性,我們就無法辨識馬。而公孫龍所騎的白馬,就是“馬”這個概念的特殊具體化。是具有所有馬的共性且具有單獨馬的個性的組合。由於“馬”這個概念的純粹的思辨的抽象,不是感性的,具體的存在。我們辨認的馬也是“馬”概念的種種具體形態,即特定的馬,至於“馬”概念本身只是從這些具體馬中抽象的一般概念。我們每天可以感受到有具體形態的物質,但卻從來不能感受到一般的,抽象的物質。我們可以吃蘋果,香蕉,梨等具體水果,卻無法吃到除去了蘋果,香蕉,梨等具體形態的,抽象的水果。而公孫龍只承認白馬的個性,否認白馬所帶有的“馬”的共性。不承認白馬是馬的具體形態。把抽象的“馬”概念去掉顏色來與白色的馬來做比較。割裂了馬的特殊性和馬的一般性之間的統一。守橋士兵所依據的法律:“馬”過橋要交過路費。這之中的“馬”不是排除一切顏色的抽象馬,而是包含一切顏色的具體馬。而公孫龍所騎的白馬,自然是具體馬,需要交過路費。

標簽: 白馬  共性  概念  具體  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