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人性,法律,人如何排序?
當然是人性第一,因為人性是道德存在價值的前提。然後是道德,道德是用來約束人性的為了自己的私利而背離人性的唯一自律手段。最後一位當然才是法律,因為當法律開始具產生現實意義的約束作用時,說明人類已經背離了人性並且拋棄了道德自律。
所以第一不能違揹人性,違揹人性必然導致道德律的崩潰,道德律崩潰,必然導致嚴苛法制的加劇,嚴苛法制的最終便會產生猛虎苛政,猛虎苛政是通往終極崩潰的門徑。
怎麼排序我說不上來。
我只知道,你排在最後的那個名詞會決定一批什麼樣的人來和你對線。
人性決定了善惡二分的道德選擇,法律提倡善,懲罰惡。
一個社會文明的進步往往是由法律強制道德,以提升整體社會的人性高度。
而決定文明真實高度的就是整體社會的人性高度。
這個問題首先看是哪個宗派吧。
倘若是基督教倫理的,那麼,道德屬於上帝,人性為上帝和魔鬼分別賦予,法律呢看是誰定的。所以排序上,先道德,後人性。法律倘若是教法比如摩西的戒律或天主教教法,是上帝的規定,在道德之前。倘若是善法,在道德與人性之間,倘若是惡法,排最後。
倘若是現當代自然主義倫理觀的,道德來自於人性,法律來自於道德。所以,是人性|道德|法律。
倘若是中國道家學派的,當然道德是第一的,然後法律呢,為了自由,要逃離到法律限制範圍之外,人性則是要避免的,因為要合道嘛。所以是道德,法律,人性。
還有一種,比如說儒家傳統上,道德與人性的關係不好說,道德是有人屬性也天屬性的,大部分人是不具備完整道德的。所以道德在前,人性與法律的關係呢,取一個例子,舜為天子,其父瞽叟殺人,孟子說,舜應該棄天子位,負瞽叟而逃。孔子則說,父子相隱,直在其中。那麼就是人性在法律之前。當然也可以說,從善的角度上說,人性即善性即道德,比如王陽明說天理即是人慾。但是,惡性怎麼回事,不知道。所以應該是(道德=人性),法律。
從法家角度來說,那麼法肯定是很高了,但是,法家講的是人性,尤其是人的惡性,立法的前題,是順從人性(雖然結果上往往是反人類的)。用人的趨吉避凶的本能來立法以操縱社會。至於道德,廣義上講,功利主義就是道德,一切在道德之中呢,從狹義上說,狹義善性在法家中無空間可說。所以,是人性,法律,道德。
如果說不考慮體系,從個人的角度講,或者說庸俗功利主義。
那就首先是不能違法,不能違法,不能違法,重要的事說三遍。然後考慮人性,以人的愛憎好惡來決定行事方法,這個宗師是卡內基,以及厚黑學。道德的話,便(bian4)宜(yi 2)麼?便宜來兩斤。於是,就是法律,人性,道德。
君自擇之。
道德是倫理規範,人性是人的天性,法律是強制性的規範。
人性是法律和道德的根據,同時人性也是法律和道德的目的,法律和道德的目的在於止惡揚善,道德以教化人性,法律以制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