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會有張萬森這種男生的存在嗎?
我的回答就是:沒有
張萬森是個很優秀的人,成績好,性格好,還很專一。
為什麼現實中不會有張萬森這樣的人呢?先從對林北星的喜歡來說,小時候只是因為林北星保護了張萬森 鼓勵了張萬森的夢想 張萬森就對林北星產生了好感,並且初中為了林北星跳級成功(即使不在一個學校)加上小學一共九年 一直喜歡林北星 放在我們現實生活中 小學懂什麼是喜歡嗎?還有在初中 能堅持喜歡一個人三年已經都很不容易了 更不用說九年了 當然 高中張萬森依然喜歡林北星 高一他們在一個班 但是林北星和他並沒有什麼很深的交流 喜歡這種東西要靠長時間的聯絡才會保持 何況張萬森默默守護林北星將近十年都沒有說上幾句話(我說的是沒有在另外一個時空)可能你會說張萬森的性格就是這樣:沉得住氣!可是在2022,我們都太渴望被愛了 我們巴不得每天都纏著她 換位思考 在2022你喜歡的女生都沒有和你說過話 你的這份喜歡會維持多久呢?所以說 張萬森的這種默默喜歡你十年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是很少有的 甚至張萬森為了林北星放棄了無國界獸醫的考核 如果換我 我肯定選夢想 為什麼呢 如果我是張萬森 我有把握去做這件事 我很有可能透過考核去做無國界獸醫 可是張萬森還是選擇了留下來和林北星一起高考 一起去北京上大學。…………
家人們我來更新了 我發的這篇雖然不長但還是有很多人關注 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見解 說自己也有遇到像張萬森的人 所以我們把格局放大!!你說他是他就是
為什麼我這樣說呢 評論區好多朋友說 自己遇到了一個像張萬森那樣的人 喜歡她很久很久 只是暗戀沒有告白 可是啊家人們!!!!張萬森的暗戀天花板不只是暗戀了多年啊!
他喜歡了林北星11年吧 這是第一個體現 第二個體現出他是暗戀天花板的是:他用自己出國的20萬幫了林北星的哥哥林大海 目的就是不讓林北星受到傷害 如果林北星沒有回去就不會知道是張萬森把錢還給他的 而且他也沒有告訴林北星是他幫她哥把錢還上的 他不會用錢來博取林北星的關注 第三點!為林北星墜塔(不知道死沒死)這個我相信現實生活中沒有幾個能做到吧。
上面這三點 大家最多也只能做到第一點
張萬森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 只是電視劇而已 大家看看就行了 不要太過於較真 不過我還是會希望大家能夠遇見自己的張萬森
2023《一閃一閃亮星星》電影版 我們電影院見
也許有吧,張萬森的愛我們知曉了,其他人可能還未被發現。
最近大火的《一閃一閃亮星星》中,張萬森真的太意難平了。
這也激起了我塵封的過往。所以我今天想以上帝視角講述一個我朋友的故事。
這是個,真實的故事。
可能因為年代久遠,很多記憶都模糊了。但我儘量還原我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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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平安的時候,是在寄宿制初一逃早操的時候。
那時候全國都在實行「陽光少年長跑計劃」。
所以上午兩節課後的三千米課間操真的可以嚇哭好多女生。
那時候我偷懶,去醫院開了個證明,加上先天性心率不齊。成功獲得逃操假條,加入「少弱病殘」走操隊伍裡。就是大家以班級為單位圍著操場跑四圈半的時候,我們這隻淅淅瀝瀝的隊伍在最外圍圍著操場走著。
彼時我正在英語書的外殼下夾著言情小說看的津津有味。聽到後面兩個男生的聊天。
-你知道莎士比亞用濟南話怎麼說嗎?
-不知道
-傻~是~逼~呀
我噗嗤一聲笑出聲來,忍不住回頭看到那個高高胖胖的男孩。
那個拖長聲調模仿的惟妙惟俏的男生就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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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友誼在他開朗的性格和形式誇張的笑話中迅速飛昇。在那個男女懵懂而學校嚴令禁止早戀的時代,他由於過於“安全”的長相,我們的友情顯得非常純粹。
在熟悉之後我才知道,他從小患有哮喘。但病弱可沒有讓他唯唯諾諾。
相反,他在年級裡非常的「出名」。
當時我們初中名譽校長是「李陽」就是「李陽瘋狂英語」創始人的那個李陽。當然,他後來因為家暴醜聞被撤職了。我甚至還上過他的培訓班,被要求像打雞血一樣站在教室桌子上背英語,如果沒有背完是不允許吃飯的。
而平安就是其中最特立獨行的存在,在大家都扭扭捏捏帶著少男少女的嬌羞年代,他顯得非常「沒臉沒皮」。
可以在公共場合超級大聲背誦英語和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
任何時候都是一副超級開朗的性格,配上他高胖高胖的身軀,很難說不是另類。
彼時的我還是個和男孩子說話會臉紅的小姑娘,他身上有我羨慕的開朗。
我們彷彿都是另類。他太特立獨行而不合群,我因為不懂得人際關係被同學排擠。
我們就像是兩個孤獨的星球。因為互相療傷而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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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那會沒有社交軟體,所以全校都流行寫紙條和寫信。我們之間互通了很多封信件。
從他的信裡,我知道了他的秘密。
他戀愛了。
他喜歡上了一個「看上去毫無特點的」女孩子。我甚至都忘記了那個女生的名字。在學校見過幾次,文靜到淹沒在人海里毫無亮點。天生自來卷,紅撲撲的臉蛋。長相嘛,用現在的話說是高階。但那時候甚至可以說是醜,齙牙很嚴重,眼睛小小的。(原諒我的用詞,我只是以當時的審美描述,非有意冒犯)
在他的信裡,他的愛轟轟烈烈。
天生的哮喘讓他明白,他或許會擁有很短的一生。所以他愛的很張揚。
他給那個女生寫過很多很多封情書。每天都會尋找那個女生的痕跡。
讓我印象深刻的一點是,他經常「偶遇」那個女生之後,
遠遠的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樣愣愣的站在原地
,高聲和那個女生打招呼。那個女生總是像驚弓之鳥一樣尷尬的迴應後,拉著身邊的同伴快速逃離。
而他傻呵呵的愣在原地,看著女生離去的身影笑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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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個女孩太安靜了,像個鴕鳥一樣特別討厭被眾目睽睽的注視。而他的喜歡,人盡皆知,轟轟烈烈。
我猜想,這樣被打擾的愛,在那個女生的青春裡,應該是一件煩惱大過甜蜜的事情吧。
所以那些被退回的信件,那些冷言冷語的迴應,那些刻意躲避的疏遠。我很難感知到平安在得到這些時內心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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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做了很多的事情,具體我都有些記不清了。我們在間休的週末會互通電話,
他向我訴說著他的喜歡,他的熱烈,他的繆斯。卻很少跟我分享他的痛苦。
在年少的我心裡,
他彷彿是一個戰士,驕傲的向所有人表達著滿溢的愛戀。他誇張的用了很多的詞藻,形容那個我看起來很普通的女孩子。
在他的愛裡,
那個女孩子閃閃發光,彷彿人群中總有一道追光一般。
他做了很多「打擾」的事情,向女孩子靠近。被彈回的時候也只是淡淡嘆氣。
像很多青春小說裡寫的那樣,我滿是疑惑的問過:“你到底喜歡她什麼啊?”
他也像我俗套的表達:
“我見到她的時候,她衝我笑了。我覺得那個笑實在是像天使一樣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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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可以初高中連讀。巧合的是,我們三個都考上了同一所高中。高二分班的時候,我和他喜歡的那個女生分在了一個班。
高中之後的平安低調了很多,可能是成熟了,也可能是高考的壓力讓大家都分了心神。
抑或是,他終於懂得了,愛的含義有一層是成全,是以對方想要的方式愛著對方。
他終於不再做那些讓那個女孩尷尬的事情了。比如公眾場合大聲打招呼,在作文裡寫藏頭詩。在教室門口眾目睽睽下叫那個女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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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依舊是朋友。他依然會跟我分享他的愛情,生活瑣事。我在他的描述裡,突然覺得很羨慕那個女生。
在青春裡,有這樣一個男孩子全力以赴的喜歡著你。
雖然他沒有好看的皮囊,雖然他帶來的更多的是負擔,雖然你們之間的故事不像電視劇裡那樣唯美。
但在你不知道的背後,在你被打擾的日夜裡,是一個男孩子赤忱的心。他把一顆心捧給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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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和那個女生一個班後,我們並不是關係很好的朋友。可能是出於對朋友的心疼。但偶爾我們也會聊到平安。她的確像她的外表一樣,非常安靜和羞澀。很少和別人講話。成績中上游。是個看起來很乖的女孩子。規規矩矩。
而整個高中她被人記住的,大概都是因平安而起的喜歡。
那時候的早戀像是一場被人指指點點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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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高二的下學期的時候,我不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只是平安在深夜給我打了電話。電話裡的他一反常態,不再有那些激情澎湃的讚美和愛戀。
而是頹然的說著:“我要放棄了,我不想喜歡了。”
我並不知道怎麼安慰。我只是聽著。
那次他問我:“你有沒有一個能半夜打電話的人?”
我說有啊,並且好幾個。
他說:“我只有你一個。”
那瞬間我有些震驚,我突然有點明白這個事事都開朗的少年,
背後的那份孤單。在他形式誇張的極其張揚的背後,藏著一顆怯懦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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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後來的故事嗎?
戛然而止。
在2011年6月5日,那個週末我像平常一樣在空間裡,刷到了一個悲劇。
他死了,好像是哮喘引起的一場醫療事故。
我從震驚到確認事實,哭到撕心裂肺。甚至在時隔11之後的今天,我在咖啡店寫下這段話是,懷念他的時候,我仍是哽咽著流淚。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面臨死亡。
原來一個人真的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不見。
我哭了整整三天。明明前幾天還跟他通話的,我在電話裡祝他生日快樂,他鄭重的感謝有我這個朋友。
我以為他最終會打動那個女生,或者重新喜歡另一個人,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沒想到梗在我們之間的是死亡。我聽說人死之後是託夢的。那段時間我每天都在祈禱,能在夢裡遇到他。
我甚至覺得,他死了我不配快樂。怎麼能呢,他離世了,我還能開心的笑出來?我想知道他被葬在哪裡,想去送他一程。可那時候我完全沒有他的聯絡方式,他的QQ也再也沒有亮起來過。
我不知道他的死對那個女孩有沒有什麼影響,那個女孩是否也會替他惋惜和哭泣。不過那個女孩還是一如既往的安靜。印象裡好像沒什麼變化。
有次我忍不住,寫了紙條質問那個女孩,他都死了,你怎麼都無動於衷?
過了很久,那個女孩回給我一封長長的信。她說,小時候,她外婆去世的時候她也很怕。但是後來她明白了,外婆先走了,是欠她的,yao要在天上保佑著她。
所以他也沒有走,他在天上保佑著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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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過去很久很久,我終於如願以償在夢裡夢到過他。那個夢我至今記憶猶深。
那天我好像在做一個武俠的夢,我在屋頂上提著劍打打殺殺。還穿著古裝。
他彷彿突然入夢,穿著校服以一種奇異的姿態,一條腿很細,一條腿腫的很粗。
他還是我認識的樣子,永遠停留在17歲。笑盈盈的跟我解釋,他的腿是因為醫療事故。
於是我放下手裡的劍,我們在滿是紅色夕陽的背景下,找了個屋簷坐下來聊天。
他跟我聊了幾句,對我說,我要走了。
我在淚眼婆娑中看著他遠去。
此後再也沒有夢到過他。
畢業之後也再也沒有和他今生唯一愛過的女孩有任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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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當事人,但我路過了這段熱烈且明亮的少年青春。
你說愛是什麼呢?
愛啊,大概是平安遇到她時,遠遠愣住的那瞬間。
文/紫依
三刷《一閃一閃亮星星》,真的被張萬森的極致暗戀給整破防了,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像張萬森這樣的人呢?
自《一閃一閃亮星星》開播以來,張萬森就成為了大家心目當中的暗戀天花板。
每當看到雪、燈塔、煙花和暗戀,大家都能聯想到張萬森,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他的遺憾,也是我們的遺憾,
不知道那個墜入海底的張萬森,有沒有在現實世界裡好好地活著呢。
為什麼大家會對《一閃一閃亮星星》這部劇如此上頭?
為什麼會對張萬森跳塔一事如此的耿耿於懷和不平呢?
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在張萬森這個人身上。
張萬森,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不僅長得好看,還十分的痴情,就因為小時候林北星支援了他的夢想,從此他便開啟了長達十一年的暗戀。
但是如果說只是因為這些,似乎並不足以構成大家都喜歡他的原因。
這樣的人設在電視劇裡大有人在,真正吸引人的是他的溫柔、善良、堅定和講原則等各種優秀的品質。
溫柔的人就像沉溺於橘子海的落日,晚風一吹,便淪陷在赤誠的愛裡,美好而靜謐。
張萬森的溫柔在林北星的學習計劃裡;
在即使生氣,還是要給林北星的零食上;
在攥緊的衣角;
在甜甜的豆包;
在每個他看向林北星的眼神裡。
而他的善良是在麥子被人圍堵時的搭救;
是在林大海賣慘時買的那件雨衣上。
《暗戀橘生淮南》中有一句話是形容暗戀的:窺視過,打聽過,掩飾過,若無其事過,黯然神傷過,毫無理由地竊喜過,自我厭惡的試圖放棄過。
這就是暗戀,卑微到了極點。
可是張萬森的暗戀從不卑微。
他為了讓林北星能看到他,他努力讓自己發光成為了年級的第一;
在林北星參加演講比賽,讓張萬森放水時,他拒絕了,並沒有因為喜歡她而丟失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當然他也曾窺視過、打聽過、黯然傷神過,在林北星忘記他的日子裡,在她追逐展宇的身影時,但是他從來沒有放棄過喜歡林北星這件事。
就像他信中所說:林北星,我喜歡你,星河流轉我也一直喜歡你。
還有一個打動我們的點是,張萬森長達11年的暗戀,最後卻因為保護林北星墜落燈塔,而林北星自始至終,都不曾知道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曾經為她付出過多少。
所以大家紛紛為張萬森覺得委屈和不值,覺得他的愛本應該是陽光下最美的炙熱,現在卻沉封在海底滿是苦澀。
這11年裡,他曾無數次地向林北星靠近。
小學時,為了與林北星並肩他會報名參加演講比賽;
為了和林北星在同一個成績榜上,他努力學習;
初中時,為了能和林北星一個年級,他成功跳級;
知道她喜歡籃球打得好的男生,他就加入校籃球隊;
在張萬森的世界裡,他一直都在以林北星為起點畫圓。
對他來說,喜歡的不是說情話,不是擁抱親吻,而是跟在她的身後,踩著她的腳印,默默地保護她,努力向她靠近。
只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向她告白,卻再一次與林北星擦肩而過。
明明是他救了林北星,卻被誤以為是展宇;
明明是屬於他的八年,卻被展宇給偷走了;
明明是他先來的,林北星卻不記得他。
可能正如他信中所說:也許遺憾才是世間最常有的事情吧。
不論他如何加快腳步向林北星奔去,但還是偏離了航線。
最後,也沒有找到一丁點與她的交集。
要不是林北星一次次穿越回過去;
要不是被折成紙飛機的告白信;
要不是張萬森的日記;
要不是麥子的傾情相告,林北星都不會知道,原來這個世界上竟然還有一個男孩這麼喜歡她。
非常喜歡麥子對林北星說的一句話:我很小氣的,我就覺得,他對你的喜歡就應該被你知道。
在那樣漫長的時間裡,只有麥子知道他的喜歡、他的難過、他的成全,還有他不求回報的犧牲。
看著林北星不停地追逐著另一個人的背影,不知道張萬森累不累。
可能暗戀就是如此吧。
寧可咬破自己的嘴唇,也沒有勇氣對她說,你是那麼深、那麼苦地愛著她;
暗戀是林宥嘉歌詞裡的“我懷裡所有溫暖的空氣,變成風也不敢和你相遇”;
是東野圭吾筆下的“明知沒有意義,卻無法不執著的事物”;
是喜歡陷入了憂傷,心思放不下心思,亮了又滅,滅了又亮;
是兔子頭繩;
是想說卻說不出口的喜歡;
是他每一個遺憾的瞬間。
他曾經在日記裡寫到:林北星,你大概永遠都不會知道,我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喜歡你了。
那時候的我,膽小懦弱,連自己的夢想都沒有大聲說出口,但是你卻鼓勵了我的夢想。
我心裡不知道有多嫉妒展宇,他可以跟你一起看煙花,一起拍畢業合影,一起跳兔子舞,一起參加高考,一起走出考場。
如果有機會,我多想和你重新回到那些遺憾的瞬間,但我可能依然連坐在你身邊的機會也爭取不到。
好在神明都不忍他的愛塵封在過去,於是安排了一次又一次的重逢,彌補了一個又一個的遺憾。
在林北星一次又一次地穿越回過去時,她終於發現了一直站在她身後的張萬森。
不知道那個掉落在深海里的張萬森,知道了會不會很開心。
博爾赫斯的《你不是別人》中有這麼一句話:愛上一個人,就好像創造了一種信仰,侍奉著一個隨時會隕落的神。
你的肉體只是時光,不停流逝的時光,你不過是每一個孤獨的瞬息。
而林北星對張萬森來說就是信仰,只是這個信仰不會崩塌,而是隨著時光的流逝,更加綿長。
在那個林北星不記得他的時空裡,他會給林北星悄悄買她喜歡的動物餅乾;
會在下雨的時候給她撐傘;
會在她遇見危險的時候第一時間趕到;
會在林北星計劃著她和展宇的未來時,為她準備複習資料;
會為了讓她安心地參加高考,拿出自己的學費替他哥哥還債;
會為了她放棄出國留學的機會。
他是那個看見她為了別的男生傷心,卻依然希望她能幸福的張萬森。
而在林北星記得他的時空裡,他是那個會為了林北星偷試卷的張萬森;
是會為了林北星放棄籃球比賽的張萬森;
是林北星說什麼,都乖乖照做得張萬森;
是可以為了林北星重新復讀的張萬森;
是林北星推開他時,還要保護她的張萬森。
在重來的時光裡,麥子和張萬森不一定成為兄弟,展宇不一定討厭張萬森,楊超洋和高歌不一定會在高中相遇。
但是無論是平行時空,還是重來,唯一不變的是張萬森對林北星的愛。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是:在《一閃一閃亮星星》快結局的時候,張萬森明明知道說出我喜歡你後女主會回去,為什麼要說呢?
底下有一個回答是這樣的:因為心疼啊。
《聰明的一休》裡有一個故事:兩個女人都說,自己是孩子的媽媽,大家一時無法分辨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一休想了一個主意,讓兩個人抓住孩子的胳膊反方向拉扯,說誰拉贏了孩子就是誰的。孩子被拉扯得哇哇大哭,這時候一方女人忍痛放了手。
正當對方得意洋洋的時候,一休卻判定,孩子是屬於這個放手的女人的。
我以為最好的愛,不過是父母之愛子,因為那種愛是心甘情願地付出,並且不計回報,張萬森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正是這點。
林北星最後一次穿越時空,表現出了明顯的憂鬱和痛苦。
如果說兩個人的感情持續下去,代價是一方痛苦,那麼最好的選擇是放手。
畢竟,張萬森是那麼懂林北星的。
是的,張萬森對林北星的愛,從來都不計較回報,他不在意他的喜歡,能不能被林北星知道,他在意的只是,林北星能不能幸福。
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張萬森呢?
因為現實中根本沒有張萬森,這才顯得他尤為可貴。
現實世界中,沒有人會暗戀我們十幾年,沒有人會在大火中,不顧一切衝進火場救我們,沒有人會為我們,放棄從小到大的夢想,沒有人會為了保護我們,而不惜付出生命。
在這樣一個快餐式戀愛的時代裡,人們的喜歡都太短暫,短到微信上聊幾次天,吃了幾頓飯,看了幾場電影就可以從相識迅速變成相戀。
到最後,都會以一句我們不合適,而草草收場。
當有人真的在這個路遙馬急的世間,把愛意藏了好多年,我們才會如此地感動和驚喜,我們才如此地喜歡張萬森。
即使他願意,我也不想讓他當我的張萬森。
既然喜歡,那就說出口。
暗戀再浪漫,也是錯過和遺憾。
張萬森的愛固然不可求,但我寧願他愛的不那麼深沉。現實生活中沒有神靈,即使有張萬森,他的愛也只能被塵封在過去。我們也不是上帝,自然看不見這所謂的浪漫。
我不想讓全世界在我的身後。我想,讓全世界在我的身旁,在我周圍,在每個角落,每一分鐘。我想每天都能聽他說喜歡我。我想每年都能一起看初雪,我想每時每刻都能告訴他我愛他,我想……很多很多。
不喜歡暗戀,只喜歡直球。喜歡就在一起,幸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