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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營商環境舊賬太多,“套路貸”把我從糧油大王變成低保戶

作者:由 鐵柱 發表于 繪畫時間:2022-08-15

大家好!我是商都縣吉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我叫武君,今天我把林益“套路貸”勾結公證員戕害我的故事告訴大家,看看“套路貸”團伙是怎樣不花一分錢就讓我欠了幾千萬元債務,還把我公司搞垮的?

2012年7月,我接手了吉新公司,因公司2期工程需要資金,公司股東侯上山內大總裁班的同學林益推薦一個名叫侯月蓮的女人給我公司借款,因為公司之前欠林益大約600萬元左右,所以林益主動提出來他幫忙介紹借款人,我當時還挺感激他,但不知道侯月蓮其實就是林益的岳母,而且從始至終我也沒有見過她。

2012年7月17日,我公司和侯月蓮簽訂總額為2800萬元的四份借款合同,林益又主動找內蒙古京致亨擔保有限公司(法人賈建軍)為我公司做了擔保,我公司又用三棟在建商品房抵押給京致亨公司,並辦了他項權利證,同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公證處由公證員韓傑給做了借款公證,在公證過程中,侯月蓮和賈建軍都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我有點不踏實,於是問公證員韓傑:如果侯月蓮不給我打款,借款公證合同是否有效?韓傑回答:出借方不履行出借義務,借款公證合同是無效的,我這才放心的簽了合同。

但隨後發生的一幕堪稱是“套路貸”中的武功絕學——乾坤大挪移,林益竟然沒花一分錢,就讓我負債數千萬並把我的公司直接搞垮。

簽完合同後,出借人侯月蓮一直沒有給我公司轉款,因為沒見過侯月蓮,我也沒有她的聯絡方式,我只能問林益,這時林益拿出一份他偽造的我公司“受託支付”稱:你公司已同意將侯月蓮的借款支付給我了,用來償還你公司欠我的本息共1800萬元。該“受託支付”只有我公司蓋章,卻沒有我的簽字,日期為2012年7月18日,竟然是我公司和侯月蓮籤借款合同的第二天。我立即告訴他:這是假的,而且我也沒有簽字,但林益卻說:你公司蓋章就算認可了。

我公司並未收到一分錢借款,卻憑空欠下了從未謀面的侯月蓮1800萬元鉅債,況且我接手吉新公司時,公司欠他的600萬距離現在還不到一年,600萬怎麼就變成了1800萬。

接下來林益更是進行了一連串眼花繚亂的操作,徹底將我公司拖

入泥潭整整十年無法脫困,我也由此傾家蕩產,走向人生低谷。

2013年京致亨公司向我公司發函稱:由於我公司沒有給侯月蓮還款,導致他們被迫替我償還了借款,所以他們現在是我公司債權人。

2013年12月,林益指使他公司員工郝永宏以京致亨公司代理人的名義,向內蒙古自治區公證處申請了強執公證書,公證員韓傑在並不能確定該筆借款真實發生的情況下,違規出具了三份執行證書,總金額共2376萬元,其中本金1800萬元,利息576萬元,至此拉開了林益“套路貸”團伙對我實施侵害的帷幕。

林益直接以京致亨公司代理人身份,向商都縣人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拍賣過程中,林益脅迫和控制我和京致亨公司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將我公司19430平方米在建商品房抵頂京致亨擔保公司2376萬元債務。

2015年9月,在商都縣七臺鎮第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京致亨公司將2376萬元債權又轉讓給林益,後來被認定為無效。

2016年3月16日,商都縣人民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將我公司19430平方米在建商品房抵償林益2376萬元債務。

至此,林益憑藉強執公證書,發起虛假訴訟,成功地規避了法院審理的環節,直接進入了執行程式,他精心運作在2015年9月25日一天內,完成了債權轉讓調解、司法確認申請、司法確認裁定一系列環節,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最終林益以莫須有的2376萬元債權,將我公司價值6000萬元的19430平方米在建商品房合法侵佔。

- 我公司因在售房產被林益侵佔,無房可賣,導致資金鍊斷裂,工程被迫停工,造成上千萬元違約金。公司投資5000多萬元的礦山專案也被迫停產,因無法還銀行貸款,價值億元的礦山專案被銀行低價處置,直接經濟損失達1。1億元,間接損失數億元。公司被迫解散,130名員工被迫下崗。我也因為常年壓力過大,患上嚴重的哮喘。

我終於明白過來,新聞上報道的“套路貸”讓我碰上了,2015年我開始了漫長的舉報之路。

終於在2021年6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公證處單方面將韓傑出具的三份強執公證書全部撤銷,公證處負責人明確告訴我:我們錯了,我們確實沒看到林益的打款憑證,我們只有撤銷。但該負責人絕口不提對公證員韓傑嚴重違法且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該如何處理,也沒有提及對我公司造成的重大損失該如何補償。

公證書怎麼就成了壞人肆意戕害他人的武器,我的合法利益為什麼得不到保護?我的損失到底該由誰來負責?

內蒙古營商環境舊賬太多,“套路貸”把我從糧油大王變成低保戶

內蒙古營商環境舊賬太多,“套路貸”把我從糧油大王變成低保戶

標簽: 林益  公司  侯月蓮  借款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