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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官員行賄副市長求升遷,同時大肆收錢,僅遊戲室就送了他160萬

作者:由 袁長倫律師 發表于 繪畫時間:2022-06-13

瀟湘晨報

記者從12309中國檢察網獲悉,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檢察院對蔣某某提起訴訟。蔣某某,男,1968年出生,大學本科文化,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縣級),2019年8月5日經昆明市監察委員會決定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經法院決定,於2020年1月20日被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分局執行拘留;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經法院決定,於2020年1月22日被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分局執行逮捕。

記者查詢公開資訊及比對簡歷發現,起訴書中的“蔣某某”正是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蔣波。

起訴書顯示:

2005年至2019年,蔣某某在擔任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副局長、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政委、盤龍區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局長、盤龍區委常委、盤龍區政法委書記、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價值人民幣

380萬元。

蔣某某先後8次收受電子遊戲室的羅某某所送的人民幣共計160萬元,為其提供幫助和關照;收受酒店的殷某某所送的人民幣共計97萬元;先後14次收受營桑拿室的陳某乙所送的人民幣共計40萬元;收受昆明勁草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某所送價值32萬的名錶,還收受遊戲室,旅遊公司,禁毒大隊隊長,KTV等金額10萬以內的賄款。

此外,2011年春節期間,被告人蔣某某為了謀求職務上的升遷,得到時任昆明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趙某某的支援和幫助,蔣某某先後分兩次送給趙某某美金1萬元和人民幣10萬元。

據公開訊息可以發現,起訴書中的趙某某,正是時任昆明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的趙立功。

2019年9月,趙立功在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任上落馬,今年2月其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4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稱,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趙立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臨滄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立功利用擔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和工程專案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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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昆明市  某某  收受  公安局  所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