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歷史

人的德行

作者:由 天降龍蝦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18-04-13

綜上所述,個體意識雖不能直接認識彼此,卻可以認識彼此的表現,並透過表現認識彼此意識中直接支配語言和行動的那一部分。無論這一部分被認識到的意識在整個主體意識中所佔比例是大是小,它都是以語言和行動的表現模式投射到客觀現象中的那一部分,客觀現象呈現為完全的因果關係,這部分意識也就是遵循因果關係的意識,也就是可以控制的意識。至於主體意識中還有沒有——如果有,還有多大比例——不遵循因果律,因而不投射於現象、不可控制的部分意識,以及它對可控制的部分意識造成的影響,咱暫且不去理會,咱現在只專心打理這可以認識、可以控制、也可以達成相互配合的部分意識。這部分意識被我們命名為“德”,或稱為一個人的“德性”和“品德”,我們覺得,只要將每個人的這一部分意識統一起來,我們便可以不用再經常提防著對方有意地傷害自己,也可以省去大量的彼此熟悉的時間(畢竟影響配合行動的部分意識已經處於統一的控制之下,僅僅從事共同勞動已不再需要更多的互相瞭解),使得組織起更大規模(甚至無限規模)群體協調一致的合作行動成為了可能。

每個人的德天生並不完全相同,我們把德視為一個人表現出的某種本質,包括他的個性、性格、身體素質、悟性(學習能力)、儀態和言論習慣(社交能力)等等。當然,這些都是個體的一些外在行為表現,內在的心理活動與這些相關但也有區別,就組織原理來說,咱現在不必關心內在方面,先說這些外在的行為表現都是可以從外部視角觀察到的,因而都是可認識的、也都是可控制的,所以德是可以被“養成”和“修正”的,我們一般稱之為“修德”或“修身”。既然要“修”,而且是要往統一的方向上去“修”(否則就依然無法保證彼此的熟悉和配合),就少不了要有一個標準化的理想模板,否則可能越修越歪,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為德性定規矩有兩種途徑:一是制訂所有人都能夠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也就是“禮樂”之術;二是假託某個擁有無窮力量的神仙,並以其教導和好惡為基礎建立思想約束機制。前者適合於針對清醒而且有能力進行徹底反思的人;後者則適合於狂妄少思之人,採用半恐嚇半懲戒的手段迫使其遵守規則。前者代表行政性權力管轄,後者代表宗教性思想統治。我們由於在上古部落時期已經奠定了以陰陽概念為基礎的自然主義宇宙觀,各部落雖然各自都保留著原始的宗教圖騰,但在後來部落聯盟程序中,部落神明就已經被智慧的反思逐漸淘汰掉了,以至於到了商周時期,原始宗教已經大為衰落,很多原本極有威力的神明常常還不如比較有名望的祖先或是有頭腦的普通人更受尊崇。傳說,炎帝和黃帝兩大部落領袖在聯合討伐蚩尤的時候就能與一眾神仙有交情甚至直接對其下命令了,可見原始神明的地位並不很高,常常與有智慧、有膽略的首領級人物不相上下,儘管對愚者還是有一定威懾力的,可對善思者已是不足為信了。到了顓頊時代,乾脆連祭祀占卜的神權職能都被行政領袖收了過去。

原始宗教在早期受到陰陽哲理的排擠,沒能取得足以讓所有人服從的地位,在世俗事物中已不能作為一個可靠的前提,就算利用宗教教義作為組織原則再怎麼方便簡單,在我們那時也是行不通的。因為創世神盤古早已逝去,這個世界註定是塊沒有先天之主的地方,所有的人們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和能力在這片大地上隨心所欲地活動,沒有誰可以說他們不對或是有罪,除非那人確實能說服他們,讓人們不得不同意他所說的和他們眼前的事實以及心中的道是一致的,人們在承認他的道理比他們所想的更大、更真的同時,自然就會接受他的意見並照做,否則人們可以相互殺戮,卻沒人能讓他們屈服。商湯討桀、武王伐紂,還有那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說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我們不懼死、不怕戰,地獄的火焰嚇不倒我們,天國的盛宴也別想誘我們放棄原則,在要求我們服從之前請先用理論或者事實告訴我們為什麼和憑什麼。“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沒有宗教,靈魂和魔鬼一類的東西就不那麼要緊了,個體早晚會死,其他的人我們不能保證,可悟道者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思想控制,逍遙的境界才是我們的精神家園。不上天堂、不下地獄,也不必等待死後才能到達真理的世界,自然之道隨時伴在我們身邊。可以與鬼神交朋友,可以作帝王之賓客,也可以獨自在荒山野嶺中跟野獸同行,苦樂自知,唯道永恆。

說遠了,總而言之,我們雖然知道藉助宗教修德會相對容易一些,可實際情況不允許我們那麼做,沒有足夠強大的宗教體系可以與我們早期的純哲學思想相抗衡(後來傳入的佛教思想倒是可以,只是那時我們的社會組織已經定型),原始的宗教只能作為輔助工具威懾那些自負而又懦弱、不善於聽人講複雜道理的人了——早期這些人所佔人群比例是很大的。“制禮作樂”的周公旦的事蹟你們也還有一點記憶,禮樂制度的核心是要推崇“大德”,所謂大德就是公共的行為規範,當然是分等級的(俺說過接觸佛教之前我們幾乎沒有平等的概念),每個人按照自己的社會身份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情,跟你們現代工廠裡的“職工生產操作規範”之類的東西差不多,是群體活動中相互配合、協調的基本規則,也是一種具體手段。這種手段的指導思想和條款分類咱等到最後一個篇章時再詳細解釋,這會兒咱只考察一下這種被我們所採用的手段大體上是透過什麼樣的渠道和機制來對群體中的每個人產生實實在在的約束力的,以及它又如何被我們認作是對人群進行組織時必需的控制原理和方法的。

大德透過一系列的禮法典制推行到人群中去,人們透過每年反覆舉行的各種典禮儀式慢慢熟悉了自己扮演的社會角色,形成了統一的生活習慣和身份認同感,並自覺地對這種最有利於生產、最不易與他人出現摩擦和糾紛的生活秩序加以維護。最終無論是在公共場合還是在私下裡都適應了時刻保持一個社會人的形態和儀表,脫離野蠻的原始生活方式,逐步向文明化的過程轉變。公德(在參加儀式等公共場所的德性)與私德(在自己家裡或是個人獨處時的德性)都要向大德靠攏,公德固然重要,然而一個在人前表現得莊重得體之人,若是一到自己家裡就馬上沒了人形,不僅不利與家人相處,而且有在人前偽裝、硬撐門面之嫌,其德性不能持久,難稱大德。本來個人私下裡的德性可以是無關社會組織原理的,可我們發現私德不好的人在公德表現上往往也很不可靠,為了儘量完全統一人們的德性,我們規定私德也在德的修正範圍之內。至於“嚼舌頭”也不是指對某人私德的公正評價,而是指造謠、傳謠、惡意揣測他人內心想法之類的事情。

有大德之人可成大器,因其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可以跟大多數人配合行動、協同一致,自然會是個有用之人,即通常說的“有修養”。唯大德可造大材,以聚大氣,大氣得聚,等於說人們將自發地團結起來,因為他們很熟悉彼此,絲毫不必擔心對方突然做出什麼損害自己的事情來,人們不再相互害怕、互相提防,社會組織起來也就更有力量了。

德性是一個人能夠在現實中表現出來的那部分意識,但僅僅把這部分意識統一起來是不夠的,畢竟主觀意識無法直接作用於客觀事物,還需要智力和體力的付出,也就是有力的行動。德性加上行動就是一個人的“德行”,德性只是個人能力的外觀,德行才是個人能力的完全體現。這種完全體現出來的個人能力,應該就是尼采口中的個人“意志”了。

德與行的關係類似於形勢和氣勢的關係,兩者只在反思中可以區分,在事實上它們是緊密相關、渾然一體的東西。德性與德行其實也是一組近義詞,德性是透過一個人的行為舉止表現出的此人的思想意識品質,德行則是指某人的思想意識品質及其一貫的行為表現。德性的好壞通常是指個人德性與大德標準或榜樣之間的差距是大是小。德行的好壞除了包含跟德性的好壞同樣的意思之外,還另有一層意思,那就是此人的思想是否總是能夠被他自己的行為所實現、所證實,也就是看此人的品質是否一向可靠。恐怕你們也不會否認,時常有這樣一些人,他們的人品、性格在熟悉他們的人當中被公認是善的、是好的,可是他們偶爾會做出一些不好的甚至是惡劣的事情出來,我們當時就把這樣的人認作是德行不完整,其德與其行偶爾會不盡一致,用你們的話說就是意志不堅定。意志不堅定的人雖可用卻不堪重用,因為他們在承受巨大壓力的關鍵時刻,很難保證不會因自己的行為失控而失去人們的信任,從而導致組織解體。

要看出一個人在某一方面有怎樣的能力可以用考核、試用等方法鑑定,可要較全面地衡量一個人的德性就需要長時間的親密接觸和一定的閱歷、經驗才能做出公正可靠的評價,而要得出對某人德行的完整認識恐怕就只能等到“蓋棺”方可有“定論”了。因此,在我們的社會觀念裡,個體的一生就是證明其德行的一生,當其逝,他良好的德行會得到周圍人們的評議,也會為其祖先和後代帶來聲譽、贏得人們的信賴,他將由此成為家族歷史上有突出貢獻的一員,他也會作為生命鏈條上閃耀的一個環節,成就一個值得效仿的成功人生的典範,從而留在我們的記憶裡,化作永恆的真值。相反,假如一個人根本不對自己的德行進行修養和控制,也絲毫不顧忌對他人造成了怎樣的威脅和傷害,完全由著自己的性子胡作非為,根本不考慮和他人的協同配合,以至於很少有人能夠跟他和睦相處,也沒有人敢與其共事,那麼他的人生就將註定是孤獨、狹隘的。當其逝,周圍的人們可能會盡量避免談論到他,或是把他當成反面教材,告訴孩子們不要做那樣的人,他黯淡的一生將會很快被人們所遺忘,就好像從來沒有他這個人一樣。

也許德行惡劣者能擁有很多快樂和激情時光,但其中有多少是處在別人痛苦和怨恨的注視下的呢?他的行為當然是可以做出的,是道之精神允許呈現的,可道之精神也會對那樣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毫不留情地加以抹消,一切如同煙火般,不能留下任何永久的痕跡。不同的是,煙火尚能博得人們的聲聲讚美,惡劣之徒的生命卻只能在人們的嘆息或咒罵中消於無形。如果那樣的人說他不在乎,也沒關係,因為事實上,同樣沒有多少人會在乎他的死活。沒有良好德行的人生也就像單個野獸的生命一樣只是臨時存在的相,對任何他人而言,這樣的人活著和死了的區別,只意味著還有沒有那一口氣,除此之外再無更多。

對於個人德行的培養和教導我們做過許多探索,由於沒有宗教方面的限制,這些探索大多是實用主義性質的,說白了就是隻要能適當地去掉個體天生的野性,什麼方法都可以採用。結果你們也都知道,不外乎是傳統上教育孩子的那一套。如你們所知,這套方法的侷限性很大,也不能保證把所有的人都教育成具有良好德行的人,其實我們也知道每個人天生的差異性是沒法用教育完全修正的,儘管我們不清楚這到底是為什麼。不過,就我們經驗所知,個人德行與天賦資質和教育引導的關係非常大,而與家庭出身和族裔歸屬的關係則相對較小,“有教無類”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因此,雖說我們的禮樂制度是把人劃分成親疏等級的,而且在輔助的宗教解釋方面也認為人是天生有貴賤之分的,但這更多是為了實現對人群的有效組織和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做出的一種策略性解釋。事實上哪怕是做出這種解釋的人本身也知道自己說的不對,在當時幾乎所有的悟道者都清楚這種說法的謬誤及其必要性,有時甚至會公開討論這些事情,所以除了部分喜歡迷信和需要尋求自我安慰者之外,即使在民間,有頭腦的人也都知道等級劃分只是一種必要的管理手段,並非絕對的真實情況。即使這樣,也不等於我們知道“人人生而平等”,畢竟僅僅看天賦資質的話,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也是非常明顯的,更別提還有後天教育和生活條件方面的巨大區別了。刨除那虛幻的神佛之愛,現實中唯一能驗證的天生的“人人平等”之處,大概就是那每人一條的性命還有隨性命而來的對自身智力和體力的支配權了。

在公共活動、日常生活和教育引導的三方面作用下,我們很有信心能把絕大部分人培養成具有一定德行的文明人。至少也能讓大多數人逐步擺脫野蠻的生活習慣,漸漸訓練出高尚的行為和思想。可是僅僅做到這種程度還不夠,這只是達到更高效率的社會組織的預備工作,一個完整的社會體系還需要有健全的領導及監管機構,否則一遇到大的天災或是外敵入侵,所有的文明成果就有毀於一旦的危險。品質高尚的人們如果沒有統一的領導機制將他們的力量充分調動起來,他們即便不會互相爭鬥也頂多只是一盤散沙,到頭來依然難以集中所有力量對抗厲害的敵人或者大的災害。對於這類情況,我們是心知肚明的,因為早在上古時代我們便無數次地與各種天災猛獸還有野蠻的敵人交手。在制定大德標準的時候,服從王者的命令便是所有德行中最重要的一條,社會中不能沒有大王對我們來說是不言自明、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在你的記憶中,俺似乎看不到有相關的必然認識,好像咱倆有必要就這個麻煩的問題詳細討論討論了。

標簽: 德性  德行  我們  意識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