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歷史

伊斯蘭教地區養狗(寵物狗和看家狗)的情況是怎樣的?

作者:由 陽光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17-02-17

伊斯蘭教地區養狗(寵物狗和看家狗)的情況是怎樣的?陽光2022-02-07 20:50:23

伊斯蘭教地區原則上是不能飼養寵物狗的。因為在伊斯蘭文化中,狗是骯髒的,不潔的。

伊斯蘭教地區養狗(寵物狗和看家狗)的情況是怎樣的?Alyti2022-01-24 22:12:05

在伊斯蘭教裡,《古蘭經》指示穆斯林要善待動物,不要虐待它們。雖然它們不是以人類的語言表達,但所有生物都被認為會讚美真主。

《古蘭經》明確表明允許穆斯林進食某些清真肉類。雖然有一些蘇非派穆斯林奉行素食主義,但在現代及傳統的伊斯蘭教文獻裡都難以找到有關素食的論述。某些動物經過特定的屠宰方式之後可供食用。 根據伊斯蘭教法,被電擊致死的動物不能食用,但可以透過電擊使它們失去意識,從而使它們在感受不到痛苦的情況下被宰殺。

英國穆斯林協會的馬吉德·卡特米則迴應稱“這是突然及快速的出血,血壓會迅速降低,腦部瞬間失血,動物不會有感受任何痛楚的時間”。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2002年裁定清真屠宰合法的時候引用了漢諾威獸醫學院的教授威廉·舒爾茨在1978年的研究稱“根據腦電圖的紀錄,牛及羊在不作抵抗的情況下按正統的宗教屠宰方式屠宰不會有痛感”[參 9][44]。穆斯林及猶太人又辯稱傳統的英式屠宰令“動物有時會在完全清醒及有知覺的情況下癱瘓。與此相對,‘清真屠宰’及‘司赫特’所用的尖刀確保它們不會感受到痛楚,它造成的傷口清脆俐落,失血會瞬間令它們失去意識。

伊斯蘭教禁止進食豬肉、腐肉及以真主以外的名義進行屠宰的動物。《古蘭經》規定“你們應當吃那誦真主之名而宰的”。(據我考證,也有聖訓稱有存在不需要奉真主之名宰,吃的時候奉真主之名即可的情況)

起源

在前伊斯蘭阿拉伯,貝都因人與其他民族一樣用動物來形象化人類的品格和缺陷,例如公雞代表慷慨、蜥蜴代表背信棄義、鴇代表愚笨、獅子代表勇敢、豬代表骯髒[10]。由於來自前伊斯蘭阿拉伯的資料指出阿拉伯部落經常以月亮、太陽及動物的名稱命名,而月亮及太陽明顯地被他們當作神靈崇拜,因此神學家羅伯遜·史密斯假定動物也有同樣的地位,從而指出有些阿拉伯部落有崇拜圖騰的習俗。一些阿拉伯部落相信靈魂就像一種類似貓頭鷹的鳥類,當一個人死後,靈魂從頭上破體而出,呈現鳥類的形態盤旋在遺體埋葬之處的附近,被殺者的靈魂甚至會尖叫聲言復仇。雖然穆罕默德不承認這種信仰,但它以另一些形式保留在伊斯蘭教之內,例如《古蘭經》就說道:“在大地上行走的獸類和用兩翼飛翔的鳥類,都跟你們一樣,各有種族的。”

古蘭經

雖然《古蘭經》裡有超過200節經文提到動物,五個蘇拉(篇章)以動物命名,但動物並非《古蘭經》的主要議題,阿拉伯語裡的動物一詞(haywan,眾數haywanat)只出現過一次[14]。與此相對,指稱家禽或牲畜的“安阿姆”(‘an’am,眾數na‘am)一詞卻出現了33次,用以指稱人類以外生物的“達巴”(dābba)則出現了18次[15]。《古蘭經》裡所述的動物都是用來講解它們與人類的關係,帶有人類中心主義的傾向。

《古蘭經》譴責人類虐待動物,特別是出自異教的迷信行為。撒旦被認為是導致人類虐畜的罪魁禍首:

除真主外,他們只祈禱女神,只祈禱無善的惡魔。願真主棄絕他!他說:“我必定要從你的僕人中佔有一定的數量,我必使他們迷誤,必使他們妄想,必命令他們割裂牲畜的耳朵,必命令他們變更真主的所造物。”

——《古蘭經》4:117-119

《古蘭經》又稱萬物都讚頌真主,但人類不能理解他們的讚頌。在第6章第38節,《古蘭經》使用了烏瑪一詞來指動物的種屬。在其他的經文裡,這個詞語可指先知的追隨者或一個宗教社群裡的一個小團體。《古蘭經百科全書》指出這節經文“深含道德及生態學上的含義”。

在大地上行走的獸類和用兩翼飛翔的鳥類,都跟你們一樣,各有種族的——我在天經裡沒有遺漏任何事物;一切鳥獸,都要被集合在他們的主那裡

——《古蘭經》6:38[13]

《古蘭經》又在多處指示穆斯林禁食豬肉,因為豬肉是不潔的,但在為勢所迫或並非出於自願的情況下進食豬肉不被視為罪過。

《古蘭經》章節中提及的動物有螞蟻(27:18)、蜂(16:68)、駱駝(12:43)家牛(2:68)、烏鴉(5:31)、犬(7:176)、驢(2:259)、象(105:1)、魚(7:163)、飛蟲(22:73)、戴勝(27:20)、馬(3:14)、獅(74:51)、鶉(20:80)、蛇(7:107)、綿羊(6:143)、蜘蛛(29:41)、白蟻(34:14)、狼(12:13)等。

聖訓(哈迪斯)聖行(蓀乃)

聖訓聖行是指穆罕默德的言行錄,記載了他的典範言語及行為。有關動物的聖訓內容包括穆罕默德對待動物的態度、他與動物之間的溝通、他對狩獵及屠宰的取態等。

動物的待遇

有記載指出穆罕默德禁止殘酷對待動物,不得囚禁及不必要地擊打動物、不得在動物的臉上烙印、不得讓動物對打取樂。在動物在生的時候,不能殘害它們的身體,禁止活體解剖。穆斯林又反對密集式飼養家禽牲畜、宰殺牛犢獲取小牛肉及其他殘酷的畜牧活動。

有聖訓記載穆罕默德曾經說“凡憐憫雀鳥且不傷其生命者,真主將於審判之日慈悲以待”、“唯有悲憫其他眾生者,才能獲得真主的悲憫”。

根據阿伊莎及哈福賽轉述的聖訓,穆罕默德稱烏鴉、鳶、鼠、蠍子及瘋狗有害,受戒的穆斯林可以殺死它們,但不准他們殺死斑馬、雀鳥等其他野生動物。

與動物的溝通

遜尼派及什葉派都有記錄穆罕默德曾經與駱駝、雀鳥及其他物種的動物進行溝通。遜尼派的記錄則間接地提到動物會開口說話,例如《布哈里聖訓實錄》裡提到:

阿布·胡萊賴傳述:使者說:“一個人騎著牛正在上路,牛調轉頭對說:‘安拉造我不是為了騎乘,而是為了耕地。’”使者接著說:“我、阿布·伯克爾和歐麥爾都相信這個故事。”使者繼續說:“狼叼走了羊,牧人追了上來,狼說:‘現在你要奪回羊,而到了牧人消失、野獸猖獗的時候,除了我,誰還能保護羊呢?’”敘述完了後,使者又說:“我、阿布·伯克爾和歐麥爾(也)相信這個故事。”另一傳述人阿布·賽萊邁說:“使者說這句話時,阿布·伯克爾和歐麥爾二人不在場。”

什葉派的記載則直接得多,提到穆罕默德及他的後裔傾聽動物的傾訴,並予以同情和理解,其中一個經典的聖訓敘述道:

有一天穆聖經過花園,看見一隻駱駝正在呻吟,當它看到先知,淚水從眼睛流了出來,先知走近它用手摸它的耳背,駱駝很快安靜了下來,先知詢問誰是它的主人,有一位原居住於麥地那的人走了出來,表明他是駱駝的主人,穆聖說:“難道你不害怕安拉嗎?它在投訴你不餵它食物,並且使它過度勞累。”

《古蘭經》第27章(螞蟻章)提到所羅門與螞蟻及鳥類談話。什葉派認為伊瑪目不僅通曉所有人類的語言,他們還能理解動物的語言。

狩獵與屠宰

聖訓禁止娛樂性質的打獵活動,穆罕默德稱“誰沒有正當理由而殺死麻雀,安拉定會在復生日問責”。對於屠宰,相傳穆罕默德曾經說過“當你們殺戮時,當以至善的方式殺之。當你們宰牲時,當以至善的方式宰之。你們當磨利刀刃,讓被宰的牲畜安詳地死去”。

對特定動物的觀點

蠍子

在信奉伊斯蘭教的部落裡,蠍子被認為是與地獄有關的動物,被視為是惡魔及惡靈的化身。不過,根據交感巫術的說法,這種“地下生物”又是對抗其他邪惡力量的守護神。

伊斯蘭文學裡經常提及鳥,在蘇非派詩歌作品《百鳥朝鳳》裡敘述一群鳥類尋找國王的故事,它們尋找國王的過程其實是一個隱喻,暗指尋求真主的靈魂之旅[32]。什葉派的《辭章之道》收錄了阿里的講話,其中有一篇是讚美孔雀的演說[33]。

駱駝

據稱穆罕默德的駱駝加斯瓦對他十分親和。根據聖訓,穆罕默德又曾經勸告一些在市集上把駱駝當成椅子坐著的人們,讓他們“要麼就騎乘它們,要麼就讓它們獨處”。

貓在伊斯蘭教裡有特殊的地位。據稱穆罕默德十分愛護他所養的寵物貓米埃扎,以至“為了不打擾正在衣袖上睡覺的米埃扎而剪掉袖子”。

豬肉是被禁止進食(哈拉姆)的食物,除了作為真主的旨意在《古蘭經》裡明確表明,豬的雜食性在阿拉伯世界廣為人知,它們甚至會吃死人的屍體。在炎熱的氣候之下,它們的肉很快就變得不能安全地食用,有時它們攜帶的寄生蟲還可以轉移到人體上。接觸到豬的人需要用水潔淨,亦不得使用豬皮製成的皮革。

歷史學家威廉·蒙哥馬利·瓦特指出穆罕默德的慈愛延展至動物之上,這在那個時代並不平凡。他舉例指出穆罕默德在征服麥加之前率軍遇到一隻帶著狗崽的母狗,他派人留守在這裡,確保它們不受驚擾。另一方面,有聖訓記載穆罕默德曾經說過除非養狗是用於打獵及蓄牧,否則善功會因此而減少。不過,在阿布·胡萊賴轉述的兩則聖訓裡,先知向他的門徒講故事,故事裡提到有人向快要渴死的狗提供食水,拯救了它的性命,他指出這是美德。其中一個故事提到一位男子給狗喝水而得到真主的恩賜,另一個故事提到

一位妓女遇到一隻喘著氣、快要渴死的狗,於是用鞋汲水讓它喝,因而獲得真主的赦免。(希望各位記住這個片段,如果有教門好的朋友看到我這一段會覺得再也不能那麼熟悉了,因為這一段幾乎每個阿訇都講過)

根據被穆斯林·伊本·哈加吉標示為真確的一則聖則,黑狗被視為是邪惡的動物化身,但據學者哈立德·阿布·法德勒所說,大部分學者都認為這只是“前伊斯蘭阿拉伯的神話”及“被錯誤地歸於先知的傳說”。

另有一則聖訓記載穆罕默德指示穆斯林不要買賣犬隻。

許多穆斯林法學家認為狗是不潔之物(納吉斯),但馬利基派的法學家不同意狗是不潔的主張。有伊斯蘭教令指犬隻應得到善待,否則應該釋放它們。早期的伊斯蘭文學經常都把狗描述為擁有高尚的品格,如忠誠及自我犧牲的精神,但卻被暴君利用成為他們的打壓工具。

法德勒稱他“難以相信真主創造出這樣友善的生物,卻讓他的先知宣稱它們是‘不潔’的”,他認為這種對狗的仇視“更切合前伊斯蘭阿拉伯的習俗及態度”。此外,他又“從其中一個最可信的來源裡找到一則聖訓,指出穆罕默德曾經在他那隻頑皮活潑的狗在場的情況下禮拜”。

文化

在主流的穆斯林文化裡,動物的名稱通常可與人名通用。像阿薩德及蓋丹法(阿拉伯語裡的獅子)、希爾及阿斯蘭(波斯語及土耳其語裡的獅子)等穆斯林人名在穆斯林世界裡十分常見。帶有動物名字的著名穆斯林包括哈姆宰·伊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布(真主的獅子)、阿布·胡萊賴(小貓之父)、阿卜杜勒-卡迪爾·吉拉尼(白隼)及塞危的拉爾·沙巴茲·甘蘭達爾(紅隼)。

伊斯蘭文學有很多有關動物的故事,大量的動物寓言故事使阿拉伯及波斯文學足以自豪。最著名的古印度寓言集五卷書在8世紀被伊本·穆格法翻譯成阿拉伯文,這部寓言集在歐洲亦有所聞。在12世紀,希哈卜丁·蘇哈拉瓦迪寫了許多動物的短篇故事。與此同時,阿塔爾在伊朗東北部撰寫了史詩作品《百鳥朝鳳》。

舞臺設定在動物王國的諷刺寓言作品列那狐文集被視為受到其他傳說的影響,包括阿拉伯的《卡里來和笛木乃》。

伊斯蘭教地區養狗(寵物狗和看家狗)的情況是怎樣的?saliher ma2022-01-25 10:32:20

根據經文和聖訓,狗是不潔的。不可以在人住的房子裡養狗,不能以人的待遇來對待狗,狗只能作為工具打獵看家,不能買賣狗,禮拜場所不能有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