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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積累:古代的選官制度

作者:由 卓博教育昆明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1-12-21

古代的選官制度

提到我國古代的選官制度,應該都能想到科舉制。沒錯的,科舉制確實是古代最為出名的選官制度,是古代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日本、朝鮮、越南等國家透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

但是,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科舉制了哦,而是透過千年的演變發展才產生了科舉制的。今天就帶大家一起探一探這歷經千年的選官制度的前世今生吧!

  ①夏商周——世卿世祿制

“世卿世祿制”,盛行於夏、商、周時代。原始社會末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禪讓制破壞後,出現了“大人世及以為禮”的世襲制。世襲制的特點是王權與族權統一。它透過家族血緣關係來確定政府各級官員的任命,依血緣親疏定等級尊卑和官爵高下。擔任官員的大小貴族必須經國學教育,學習相關禮儀知識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於學”。凡定爵位與官職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它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②秦代——軍功爵制

軍功爵制的出現和確立,在先秦軍事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在春秋以前列國普遍存在“世卿世祿”制度。國家在選拔人才,包括軍事將領時,實行“親親尊尊”路線,主要在奴隸主貴族中選取。秦的軍功爵制主要包括兩項內容:其一,“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這就是說凡立有軍功者,不問出身門第、階級和階層,都可以享受爵祿。軍功是接受爵祿賞賜的最必要條件。其二,“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這是取消宗室貴族所享有的世襲特權,他們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僅憑血緣關係,即“屬籍”,就可以獲得高官厚祿和爵位封邑。秦是推行軍功爵制最徹底的國家,對當時和後世的影響也最大。

  ③兩漢——察舉制和徵辟制

察舉制,的確立時間是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徵辟制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中央官署的高階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所謂“徵辟”,就是徵召名望顯赫的人士出來做官,皇帝徵召稱“徵”,官府徵召稱“闢”。徵辟是中國漢代擢用人才的一種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徵聘和公府、州郡闢除兩種方式。又稱“闢除”。

  ④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大體是指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將各地流亡人士無論是否出仕皆登記其上,表內詳記年藉各項,分別品第,並加評語。小中正襄助大中正稽核後將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進行官吏的升遷與罷黜。

九品中正制創立之初,評議人物的標準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並重。但由於魏晉時充當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參預中正推舉之權,而獲得二品者幾乎全部是門閥世族,故門閥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選拔之權。於是在中正品第過程中,才德標準逐漸被忽視,家世則越來越重要,甚至成為九品中正制的主要標準,到西晉時終於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

  ⑤隋煬帝以後至清末——科舉制

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形成。

唐朝繼承和完善科舉制度:貞觀年間,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考試地位,後成定製。

北宋的科舉制比唐朝有了進一步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殿試三級,嚴格科舉考試程式,舉人經禮部考試後須經殿試才算合格,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試成為定製;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科目;實行糊名制,採取“彌封”“謄錄”即將試卷上的姓名、籍貫密封,防止考官舞弊;錄取名額比唐朝大大增加。

明朝沿襲了前代科舉取士制度。為嚴厲控制士人的思想,科舉試卷僅從儒家的四書、五經中命題,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學的觀點,不許發揮個人見解;答卷的文體,有嚴格的規定,分八個部分,稱為“八股文”。八股取士制度,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思想。

20世紀初,由於國內形勢的劇變,封建科舉制度已不適應形勢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廢除了科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