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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北歐模式與舊道德

作者:由 無耳枰 發表于 歷史時間:2021-10-05

(發表於2021年9月25日,原作者愛##陽)

北歐模式是一種更好的選擇麼?

和重刑與入罪化相比較,是更“進步”一點沒錯。但我認為,諸位要麼是姨糞入腦要麼是不明就裡,北歐模式從其誕生之日起,就受到了各界的批評,尤其是當地的性工作者,他們是反對該模式的急先鋒。讓我們看看朱諾——一位真正的性工作者怎樣評價這種虛偽的制度

“我不介意你賣銀,但請確保你悄悄地進行,並一個人。”

“北歐模式模式”指基於將所有性工作視為暴力的對買性刑事意識形態定罪,該方式最初在瑞典推廣實施。北歐模式模式旨在根除性工作,短期措施是對買性刑事定罪和罰款,長期途徑是建立

性工作具有傷害性質

的社會共識。根據這一理念,所有性工作者都被視為

缺乏能動性

的受害者,性工作不可能出於選擇與自願。起初這被稱為“瑞典模式”,該模式支持者逐漸將其稱為北歐模式,企圖

強化該模式的進一步擴散與必然性

並沒有什麼統一的應對性工作的“北歐”途徑。丹麥基本上是將行業合法化,而芬蘭冰島的措施也各不相同。儘管對買性刑事定罪聲稱是一種創新途徑,但北歐模式並未完全背離傳統性工作管理途徑。傳統管理途徑將性工作者作為罪犯和“受害者”對待。

認為性工作是對社會基本價值的威脅

,或是一種應當被根除的現象,這遠非創新。

北歐模式唯一的干預只是將陳舊言論重新包裝推廣,自稱是實現真正性別平等且終止男權暴力的必要措施。

為進一步輸出瑞典的社會政策目標,該模式利用國際社會對以懲罰性執法措施和更嚴厲的邊境管控應對人口販賣、移民和勞工剝削的政策工作的需求!

這才是該模式的根本意義。

北歐模式能達到其所希望的預期麼? 正如一切虛偽的資產階級法律,除了意識形態上冠冕堂皇的永恆正義,他所能做的不過是掩蓋事實。支援北歐模式的論點包含了很多

有瑕疵的方法和誤導性資料分析

。例如,一個對斯德哥爾摩街頭性工作在模式實施前後的評估資料,經常被推廣應用到所有性工作模式。另一個經常使用的技術是將“證據缺失”當做證據使用。瑞典政府自己的評估受到批評,因為他們聲稱室內性工作的資料證明了“

在所見範圍內賣淫至少在瑞典沒有增加”。

由於

性工作者經常被政策制定者和政府指派的研究人員排除在討論之外,

他們的報告也就排除了性工作者和性工作者主導組織的經驗知識可以提供的資料和分析。這可能是制定北歐模式時的無意忽略,但這種拒斥的工作方法仍在繼續,因為納入性工作者的觀點不利於輸出模式。也就是說,所謂北歐模式的“神奇魔力”有極大的偽造之嫌。

“他們得靠說謊來維持這個謬論。”

——性工作者,瑞典

在性工作者被視為沒有能力自願同意性交易的環境中,不符合北歐模式意識形態的性工作者個人和性工作者主導組織都是

“沒有代表性”

。北歐模式讓非性工作者壟斷了關於性工作法律改革的討論,他們主張對性工作刑事定罪和汙名化,

不讓性工作者和他們的組織參與性工作相關政策。 對於從業者而言,北歐模式意味著什麼?

減少性工作者選擇以減少需求“終止需求”為各國

免除對人權侵害和剝削的責任提供了方法

,讓他們可以不去解決保障平等所需的體制性問題。減少需求被過度簡化為一種應對工作者的勞工和人權保護問題方式。

在終止需求途徑下,性工作者受到多種負面影響,如增加對性工作者的

管治

,忽視性工作者

安全

,服務機構(包括醫療和執法)的

敵意態度

。基於需求的途徑模糊了不平等的體制性因素,如資源可及性不平等和歧視性移民政策。

正如反對販運婦女全球聯盟 (GAATW) 所指出的“基於需求的途徑沒有承認移民和勞動者自身需求、動機、願望、反抗政策和建議”。北歐模式是一種刑事定罪模式,故需要增加管治資源,大量人力財力資源,斯德哥爾摩賣銀治理部的Simon Haggstrom表示:“你必須去調查這類(買性)犯罪,因為沒人報案。就像

在草堆裡找根針

一樣。

“警方、社會服務機構和其他政府部門對性工作者的態度深受政治影響,性工作者在充滿偏見歧視的服務過程裡首當其衝地承受著加重的汙名。”

法國性工作者彙報,因壓力而引入北歐模式後,

“客人的談判權力增加,收費減少,(性工作者) 必須承受更多危險,必須工作更多更靈活如接待匿名客戶,以適應客人的需求”。

加拿大和英國的研究顯示,對客人刑事定罪損害了性工作者採取安全措施的能力,減少了街頭性工作者談判的時間。在瑞典,增加性工作者社會汙名是北歐模式的意外後果,這是模式倡議者也幾乎無法爭辯的事實。

該模式所聲稱的目標是將譴責從性工作者轉移到客人,這個目標沒有實現。可以觀察到的是關於買性的汙名確實增加了,但這並沒有使性工作者的汙名減少。相反,關於性工作者、性工作和買性者的汙名急劇增長。產生正規化改變意味著

針對性工作者的汙名與歧視得到鼓勵。

瑞典官方表示性工作者受到的汙名增加

“必須被視為積極訊號,考慮到法律的目標實際是打擊賣淫”

。 在以色列,北歐模式對性工作者造成的傷害受到的質疑也遇到相似迴應

“為了長遠目標,一些女性不得不受苦”

“我們要廢除性工作,所以那又怎麼樣“

女權主義對北歐模式的批判

北歐模式是

原教旨女權主義者維持“公益”活動資助的途徑。

他們的組織致力於讓人們只接受一種

狹隘的性工作敘事

。任何表達相反意見或對他們批評的人,都受到人身攻擊和公共人格詆譭。

儘管有相當多倡導引入北歐模式的組織自稱“女權主義者”,

性工作者批判這種立場,

指出這些組織對待sex ‍ 和其他邊緣化人群婦女的方式

違背了女權主義的基本原則。

性工作者主導組支稱那些受北歐模式擁護者支援的原教旨女權主義為

恐跨性別或排外

在薩爾瓦多,一個性工作者主導組織反映,女性運動中的民間組支利用來自性工作者社群草根組織的工作理念來獲取資助。

這些民間組織沒能提供服務滿足大多數性工作者的需求,更是不能為跨性別女性提供服務。

在英國,擁護北歐模式的組織如“現在北歐模式”,在其網站上公開宣告他們的恐跨性別理念:“因為絕大多數顧客是男人,面向婦女的服務應當只提供給(順性別)女性,與面向男性和跨性別人群的服務獨立開來。”

回到昨晚

,我想,越南網上對那幾位學生諸如“活該”,“管得好”之類的輿論既無益於真正解決問題,也會進一步

加劇汙名化

,使從業者本就不多的發言空間進一步萎縮。這裡我不討論校方的處理是否合理正確,但無論是重在處理從業者還是消費者,均不能實質性解決問題。我更看到了P友們

“樸素”道德

的力量。如果樸素愛國情懷在這裡受到抨擊,那麼這種樸素道德也必須得到嚴厲的指責。

資產階級道德殘餘

一無所有者以各種形式賣淫。——《1844年經濟學手稿》

正如文法中的兩個否定等於肯定,婚姻中的兩個賣淫等於一個美德。——傅立葉

一切權衡利弊的婚姻,都是賣淫。——《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我很喜歡(P友網名),我也很贊同她的觀點,我們應該對自己的生活“解構“了。我們當然是要謀生的,誰都不例外。但絕不應該用虛偽的口吻粉飾自己的工作!您是程式設計師和大企業員工,那您的每一分工作都在為異己的資本統治添磚加瓦並獻出身體;您是公務員麼,那您遞交的每一份表格都是為越共添磚加瓦並向祂奴顏屈膝;您是大學生麼,那您無非是仰賴父母並在本不公正的教育體系中掠奪別人;您在考慮婚姻麼,試問你的良心,您能不權衡利弊麼? 當然不能將性行業簡單化約為僱傭勞動,但拋棄僱傭勞動談性行業是徹頭徹尾的謊言,這無非是用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因為:

僱傭和解僱員工,本質是賣淫關係的延申。——格奧爾格·齊美爾

昨日的大多數評論只體現了兩個字:

傲慢。

即,將自身與性行業者相剝離,站在一種管控的利維坦角度來評價,而非作為一種普遍的

被壓迫者共同體

。我沒有見到一條評論指出,該問題要怎樣

尊重

從業者的意見,從業者的態度,

從業者的能動性

。這也體現了“北歐模式

”完全忽視從業者本身的精英主義立法立場

對於“笑貧不笑娼”這種“樸素道德”,身為一個佐佐壬,我們反而要質疑:究竟是大貨幣食利者,地主更值得我們用所謂道德的譴責,還是從業者們。至於有的人純粹為了高額利潤從事該行業,那真不值得譴責,相反,我們應該高呼:完全摒棄一切加以掩飾的道德,赤裸裸的追求金錢——這才是真正的資本主義。

為什麼要批評拜金主義呢?難道大地主大貨幣食利者不是最在意金錢,最肆意吮吸人民利益的人麼?我們民法立法的本意,不就是“無財產及無人格”麼?

虛偽的道德與法律是現代社會最無恥的遮羞布。我要發問:你究竟遵守的是無產階級的道德還是虛偽的道德。我們要超越現代社會的規訓,成為新社會具有新道德的新人。

不勞動者不得食的金科玉律是新社會一切道德的源泉。無產階級從來不以向食利者售賣的高價沾沾自喜,他們要做的是徹底剷除以賣銀關係延伸出的僱傭勞動,奪回屬於自己的產品。

如果連承認自己工作實質這樣的覺悟都沒有,那無非是在P組尋找廉價的贖罪劵。

沒有新道德的支援,我們就不能建設康米主義新經濟。——柯倫泰

我們應該明晰該行業的歷史,在巴比倫史詩《吉爾伽美什》中,史詩中的二號主人公恩啟都,便是和吉爾伽美什的

神妓

結合後,受到了開導,逐漸有了人的思維。在之後賽里斯的商代,同樣有專門的神妓於神廟之中。

此時她們的地位是尊崇的

。她們地位的貶低最根本是源於父系血緣繼承對女性的貶低與要求。 血緣的繼承需要女性的貞操,對女性身體的貶低,共同造成了當代的問題。我還要強調,的確,該行業的確和人口拐賣和強制勞動有關係,但切不可將之等同。

通過歷史溯源,我們發現性行業本身並不導致這些問題。導致人口拐賣與強制勞動的重要原因從來不是性行業,而是經濟不平衡和新目田下需要所需要的大量血汗工廠。不可能用解決人口拐賣與強制勞動的思路來解決性行業。

以及,我覺得諸位老爺太太們實在是生活的太好太純潔,太“不食人間煙火”。有的人講,

讓她們從事其他工作就是減輕對她們的掠奪

。我倒是十分好奇:我所認識的姐妹初中畢業,現在每個月除生理期放假,還有幾天額外的假期,

每天工作時長不到八個小時,有的客人的確很噁心。

那您要不要讓她

進廠

試試看:工資收入微薄,而且

勞動強度大得多,被掠奪的程度只高不低

。對於她這種農村姑娘,我是不知道老爺們是不是打算勒令她進廠,畢竟P組老爺太太們是見不得這麼不體面的事情的。

現在是2021年,而不是1990s。她們大多數所面對已經不再是皮鞭與強制,她們需要的是

新的生活方式

,爭取

她們的權利,她們的價值

。以及,

性工作有沒有特別的健康風險?當然有,但這不是我們特有的。

建築工人需要保護裝備,身體傷害風險,與其他職業(包括性工作)相比受傷的風險更高。《天空的另一半》甚至給出了另一個反常識的資料,

性工作者染病的風險和機率竟然比已婚群體要低。

原因在於

婚內性行為總是無防護不使用安全套的

。只有

完全的廢除基於血緣的繼承,家務完全的公共化

,他們才可以得到進一步的解放。但我們哪怕共產了很長時間,依然不能完全解決這一問題。各種

超越情感之外的利益算計

,都應當被視為“賣淫”。虛偽的否定這一現象依然將會長期存在,或將

糠/社當作某種純淨的烏托邦

——這種

幼稚病

沒有必要多贅述。

新的動向——她們的行動

尋找與其他社會公平運動的共同立場和原則, 讓性工作者能夠建立聯盟關係,增加政治曝光度。與其他

被刑事定罪或被邊緣化的群體建立聯盟

,如性少數群體和原住民群體,能夠增加引發關注的力量。

使用北歐模式國家中的性工作者將術語作為工具來建立受害者敘事,以開展模式倡導。他們體現瞭如何使用這些誤導性術語和吸納“去罪化”這類術語來組成北歐模式。反性工作倡導者混淆“合法化”和“去罪化”,用當前對性工作的刻板印象和誤解來維護國家對性的控制,將性工作者排除在政策討論之外。

話語的抗爭在以色列,單一的政治話語使 用“被賣淫女”和“賣淫”,不允許使用“性工作者” 來挑戰受害者論調。在泰國,性工作者用和其他行業的比較來質疑“被賣淫女”一詞的使用。他們問為什麼用“醫生”而不是“被當做醫生的女性”,指出“被賣淫女”的詞語邏輯並沒有用在其他地方。

去罪化和合法化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一定要釐清。去罪化的重點在於徹底的從道德層面去汙名化我們和她們一樣,均是受害者,我們要做的是一同去抗爭。

——跟帖A——

坦白來講,昨晚到現在的討論給我的感覺相當糟糕。我感覺我在聽著無數重複著一樣的話的人大喊:性交易造成了許多慘劇,所以性交易壞!但是性工作者是可憐的,所以嫖客壞!嫖客壞,所以要重罰,現在這樣還不夠,還要刑事處罰!我不知道在性交易尚且沒有被人類社會普遍認可為非法行為的背景下,為什麼許多人會做出如此輕率的判斷。我受夠了這種沒有意義的互相叫嚷了。現在多少有了些正經的學術資料而不是互相叫嚷可以看了,希望一切沒有意義的衝突到此為止吧。

jm事件的時候,所發生的不也是一樣的氛圍嗎?從建制派到「進步」派,異口同聲地歡呼著:對!好!早該抓抓了!我能說什麼呢?我當然覺得畫出這種作品的人讓我恨不得敬而遠之或唾其面,但是在抓捕他的那個裝置仍然有可能抓捕我的時候,我想我實在做不到為他的落網山呼萬歲。

——跟帖B——

在一般的資本主義生產中,工人用自己的勞動生產產品,資本家需求的是工人的勞動力,剝削的是工人的剩餘價值。

大多數情況下,工人仍然擁有自己身體的支配權(但資本家可以透過剝奪工人剩餘時間的方式間接支配工人)。雖然工人事實上受到資本家的剝削,但至少名義上,勞資關係是平等的合同關係,任何一方隨時可以退出。

但“性工作”則把這層遮羞布扯下來了。在性交易中,購買者要求的就是性服務提供者的身體本身。

在我購買的時間段內,你的身體完全歸我所有,且完全為了滿足我的肉體慾望而存在。

一方是支配者,另一方完全被支配,其中一方就應該是被另一方肆意凌辱的。這種交易連表面平等都做不到,天然導致一種不平等的權力結構,處於弱勢的一方完全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我們是否應該支援這樣一種工作?

這和為什麼要反對賣血、代孕、人體器官買賣是一樣的。

雖然市場上的確有這些需求,允許這些行為或職業,短期內也會極大改善一部分窮人的生存境遇。

但長期來看,“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高等,可以完全支配另一部分人的部分或全部身體”被確定下來了,這又會發生什麼?

——跟帖B 對 樓主——

用佔有身體本身這樣的詞語來形容奴隸制是恰當的。你所說的被支配不光對於性行業,對於諸多體力勞動者而言,他們的身體就是在工作期間也被完全支配的。在老闆購買你的勞動力期間,工廠裡的工人的身體照樣是直接被完全支配的(比如連上廁所的時間都要規定),被規訓的更徹底的(如何使身體適應流水線來提升效率),且完全為老闆對利潤的追求所支配,工人們在工作中被視為機器的附屬品,同樣是被貶低凌辱的。“一部分人畢竟一部分人高貴,可以完全支配他人”本就是當代社會現狀。你還是將僱傭勞動和賣銀做了相當嚴格的區分。但這二者在質上沒有區別,僱傭勞動中同樣存在著性別壓迫/父權暴力。這二者都是應該被消滅的物件。

當你把她們當作天然的弱者,天然的被憐憫的物件時,就徹底的消滅了她們的能動性。

紐西蘭是去罪化的集大成者,當地的性工作者有自己的公會與組織。當然,他們依然是弱勢的一方,但絕對不是“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紐西蘭的成果基本保障了性工作者作為僱傭勞動些享有的“表面的”平等。談論性行業時候,自然他是充滿苦難的,但把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不加區分直接用“苦大仇深的奴隸制”戲碼是無用且懶惰的。

如果能做到紐西蘭現在的水平,那麼性行業的從業者不會像賣血,代孕一樣對自身身體造成巨大的損害。

從我個人的觀點講,我根本就不會認為賣銀是種不道德德行為,正如當代社會不會認為僱傭勞動可恥一樣。但與現代社會緊密結合的父系血統繼承根本就不可能讓女性在性上得到徹底的解放,也就不可能消解對性行業的偏見。而偏見與風險恰恰是性行業的利潤源泉。正如監獄只會再生產囚犯,偏見猶如牢籠束縛著生產著他們。所以,我們要理所當然的將他們作為團結的力量,我們應該支援他們組織公會,舉行抗爭。他們既是父權制的傷疤與象徵,也是父權制最有力的掘墓人。

——跟帖B 對 樓主——

其實當恩格斯說“婚姻本質上是賣淫”,這和“僱傭勞動本質上是奴隸制”一樣,是包含價值判斷的。很明顯詞語的順序不能顛倒,為什麼不能反過來說呢?

性交易和奴隸制是強勢方對弱勢方身體的“絕對”控制,而婚姻和僱傭勞動則是“相對”控制。雖然丈夫和妻子在表面上是平等的,資本家和工人在法律之下享有相同的自由。但實際上,隱藏的權力結構依然存在,這才是馬恩指出的問題。雖然最壞情況下的僱傭勞動下,工人境遇可能與奴隸制相當,但這是否說明二者“都一樣”?

正確的理解是:“我們應該像消滅賣淫一樣消滅婚姻,像消滅奴隸制一樣消滅僱傭勞動”。如果你理解為“賣淫、奴隸制應該像婚姻、僱傭勞動一樣得到保護”,這差不多是在逆煉了吧……

奴隸制社會中,奴隸完全是主人的私有財產,主人或殺或吃都無不可。

而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工人在名義上擁有自己的時間,能夠自由支配自己的身體,這當然是一種進步,只是進步得不夠。

我認為性工作介於這兩者之間,甚至可以認為是奴隸制在資本主義時代的殘餘。在資本主義的市場機制下,一部分人“自願”在一定時間出賣自己全部的身體所有權,僅僅為滿足另一部分人的性慾而存在。這無疑是比資本主義僱傭制更反動落後的工作。

當然不能說性工作者是“道德敗壞”的,但說他們中大多數人是受害者沒有問題。同樣,從事賣血、代孕、出售器官的人也是受害者,即使很多人是“自願”的。

——樓主 對 跟帖B——

我從來不認為僱傭勞動應該得到保護,我一向認為諸如這些東西應該被直接拋棄才是。我的態度很明確,在不可能廢除僱傭勞動的前提下,就不可能消除賣淫。而在這個階段,我們當然應該支援性工作者組織公會,拿起法律的武器爭奪權利,而不是清一色的僅僅把他們當成北歐模式下“沒有選擇的,僅能得到憐憫和糾正的”客體。

我覺得您無非特別執著於“為他人性慾而出賣身體”是一種比“為他人利潤而出賣身體”更糟糕的事情。而我完全不這麼覺得,為利潤出賣身體和為性慾出賣身體在我眼中毫無差別。

——跟帖B 對 樓主——

那我們不談賣方了,從買方談起吧。你對“購買性服務”的行為怎麼看呢?

當性交易合法化時,買賣雙方就同時被賦予了合法性。

——樓主 對 跟帖B——

我在文中指出了北歐模式的一個問題:雖然他僅處罰顧客,但他依然對賣方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汙名化。

事實上也是這樣,如果你想要對性工作者去汙名化,而依然指責買方,那不可避免的自然會對賣方造成汙名。就好比你指責肥宅,那二刺螈也會不可避免的受到牽連。我覺得柯倫泰的那篇文章講的聽清楚:如果懲罰嫖客,那麼請對供養家庭主婦的丈夫,大企業主,貨幣食利者一視同仁。

我無非是徹底的反對現在的道德標準,我寫的這篇文章中也寫了:必須清楚自己職業的性質只是一種體面的“賣淫”,在為異己的利潤統治添磚加瓦。一個佐佐壬必須清楚,也必須意識到當下道德體系的虛偽性。

我覺得姐姐可以看看我文章最後的連結,千言萬語都比不上她們自己的自述,能解放她們的也只有她們自己。

標簽: 性工作者  模式  北歐  汙名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