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遊戲

刷到一個挖空《我的世界》的人,遊戲中挖了4年的方塊,挖空了1400多個區塊。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

作者:由 生薑 發表于 遊戲時間:2022-12-31

本文僅代表個人看法,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可能言語過激,措辭不當,望大家諒解。

以下,即是正文。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認為有必要說一下我個人對於意義這一詞的看法,意義,這個詞可以說是我們個體對客觀事物的主觀認識與主觀感受,也可以指我們人對各種客觀事物所賦予的含義。也就是說意義本質上是一種感受,一種人們在實踐活動所實踐的影響所產生的一種主觀感受,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價值判斷。

意義作為一種主觀的感受(個人看法),意義有沒有大小之分呢?就比如一件事是不是比另一件事更有意義呢?如果有?怎麼衡量?用什麼衡量?有沒有一種可以衡量的標準呢?

我個人理解:題主提出的疑惑所謂挖空我的世界區塊這個行為的是否有意義性實質是一個體對於另一個體的行為的價值判斷,也就是一個體用自身價值觀去評定另一個體行為的意義的有無問題和可衡量性的大小問題。

現在讓我們回到這一問題中來,意義既然作為一種主觀感受,那一件事是否有意義性,不同人有不同人的看法,但如果這件事的性質不影響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背社會的道德規範,不觸犯相關法律法規,這件事是否有意義的最大評判者應該歸屬於這件事的親身實踐者。這是因為我們想要儘量客觀評價一件事,我們最好盡力瞭解關於這件事的相關資訊,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總說的“未見全貌,不予置評”。這也是告訴我們資訊對我們客觀評價事物的重要性。而實踐者本身因實踐獲得的關於這件事的資訊,一般來說,都比不願意,不盡力做資訊收集的旁觀者(願意做的旁觀者另說)多,

所以很多事情由於資訊的缺失,在旁觀者看起來很荒唐,可笑的事情,但實際上這件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意義性。

人的全部活動創造了有所謂“有意義”的生活世界,然而這個意義本身卻仍讓我們個體產生疑惑,意義是什麼?什麼是有意義的?怎麼做是有意義的?換句話說:人類社會整體創造了“意義”這一名詞,而社會中的個體對“意義”這一名詞的理解有不同的主觀看法,意義本身對個體仍成為一種問題,而這種對意義的尋找的人們的實踐活動反而進一步地刺激人們對於意義本身的進一步思考,促使人們對於意義這一詞的更深入認識與思考,這又進一步激勵人們繼續對於意義多元化的實踐活動。由此我們進行初步的總結:人類在最初的生活實踐中無意識地創造一種意義到後來逐漸有了“意義”的初步意識,去追尋所謂有“意義”的事情,而這些追尋意義的實踐活動又進一步豐富人們對“有意義”的事情的認識。

我們要用動態的眼光看待一件事意義的存在性,這件事可能現在沒意義,未來卻可能有巨大意義。

正如法拉第說的:“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有什麼作用呢?”

玩遊戲對大多數玩家來說本身是一種娛樂,遊戲能讓玩家得到一種快樂感和滿足感,產生一種追求與思考,玩家能在遊戲中享受屬於自己的快樂,追求屬於自己的目標(遊戲裡的),這就足夠了,我們又何必去質疑遊戲中的行為是否有意義呢?

可能只有我們不再那麼強烈地追求意義,才能讓所有事情都可以有意義。

標簽: 意義  一種  主觀  這件  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