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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作者:由 應林 發表于 遊戲時間:2022-07-18

“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新解決3122個行政村4G網路覆蓋問題,部署2。6 萬個4G基站建設任務……”這是Y視2019年11月10日《新聞聯播》“專項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工作成果”報道的。眼下,部分政府紅標頭檔案,還有不少媒體(包括Y視這類重磅級媒體)文章,常見“行政村”如此字眼。我們目前有所謂的“行政村“嗎?

有行政權的只有政府,我國憲法規定最基層的行政機關是鄉鎮一級政府(非街道辦、經開區、高新區等)。而村未設行政機關,基層村委會是村民自治組織,與鄉鎮人民政府並無行政隸屬關係。因此,行政村之稱是不合法的。

“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第7版)對行政村的解釋為:“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部分地區的農村基層行政區域。一般由幾個自然村組成。1954年鄉政府成立後,行政村撤銷。”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後,行政村過渡至大隊,“十年動亂“期間又短暫稱為“村革委會“。1978年後,隨著土地承包制度的推行,人民公社體制逐漸解體,大隊也隨之瓦解。一些地方群眾自發組織了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12月公佈,2018年3月第5次修正)第三章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998年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透過,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七次會議修正)第三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於群眾自治,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中共中央1982年至1986年連續五年、2004年至2022年連續十九年釋出以“三農”(農業、農村、農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檔案,24 年一號檔案無一處出現行政村。

“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由此可見,行政村已是一個歷史詞語,政府、媒體繼續沿用這一提法,是很不妥當的。

“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行政村之所以目前還有人稱謂,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原因:一是不求甚解,照搬照抄。別人這樣說了,以前這樣說了,現在自己也這樣說;二是百度、搜狗百科等中文搜尋引擎有此註釋,法律依據就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但該法六章四十一條6035字無行政村字眼;三是認識錯誤。一些鄉鎮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也說:“村雖小,但也是‘一級政府‘呀“,這裡就有一個認識錯誤的問題。前面說了,只有鄉鎮一級才設立人民政府,而村不是什麼“一級政府“;四是《居民身份證法》實施後,不知何故,AH等少部分省市第一、第二代證件上農村地址村級組織錯誤使用行政村這一稱呼(廣東、河南、陝西等絕大部分省市使用村委會、居委會、社群);五是隨波逐流。雖然知道行政村這種表述與法相悖,嫌麻煩,不去糾正。以致以訛傳訛,導致行政村叫法不絕於耳。

行政村稱呼可以休矣。

標簽: 行政村  村民  委員會  鄉鎮  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