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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

作者:由 枸杞 發表于 美食時間:2019-03-26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喵嗚喵嗚來刷卡吧2019-03-26 09:56:27

置業顧問換人很正常,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一般會有置業顧問和直屬上司兩個聯絡方式吧,如果沒有,就打售樓處電話,不行再打當地房管局熱線或者市長熱線。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若谷2019-03-31 15:20:57

置業顧問是一個流動性很大的崗位,這種現象是正常的。但是隻要是正規的公司,在有人員離職後,都會找其他同事來跟進之前離職同事的客戶,你可以打電話去前臺問問看是誰重新跟進您的。關於網籤合同這一塊,根據您的付款方式是有兩種情況的。如果您是一次性支付,您簽好合同後,會由開發商這邊的合同管理部門送件去房管局進行備案,這中間是需要時間的,而且政府人員那邊工作效率不是很高,也不好催;如果是按揭的話,備案是由貸款銀行那邊來操作的,銀行那邊稽核您的貸款資格放款後(也有的銀行會先備案再放款)再去備案,時間週期就更長了。如果真的是過了半年還是沒有備好案,你就要去問問清楚,是不是銀行或者開發商忘記送件去房管局了,畢竟工作都是人做的,難免會有失誤(哈哈,我知道的好像太多了)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王123452019-03-31 22:51:58

已經辦理網上聯機備案 開發商也無法將房屋另售他人 找開發商 簽訂網籤合同 按合同約定履行後續義務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珠珠2019-04-02 22:09:19

合同備案成功之後才可以領取的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京雲房產律師團2019-04-21 12:08:02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

什麼是網籤?

在商品房交易裡,網籤就是購房者跟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雙方到房地產的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佈上網。一般來說,網籤後拿到的合同版本的右上角會有一個網籤號,購房者可以透過這個號碼在網上進行查詢。說白了,網籤只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為規範房地產企業規範銷售房屋,防止開發企業捂盤以及一房多賣而建立的一個

網路化管理系統

。如果你們對這個合同有異議,雙方解除合同後,還可以將網籤撤銷掉。由此看來,網簽在物權法上並沒有法律效力可言。而在實踐中,很多購房者陷入了一個誤區:我只要合同網簽了,這個房子就百分之百的是我的了。今天,小云律師就給大家詳細的解答下網籤背後的法律問題,希望廣大的購房者不要有“想當然”的想法,進而被這種想法誤導,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網籤,合同有效嗎?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要不違法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剛剛已經提到,網籤是房地產主管部門因市場管理需要而規定的公示程式,是否網籤不影響雙方簽訂的合同的效力。那麼,網籤帶來的作用體現在哪裡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由此可知,雖然合同沒有網籤並不影響合同效力,但有可能會影響到隨後的

辦理房產證

的環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網籤,可以阻止開發商“一房二賣”嗎?

根據法律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或房屋網籤手續買受人的權利,不能對抗合法佔有房屋的買受人。也就是說,一房二賣中即使第一買受人辦理房屋網籤手續在先,也不能對抗合法佔有房屋的第二買受人。

這就告訴我們兩點:

1、即使辦理了房產買賣合同網籤,甲方也能一房二賣,而且第二次的房產買賣合同確定有效;

2、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在前,一房二賣在後且實際交房的,實際佔有房產的權利人能夠取得房產的產權。

買期房交首付後置業顧問換人,網籤後沒人處理,沒給合同只有給交首付的發票怎麼辦?

合同已經網簽了,這個房子就百分之百屬於我嗎?

不是的。上文已經提到過可能會發生一房二賣的現象。其實,實質上房屋的產權轉移是以過戶為準,而網籤不具有物權的效力,過戶前案涉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為開發商。

所謂網籤即商品房預售登記,就是房屋交易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房屋備案,在預售的房屋合同上編上不同的號碼,並在網上予以公佈,防止商品房銷售中出現重複銷售、重複抵押的情形,保護房地產交易的透明度。

一般在實踐中認為,預售登記是是為保全將來發生不動產物權變動而產生的一項請求權,因預售登記時物權尚不存在,故所登記的仍是一種請求權,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沒有規定備案登記制度,根據物權法定原則,備案登記不具有物權的效力,案涉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為該房地產公司。

合同已經網籤,法院還可以查封我的房子嗎?

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被執行人(也即賣方)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也即買方),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小云律師提示,如果買方已經支付部分或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房屋,即便還沒有過戶登記,只要買方對此沒有過錯,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要求解除對房屋查封措施。但僅僅是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併網籤,即使支付全部房款也不能對抗法院的查封。因為,登記機關撤銷“網籤”不需要需雙方當事人配合或法院通知協助執為前提。

透過以上的講解,我們大概瞭解了“網籤”僅是行政管理手段,沒有超越《物權法》而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因此在實踐中,大家買房的時候,不要覺得自己的合同已經“網籤”了,就高枕無憂,萬事大吉,實際上還會存在各種風險,不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也要督促開發商儘快協助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保證房子完全屬於自己。

文/褚律師(個人微信:15000909485) 申雲律師事務所高階律師,擅長: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

申雲房產維權律師團,專注個人、集團房產訴訟案件十餘年。

標簽: 網籤  合同  備案  商品房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