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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這樣籤,結算才能賺到錢(一)——(五)!

作者:由 汪濛濛 發表于 娛樂時間:2017-05-16

(一)施工合同無效

施工單位應避免簽訂無效施工合同,以預防因合同無效產生風險,應重點關注以下情形:

1、專案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行政審批手續?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施工合同無效。

2、工程是否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案,是否進行了招投標?

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案未透過招投標程式確定施工單位,施工合同無效。

3、是否存在中標無效的情形?

中標無效而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4、承包人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資質等級是否合格?

借用資質或違反資質等級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5、是否存在轉包、掛靠情形?

轉包、掛靠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6、是否存在違法分包的情形?

違法分包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二)如何投標

首先,施工企業一定要明白招投標的法律意義。工程建設領域一般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國家透過招投標程式來規範和管理建築市場。雖然現在很多招投標程式流於形式,但是施工企業應該意識到,正是這樣的現狀才給了施工企業很大的操作空間,來透過招投標程式挖掘利益。即使所有人都不重視招投標,但法律是按照招投標的程式來確定雙方合同內容的,只要施工企業按照招投標程式中標,就可以按照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檔案進行合同談判,從而促成有利於自己的合同條件。

其次,施工企業要重視《投標檔案》的法律地位。在招投標活動中,《投標檔案》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所以《投標檔案》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企業可以在《投標檔案》中爭取到很多合同利益。但是施工企業為了中標,往往過分注重圍繞評標分響應合同條件,而忽略在《投標檔案》中積極植入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條件,爭取合同利益,這是施工企業應注意的重要問題

再次,施工企業要科學編制投標預算。在投標報價時,一定對專案利潤進行科學分析,摒棄算大帳的理念,加強過程管理和成本控制,學會利用建設單位產生的漏洞進行投標報價,綜合利用好投標報價技巧。

最後,施工企業要善於利用法律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學會對評標結果提出異議(包括投標人條件、投標人業績、評分等)。

(三)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條款是建設施工合同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條款,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中80%的是造價糾紛,這就需要我們對合同價款的約定引起足夠的重視,施工企業應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施工企業應清楚不同的合同價款方式的結算方式和法律意義。若採用固定總價合同,則在固定總價的基礎上只調整簽證和變更部分計入總價作為最終結算價款,工程量不予調整;若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按時調整,加上籤證和變更部分,作為最終結算價款;若採用定額計價合同,則據實結算工程量,根據約定的定額計算工程總造價,按規定計取定額規定的係數。

施工企業要合法合理約定價款,避免黑白合同。若專案屬於依法必須招標專案,且經過了合法的招投標程式,則簽約合同價即是投標價、中標價,不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改變中標價及結算方式,以免形成黑白合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在約定合同價款時,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暫列金額應在合法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的約定相應的價格。

施工企業應該明白不同的合同價格形式,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是不同的,主要體現在工作內容風險、工程量風險、單價風險等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分配。

(四)承包範圍

施工合同最核心的兩個問題,就是明確承包人要“幹多少活”和發包人要”付多少錢”,工程承包範圍就是要解決承包人“幹多少活”的問題。在明確承包人的工作範圍和內容時,應儘可能將其細化明確,一般可寫到分部、子分部工程,對於需要進一步細化的內容,可詳細列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工程經過招投標程式,承包範圍應根據招投標檔案填寫,以免產生爭議。

如果條件允許,應約定本合同承包範圍之外的哪些專業工程由發包人另行發包或由發包人指定分包,同時約定承包人向專業工程分包人提供的服務內容及費用,這有利於承包人進行總包管理,防止施工過程中產生爭議或相互扯皮,從而影響工程的總體進度。

最後,若分包單位或交叉施工較多,則約定承包範圍時要注意明確施工界限,包括垂直施工界限、橫向施工界限以及各承包商之間的界限,以免相互扯皮,產生爭議。

(五)工期

工期一般與建設方的整體規劃密切相關,牽一髮而動全身,建設單位為了督促施工企業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建設,一般會約定較重的違約責任,所以施工企業一定要轉變觀念,重視合同工期問題。

首先,施工企業應預測可能的實際開工日期,並將該開工日期在合同中予以明確,不可隨意約定開工日期。施工企業要明白,若就開工日期產生爭議,當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工報告載明開工日期、施工許可證上載明的開工日期均不相同的情況下,法院一般以監理單位確認的開工報告中載明日期作為開工日期。

其次,施工企業應科學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合理計算計劃竣工日期及工期總日曆天數,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施工企業應注意,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且這裡的天數為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實踐中真正的施工時間並不包括春節等節假日,所以承包人須注意節假日時間的長短,以免工期過短。

再次,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應確定合理的工期,如果建設單位要求工期小於定額工期時,必須在招標檔案中明示增加費用,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30%的,視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處理。

最後,雙方應明確約定工期延誤、工期順延的情形,詳細約定進行工期索賠的程式。明確雙方關於工期的權利和義務,在發生工期方面的事實時,施工企業可以有所依據的維護自己的應得利益。

標簽: 施工  合同  工期  招投標  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