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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語通論資料

作者:由 漢碩大寶貝 發表于 娛樂時間:2019-12-09

祁的偏旁怎麼讀

古今詞義的異同

一、古今詞義異同的基本情況:

1、古今意義基本無變化的詞,如:天、地、山、水等,複音詞如:蟋蟀、倉庚、鳳凰等。

2、古今意義毫無關聯的詞,如“該”,古代是“完備”的意思,現代是“應該”的意思。另有古代意義已經消亡的詞,如“章甫”。由於詞義所指的事物現在已經不存在,所以古意消亡。

3、古今意義有區別又有聯絡的詞。如“再”在上古只有“兩次”的意思,而現代漢語則表示“重複”等義。(注:“再”和“復”的區別:“再”表示動作的數量,它代替了“二”,“復”只表示行為的重複,不表示數量。現代漢語的“再”相當於古代的“復”。)

二、古今詞義的發展變化

1、詞義範圍的變化:詞義所概括的客觀物件的外延的變化。

⑴詞義的擴大。如“菜”本來專指蔬菜,後兼指雞魚肉蛋等葷腥。“洗”本以為洗腳,後泛指洗滌,不拘於足。

⑵詞義的縮小。如“金”在先秦泛指各種金屬,後來詞義縮小,專指黃金。“宮”本指一切房屋,後專制帝王所居。“瓦”本指一切陶器,後專指蓋房頂所用的陶製建築器材。

⑶詞義的轉移。如:“聞”的本意為聽見,後來轉指用鼻子聞。“涕”的本意為眼淚,後轉指鼻涕。“湯”本指熱水,後指米湯,菜湯。“腳”本指小腿,後指踝關節以下的部分。“府”本指藏文書財務的地方,後指官署。

2、詞義感情色彩的變化:詞義的感情色彩是詞的附加意義,表現人們對客觀事物的愛憎喜惡即主觀評價的好壞,以及詞義輕重程度的判斷。

⑴詞義褒貶的變化。如“謗”在古代是個中性詞,無所謂褒貶。《國語·周語》:“厲王虐,國人謗王”,是中性詞;“賄”在上古指布帛之類的財務,中性詞,後專指用錢財買通他人,貶義詞;“爪牙”在先秦指武臣、國之猛將,也泛指輔佐君王者,用於褒義。後來指壞人的幫兇、走狗,變成了貶義詞。

⑵詞義輕重的變化。如“誅”本質言辭責備,詞義較輕,後發展出殺戮之義,詞義變重。又如“賊”本指殺人越貨、犯上作亂的人,詞義很重,後指小偷,詞義較輕。

三、怎樣掌握詞的古義:我們必須勤查有關的工具書與閱讀古代作品相結合,對詞義的古今義例反覆參證比較,還可以透過一些文字的和語言的手段幫助我們掌握詞的古義。

分三方面談:

1、從字形上分析。如“勸”從“力”,可見本義是勉力、奮力。“醒”從酉,本義是酒醒。

2、從語境上分析。如“童子莫對,垂頭而睡。”證明“睡”的本義是“打瞌睡”。

3、從成對使用的反義詞、同義詞上分析。如“進退”“高下”“富貧”“窮達”“治亂”。

4、從今語中儲存的古詞古義上去考察。如“款待”中的“款”古義是誠懇。“捐軀”中的“捐”古義是捨棄。“呼天搶地”中的“搶”古義是觸、碰。“舉世無雙”中的“舉”古義是“全”等。

古漢語通論(三)單音詞,複音詞,同義詞

★一、古代單音詞轉化現代複音詞的三種情況:

(1)換了完全不同的詞。如克——戰勝;弈——下棋;常——規律;師——軍隊

(2)加上詞頭詞尾。如杯——杯子;虎——老虎

(3)兩個反義詞或同義詞構成一個複音詞。如兒子,人民,言語,道路。(許多古漢語的單音詞,發展到現在已經不成詞了,但還作為語素留存在現代漢語裡。如”慮”,在現代漢語中只儲存在”考慮””深謀遠慮”等幾個詞中,而不能作為單獨語素存在。)

二 、古漢語中的合成複音詞的三種情況:

(1)最初某些同義詞的組合沒有固定的形式,兩個同義詞可以自由組合,甚至可以顛倒。如“阻、隘、險”,“民人”也叫“人民”。

(2)對一類同義詞,常常加以區分。如“婚姻”很早就是複音詞,但也有所區分,如《說文》說:婦家為婚,婿家為姻。又如,“饑饉”也是複音詞,朱熹還說:“谷不熟曰飢,菜不熟曰饉。”

(3)構成這類複音詞的每一個語素,往往保持著一定的獨立性。在這個地方它是一個複音詞,在其他地方又可以獨立成為一個單音詞。如《戰國策·齊策》:“齊王聞之,君臣恐懼。”《孟子·梁惠王下》:“吾甚恐。”

三、古漢語中複合式合成詞形成後,兩個語素意義的變化情況:

(1)兩個語素仍保持他們原有的意義。如“蓄積”的“蓄”是“積聚、貯藏”之意,“積”是“積蓄、積累”之意,賈誼《論積貯疏》:“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矣。” “蓄積”是“儲糧積蓄”的意思。

(2)兩個意義相近或相反的詞,只有一個表示意義,另一個失去其意義,只是充當陪襯,這就是所謂“偏義複詞”(用兩個單音的近義詞或反義詞作為詞素組成,其中一的詞的意義成為這個複音詞的意義,另一個詞素質是作為陪襯),如得失,園圃,緩急等。

(3)兩個語素失去原義而產生一個新義。有些從片語變來的固定組合,拆開來講和原來意思完全不同,如天下,布衣,君子,小人等。

四、古漢語中單純複音詞的型別

單純複音詞絕大部分是連綿字,通常有兩個音節,但只表示一個語素。

(1)連綿詞。由兩個音節連綴而成,是一個意義而不可分割的詞,它只有一個語素。多數連綿詞是雙聲詞或疊韻詞。如倜儻、逍遙、忸怩、徘徊等。

(2)疊音詞。如昏昏、悠悠、斤斤等。《詩經·周頌·執競》“斤斤其明”,毛傳:“斤斤,明察也。”

★五、古漢語同義詞的辨析

古漢語中許多同義詞的的使用範圍、使用條件、意義都不完全相同,可從四方面進行分析:

(1)概念的不同。

1、概念的內涵不同。如”府”和”庫”,”府”是收藏文書和財務的地方。《國語·越語》:府倉實。韋昭注:貨財曰府,米粟曰倉。”庫”是收藏兵器和戰車的地方。

2、概念的外延不同。如”人”和”民”,”人”指區別於動物的所有的人。”民”指人中比較愚昧者。

注意:”泛指”和”特指”的不同。段玉裁所說泛指即渾言,特指即析言。”渾言”重在說明一對或一組同義詞的共有的含義。”析言”重在說明一對或一組同義詞中每個詞所特有的含義。

(2)程度輕重的不同。例如”飢”和”餓”,”飢”表示沒有足夠的食物吃,即吃不飽。《孟子。公孫丑上》:”飢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餓”表示幾天沒有進食,已接近死亡的邊緣。如《史記·伯夷列傳》:”餓死於首陽山。”

3、感情色彩的不同。如”殺”和”弒”,”殺”是中性詞,指一般的殺死;”弒”指下殺上,含有對殺人者的譴責,是貶義詞。《禮記·檀公下》:“臣弒君,凡在宮者殺無赦;子弒父,凡在官者殺無赦。”中,“殺”和“弒”的區別很明顯。

4、使用條件不同。例如“能”和“得”,“能”一般用於主觀上能力所及,《論語·學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得”則用於表示客觀條件的容許,《論語·微子》:“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避之,不得與之言。”有些使用條件的不同則顯示出語法的差異,例如“恥”和“辱”,二詞用作名詞時同義,用作動詞時,“恥”一般用於意動,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卓王孫聞而恥之,為杜門不出。”“辱”則一般用於使動,《論語·子路》:“始於四方,不辱君命。”

★六、“畏”和“懼”的辨析,以及“能”和“得”的辨析

1、“畏”和“懼”的區別

①“畏”多用作及物動詞,“懼”多用作不及物動詞;

②“畏”字很少用使動用法,“懼”字用作及物動詞時,往往是使動用法,(使……畏);③“畏”字有敬服的意思,“懼”則沒有這個意思。

2、“能”和“得”的區別

①”能”和”得”,古代都有表示”可能”的意思,都用作助動詞,但它們的使用條件有所不同。

②”能”表示能力所及,如:《論語· 》:夏禮,吾能言之;”得”則用於表示客觀條件的容許,《論語·微子》: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避之,不得與之言。

古漢語通論(四)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一、本義:詞的本來意義,也就是記錄這個詞的漢字結構上反映出來的,並在古代文獻用例中得到證明的含義。如“向”的本義是向北的窗戶。

二、引申義:從本義引申、發展出來的意義,是詞義演變的結果。

(從詞義演變來看,在一個詞的眾多意義之間,並不是平等並列的關係,往往有源與流的關係,其中一個意義是最初的,即本義;其他意義是在這個最初意義的基礎上發展派生而來的,稱為引申義。如“向”的本義是向北的窗戶《詩經·幽風·七月》:“塞向土景戶。”由朝北這個本意,引申為朝著或對著。又如”道”字,本意是路。《詩經·秦風·蒹葭》:“道阻且長”引申為達到道德標準的途徑,《論語·里仁》:“朝聞道,夕死可矣。”又引申為正當的手段,《論語·里仁》:“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應用:具體的字的本義、引申義的分析。

三、怎樣分析詞的本義:

主要憑藉字形,還要結合該詞的語音形式和古代的文獻資料。這裡說的字形,主要是小篆以前的古文字形體。如“解”,《說文》:“判也,從刀判牛角。”這是本義。

四、怎樣分析詞的引申義:

引申義有遠近之分,近引申義指直接引申義,遠引申義指間接引申義。

1、直接引申義是由本義直接派生出來的,如“好”本義指貌美,引申為一般事物的美好。

2、間接引申義是指由引申義再引申出來的意義,有時不容易讓人意識到,如“朝”由本義“早晨”輾轉引申為“朝代”,長短的“長”輾轉引申為“首長”的“長”。

兩個不同的字在意義上可以發生關係,因為引申意義較遠,一般人已經不能意識到它是一個意義的引申,為了要求區別就另造了一個字來代替它。如“樹”由“栽種”引申為“樹立”,另造“豎”字來代替,“豎”就是“樹”的引申義。

五、假借義:由“本無其意。依聲託字”而產生的,是因為音同被某字假借後所具有的與本義無關的意義。如“解”字本義為“解牛”,《辭海》中所言“解”,又同“蟹”,同“獬”等,都是假借義。

六、分析本義和引申義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1、詞義引申和詞義更替的區別。

①詞義的更替,是指某詞在產生新意的時候,同時排斥了舊的意思,如“腳”本意為小腿,變為“足”以後就不再指小腿了。

②詞義的引申,指某詞產生了新的意義後,並不排除原來的意義。如“道”雖然產生了“達到道德標準的途徑”、“正當的手段”等新意,但本義“路”的意義一直保留下來。

2、引申義和假借義的區別。

引申義是由本義引申出來的,假借義是由於“本無其意。依聲託字”而產生的,是因為音同被某字假借後所具有的與本義無關的意義。如“解”字,從本義解牛,直接引申為分解動物,在引申為解體、解脫、解結等,發展的線索很清楚。而《辭海》中所言“解”,又同“蟹”,同“獬”等,都是假借義。

古漢語通論(五)漢字的構造

一、“六書”的含義。

關於漢字的構造,傳統有“六書”的說法。清代以後,一般採用許慎的名稱和班固的次序。即: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 ,日、月是也。指事者,視而可識,查而見意,上、下是也。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無其事,依聲託字,令、長是也。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法,轉註和假借是用字法。

1、象形:以圖畫為基礎,來表示一件東西或一件事情。大部分象形字是獨體字,如日、月、山、川、人等,也有少數象形字把相關的事物一起畫出使意識更明晰,如瓜、果、眉、巢等(合體象形字)

2、指事:用象徵性的符號指出事物特點以標示抽象概念的造字法。因為抽象的概念是畫不出來的,所以有指事一類。如上、下、本、末、亦、刀、寸、甘等。

3、會意:把相關的兩個或多個字元按照表示某種意義的要求合在一起,成為一個字,常常是兩個象形字的組合。如從、林、武、信、安、秉等。

4、形聲: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字,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範圍,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讀音類別。如“過、徵、舉、叔”等。形聲字結構形式有:1、左形右聲2、左聲右形3、上聲下形4、上形下聲5、內形外聲6、內聲外形7、省形(省去意符的部分筆畫)如:亭,從高省,丁聲。8、省聲(省去聲符的部分筆畫)如:夜,從夕,亦省聲。9、亦聲:(聲符既表聲又表意,即會意兼形聲)如:娣,從女從弟,弟亦聲。

5、假借:許慎:“本無其字,依聲託事”。有些詞原先沒有為它造過專用字,只是從現成的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後來習慣了,這個字也就歸它使用了。如:莫。

6、轉註:許慎:“建類一首,同意相受。”即兩個字的部首相同、兩個字的意義有引申關係。如:考、老。

二、形聲字的一些問題

1、形聲字的結構形式(形符和聲符的位置):

6種自然結構:

(1)左形右聲。如松、理、越。(2)右形左聲。如雕、期、救。

(3)上形下聲。如茅、空、簡。(4)下形上聲。如基、裳、姿。

(5)外形內聲。如園、閭、街。(6)內形外聲。如辯、聞、閩。

反常的情況:如:

“視、祁、錦、欽、馮、和、蝕”是右形左聲,“釗、到”是左形右聲,“悶、問”是內形外聲,

“閨、閣”是外形內聲,“孟”是上形下聲,“篤、築、竺”是下形上聲。

形符和聲符不能按自然結構分析:

(1)形符偏於一隅:修、倏、騰、滕、裁、栽、穎、潁、佞、疆。

(2)聲符偏於一隅:旗、施、徒、徙。(3)形符藏於聲符中間:贏、羸、辯、辨、哀。(4)聲符藏於形符中間:裹、衷、戚。(5)互相穿插,分合離奇:隨、遊、賴。

省形:省去意符的部分筆畫。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釜,從金省,父聲。

省聲:省去聲符的部分筆畫,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雷,從雨,田省聲。

亦聲:聲符既表聲又表意。如娣,《說文》:從女從弟,弟亦聲。

2、形聲字的意符:

①意符是表示形聲字的本意所屬的意義範疇的,因此和假借義無關,和引申義沒有必然聯絡。

②後起的形聲字所謂的“意符”不一定表示本意所屬的意義範疇。如“影”字,古書一般寫作“景”,以“日”為意符,而不是以後起的“影”字的偏旁為意符,“陰影”是引申義。

③有些意符所表示的意義範疇關係密切,可以互相通用。如“言”和“心”有相通之處,所以“悖”又寫作言旁。異體字也可以是聲符的替換。,如《左傳·鄭伯克段於鄢》“不義不暱,厚將崩。” 暱字,李善《文選注》引作“暱”。

三、文字的演變階段:

①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戰國西方周秦的“籀文”屬大篆文字。東方六國系統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隸。②今文字:漢隸、章草、行書、魏晉真書(楷書)。

四、簡要說明什麼是隸變?

漢字由篆書到隸書的變化叫隸變。隸變徹底擺脫了篆書中遺留的圖畫意味,使漢字完全革除象形性,成為由筆畫寫成的文字。當今漢字的筆畫系統在隸書中已經形成。隸變是漢字發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變革,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嶺。隸變對漢字結構的影響有三:

1、部首形體的變化:如“人”變為“亻”,“心”變為“忄”。

2、簡省或訛變。如“春”,從艹從日,屯聲,(上部訛變)。“更”,從攴丙聲(整體訛變)。3、混同,是訛變的後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隸變後就混同了。如“服”小篆從舟而不從月,“膾”從肉而不從月。現在楷書的許多偏旁,與它獨立成字時寫法不一樣,也是隸變造成的。如手旁寫作 ,網頭寫作 ,衣旁寫作 ,等等。

五、《說文》和梅膺祚《字彙》部首各有多少?它們的部首編排的性質有何不同?

許慎按照六書原則,把篆文的形體結構加以分析和歸類,概括出540個偏旁作為部首,凡一偏旁的字都歸屬其下,如“桃李松桂”都在“木”部。許慎又把形體相似或意義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形成系統性的部首體系。《說文》的部首是文字學原則(依六書體系)的部首,部首就標示著該字的本意所屬的意義範疇。

梅膺祚《字彙》把部首減為214部,具體字的歸部有了很大出入,變成了檢字法的部首。檢字比較方便,但有些地方難免喪失《說文》部首原有的作用。研究文字學的人,根據的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而不是檢字法的部首。(注:後代的《康熙字典》《辭海》都依據《字彙》的部首歸字。)

古漢語通論(六)古今字 異體字 繁簡字

一、古今字

古今字:同一個詞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來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在前的叫古字,在後的叫今字,是意同而形不同的一組字。如“莫→暮”“責→債”“說→悅”等。

二、異體字

異體字:兩個或兩個以上形體不同而音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換的字。如

1、異體字的四種情況:

①會意字和形聲字之差。如“淚”是會意字, 是形聲字。巖是會意字, 是形聲字。

②改換意符相近的意符。

③改換聲符相近的聲符。

④變換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改變了聲符和意符的位置,如 有的改變了聲符或意符的寫法,如 。

⑤有些異體字最初是完全同義的,後來有了分工。如

2、不能認為是異體字的三種情況:

①意義相近,現代讀音也相同的一些字,不能當做是異體字。如置和 ,就放置這一意思說,二者相通,可置還有一些意思是 沒有的,況且二字古音也不一樣,所以不是異體字。

②關係交錯複雜,有相通之處也有不通之處的一些字,也不能當做是異體字

標簽: 詞義  引申義  本義  意義  聲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