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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質等級是什麼?在哪看?有什麼區別?

作者:由 建築行業最佳解讀 發表于 娛樂時間:2019-12-31

企業級是什麼意思

企業資質等級怎麼看

可在各個地區所屬的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上查詢。

大部分的省份都有公開自己省份建築企業的資質型別和等級,而且資訊來自政府網站,相對來說比較真實準確。

另外也可以檢視企業的營業執照,上面對其單位的承包等級有註明,或者直接看資質證書。

等級標準

由於三大類標準內容過多,且各分項在網上均能查閱,故此處只列舉建築施工總承包類的標準。其他見參考文獻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一級資質標準

1。1。1企業資產

淨資產1億元以上。

1。1。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階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1。2二級資質標準

1。2。1企業資產

淨資產4000萬元以上。

1。2。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階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1。3三級資質標準

1。3。1企業資產企業資產

淨資產800萬元以上。

1。3。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1。4承包工程範圍

企業資質等級是什麼?在哪看?有什麼區別?

1。4。1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1。4。2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1。4。3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注: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訊、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

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