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娛樂

關於對PPP專案的看法

作者:由 楚天澍 發表于 娛樂時間:2020-12-20

ppp專案是什麼意思

筆者曾在某上市民營施工企業的PPP專案任專案總一年多,算不上3P專案的資深人士,但透過一年多的經歷,也略窺門道一二,現將其目前該行業發展模式與大家分享如下:

所謂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縮寫,簡稱PPP,也稱為公私合作模式,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係。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國所指的社會資本方不僅包括民營企業還包括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關於這一點筆者認為是不妥的,國有企業做3P出資成立專案公司,那還是國有,他與另一個P(Private私有的)是不符的,也不利於調動民營資本的積極性。

一、PPP專案的賺錢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建安費用(即施工利潤)。政府的本意是要投資方加強運營能力,透過專案運營帶來產業,搞活當地經濟,財政部10號文要求3P專案運營期不少於10年也是出於此意。但實際的情況恰恰相反,一方面政府出臺的3P專案很多都是學校、醫院、安置房等公共民生專案,專案先天缺乏運營能力,多是要靠可行性缺口補助來償還的;另一方面投資方本身缺乏專案運營能力,對透過專案運營來獲取利潤持懷疑態度。3P專案作為當地重大公共專案,投資規模相對較大,因此施工利潤仍然可觀,且3P專案一般都是二標並一標,加上EPC模式,中間可以省去很多環節,為施工單位節約大量資金,所以做3P專案的一般都是施工企業。

2。 利息差。3P專案合同中都有投資回報率,一般都會比央行公佈的貸款利率高2-3個點左右,即政府不可能白用社會資本,要付利息的。考慮到目前民營融資成本比較高,因此在這塊上賺錢不大。國有企業做3P專案比民營企業有優勢,其中之一就是融資比民營企業容易。

3。 槓桿放大效應。3P專案是可以融資的,雖然融資難,但一旦融到資,資金是十分可觀的。6個億的專案,融資3個億,3個億到手馬上又可以投資其他專案了,工程一開始用不到很多錢,許多材料商、包工頭那邊都是可以欠一下的。因此,3P專案一旦融資成功,資金還是充足的,往往會再投3P專案或其他專案追加槓桿,這是一種金融風險,一旦其他專案賺不到錢,導致現金流出現問題,便是多米若骨牌連鎖反應,使3P專案發生大規模“爛尾”,東方園林便是一個例子。

4。 股市效應。做3P專案的施工企業一般都是上市公司,3P專案一般投資規模較大,簽訂的框架協議金額也較大,一旦中標往往能提升企業股票價格。

二、PPP存在的問題

1。融資難。民營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而國企有政府信用,在融資上具有天然優勢,但不利於市場競爭,發揮市場效率。

2。投資方能力有限。正如前文所說,3P專案的投資方一般是施工企業,施工生產是其強項,但其他能力如專案建成後的運營能力、專案的融資能力、專案的成本管控能力、質量管控能力都是有限的。許多3P專案投資方一旦融不到資,便採取各種手段請求政府幫忙,政府不幫,便“賴”在那裡不動,明面不說,暗示就是你不幫我,專案動不了,大家都不好過,他早已忘記融資是他的責任,有時銀行不給他融資並不是專案本身不好,而是他在銀行貸的錢實在太多了,總行沒辦法放款。

投資方中標3P專案後,真正來實施專案的是公司派來的專案經理或是“承包老闆”,而他們的目標是繳完多少點的管理費後能賺多少錢,產值越大越好。因此,3P專案在實際實施當中往往會因超概而停滯不前或是因資金不到位而“爛尾”。

3。 政府方權責不清。投資方中標3P專案後,一些代表政府方的實施機構會把本屬於自己的工作甩給投資方,比如拆遷清障工作、權證辦理、三通一平等。其實3P專案本來就是雙方合作,各自發揮所長,這些工作一個外來企業再怎麼能幹肯定也比不上當地政府,如果政府方不作為,專案就很難順利推進。

4。 缺少爭議協商處理機制。3P專案自2015年大規模啟動以來,發展時間尙短,缺少成熟的經驗,並且各專案特點有所不同,專案時間跨度也較長,出現爭議也是很正常的。因為有政府參與的因素,協商處理往往很難,政府方怕違規,投資方怕吃虧,影響專案正常推進。因此,有必要形成一個針對3P專案的協商機制,為3P專案的推進保駕護航。

5。 缺少工程質量監督機制。3P專案雖然走的是常規的工程質量監督程式,但畢竟有政府因素參與其中,往往會重視進度,忽視工程質量。很多地方誰是作為五方責任主體之一的建設單位都存在爭議,專案公司是施工單位作為出資主體成立的,肯定對工程質量難以監管,監理單位雖說是政府實施機構找來的,但監理費還是按工程進度到專案公司去拿的,在監理過程中肯定有所顧忌。

6。 對PPP專案投資屬性的介定。目前大多數3P專案還是劃入國有投資屬性的,雖然資金是由投資方融資來的,但政府方認為這些錢最終還是要政府來還的,理應屬於國有投資屬性。但這同時也會帶來一個問題,如果按國有投資專案來介定,那麼專案在實施過程中對於分包商、供貨商、檢測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圖審單位的選擇是否要按公開招標的方式來確定,這麼一來又會影響3P專案的推進效率進而影響投資方的利益。

PPP模式是一種好模式,他反映了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意願,在目前可供民營資本投資領域不多的情況下,極大的調動了民營資本的積極性,有利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各方都應積極推動該模式的健康發展。

標簽: 3p  專案  投資方  PPP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