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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怎麼選擇防身器械的看法

作者:由 汗青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14-07-02

最近連續有幾個關於防身器械的問題,概括起來,大致是這樣一個情況:在目前環境下(我們預設應該是中國,不可以帶槍以及刀還有其他一些看起來有殺傷力的器械),遭遇暴恐砍殺等活動時,該選擇攜帶哪種器械作為防身工具為好。

我開始給出的答案是甩棍,後來有朋友說甩棍也已經被限制了,不能保證可以透過鐵路及公共交通如地鐵之類的安檢,別說航空了。

後來又有一位朋友提出了類似的問題,我回答的是指虎,也就是一種金屬製的拳套,四個指頭可以伸進去戴在手上。但是又有朋友說,這個也禁了。

另外一些朋友則提供瞭如帶蓮頭的戰術電筒、戰術筆之類的選擇。

從回答中,我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倒不是反對那些器械,而是著眼點不一樣。

我選擇的器械,最大作用是具備保護功能,而不考慮殺傷。譬如甩棍,其實就是根鐵棍,不需要什麼基礎就可以使用,可以用來格擋刀具的砍殺,以及其他攻擊。而指虎也一樣,在拳頭戴上一個金屬圈,也一樣可以在危急時候進行格擋,避免被對方攻擊產生大的傷害。人的身上,最靈活的部位就是手了,用拳頭格擋對方攻擊過來的器械的成功率是最高的。

所有這些,都是在無法及時逃跑的前提下考慮的問題,都出於避免對方給你造成大傷害的目的。碰上暴恐活動,尤其是人群密集地區的刀具砍殺,在跑不掉的時候,格擋是最重要的,一但格擋成功,你有足夠的機會謀求跑路脫離攻擊,對方不可能一直追著你一個人砍,況且你有器械。對歹徒來說,這不是個好目標,效率太差,危險增加。

至於戰術電筒和戰術筆,其實用法都和匕首有類似的地方。在我看來,這屬於攻擊性器械,因為你握在手裡的時候,這些器械只露出很短一截攻擊部位,無法有效格擋保護自己,只能主動攻擊給對方造成傷害,一旦碰上對方手持殺傷大的刀具,譬如一尺來長的西瓜刀,這些東西就毫無用處,你沒法用這些器械有效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只能和對方以傷換傷大家一起倒下。

而棍子和指虎這類東西最大的用途,是你可以用來格擋對方的利器,不讓他們傷害到自己,或者說減少傷害程度,然後逃跑。

防身,不能血氣方剛,第一是安全。因為對絕大多數沒有任何格鬥經驗的普通人來說,擋住對方武器的傷害,遠比你的武器有多大攻擊力重要得多得多。

無論什麼時候,只要可以逃跑,第一時間逃跑,遠離不安全地區。不要想著怎麼去對付歹徒。這是我對沒有任何格鬥經驗及軍事作戰能力的普通人群的忠告。

繼續PS:有朋友說防狼噴霧也是好東西,但在我看來,這還是屬於攻擊性器械。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問題我的設計場景是碰上暴恐砍殺,其實這個問題的起由也是一位朋友問,在公共場所碰上暴恐活動砍殺,那麼怎麼帶防身器械為好。

所以答案就很簡單,你假設一下你的對手是手持最少一尺多長西瓜刀的暴徒就可以了。甚至可能是兩尺長的刀,斧頭之類的。

這個時候,對手的臂長加武器,最少有90釐米到一米上下(正常人的臂長不算手掌的話通常是60釐米,刀具一尺就是30+釐米),當對手揮舞著刀具,你要用戰術手電、戰術筆、噴霧攻擊對方進行防衛,就先要把你的手伸進對方那一米範疇的殺傷圈內才可以發起攻擊。我相信你一伸出手還沒到達對方身體(你的臂長)處的攻擊區域發出攻擊,你的人或者手就會被砍傷而失去進攻能力。

這就是我為什麼堅持推薦甩棍和指虎的原因。因為這是防禦用品,對手砍你,你一邊格擋一邊跑,別想著去攻擊。因為你沒有這個專業技能。即使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特種兵,面對揮舞砍刀的對手,也沒百分百把握自己不受傷制服對方。

指虎確實太小,容易受傷,但這是沒辦法的選擇。可能你的拳頭和指頭會被削掉一塊肉,但總比空手去格擋利刃好。這是兩害相較取其輕的無奈選擇。

標簽: 器械  格擋  對方  攻擊  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