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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上元節的燈市

作者:由 知乎使用者aEsxDw 發表于 舞蹈時間:2022-01-09

春節是傳統中國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而春節的中心自然是除夕和大年初一了。但根據很多人(比如梁實秋和老舍)的回憶,在老年間,除夕和元旦前後這幾天的過節樂趣反而遠不及元宵,因為要守歲,要祭祖,要四處拜望,要“慎終追遠”,要“敬天法祖”,嚴肅沉重的儀式感沖淡了原本應有的歡樂氣氛。只有到了元宵,人們才能拋棄那些拘謹的儀式和奇怪的規矩,過一個真正屬於人的節日。

明代也是如此,人們期待元宵遠勝除夕元旦,元宵(或稱上元節)前後,花樣百出的慶祝活動何地無之。跳百索(即跳長繩)、蹴鞠、放煙火、擊“太平鼓”、走馬射箭、唱時興的吉祥戲文,種種不一而足。南北方還有一種通行的風俗名叫“走百病”,在正月十六這天晚上,婦女們穿著白綾襖在結伴城中四處遊逛,或過橋,或入廟,或摸黑去摸城門上的門釘,以摸到者為吉。出遊婦女之眾,有時連男子都要“稍避”。

慶祝活動雖多,總有一樣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燈市”。

所謂“燈市”,既有燈,也有市,白天是鬧市,晚上即放燈,自正月初八開始,至正月十七乃罷,總共長達十天。永樂七年,朱棣下旨,元宵節前後取消宵禁,並賜百官十日假期,不須奏事,“從他飲酒作樂快活,兵馬司都不禁。夜巡著不要攪擾生事,永為定例”;永樂十年,又下旨在元宵期間允許百姓到午門觀燈(“聽臣民赴午門外,觀鰲山三日”)。自此,元宵燈市正式成為官方與民間共同開展的一項大型活動。

燈市大體可分為官方主辦的京城燈市和民間自發舉辦的地方燈市兩種。

京城的燈市有官方參與,自然是最盛的。白天,東安門一帶長達二里的街市人頭攢動,開場之時,“人不得顧,車不能旋”。古董珍異、日用貨品,無不售賣。京城地價本就昂貴,買主又多,故此時物價往往虛高,所謂“平添什物三分價,撒盡官兒新俸錢”,與今時黃金週商店裡的各種折扣活動恰好相反。入夜,則張燈結綵,鼓樂大作,富人在自家門前設立燈棚,窮人也至少點燈一盞,往常儉省之極者,到此時往往也願意靡費一番。燈有通草燈、紗燈、珠燈、明角燈(用羊角製成的燈)等形制,五顏六色,上有百花、鳥獸、蟲魚、走馬等不同圖案。除了燈外,各種煙火炮仗也是一景。煙火以生鐵粉夾雜硝、磺、灰製成,有聲音極響者,名曰響炮;有能飛極高者,名曰起火;有能在地上旋轉者,名曰地老鼠;有煙花豔麗者,名曰花兒。勳貴之家往往在此時競誇豪奢,乃有一日而費數百金者。一時間燈火通明,亮如白晝。此時觀者如堵,男女夾雜,因此孩童婦女與家人走失者不時有之,哭鬧聲夾雜在鼎沸的人聲中,有時直到清晨才能被家人尋回。明人燈市詞詠之雲:“誰家閨女路傍啼,向人說住大街西。才隨姥姥橋邊過,看放花兒忽失迷”。

宮中的燈火則由火藥局負責。宣德年間,朱瞻基下旨允許士宦百姓觀看禁中鰲山,以示與民同樂之意。所謂“鰲山”,即是將成百上千的彩燈堆疊成山形,放了假的官員們紛紛前往御苑觀燈,以至於“省署為空”。有詩為證:“元夜京華暖氣融,華燈閃閃萬家同。穿珠綴玉星攢月,剪綺裁羅碧間紅。戚里香車塵拔地,侯家煙火焰連空。都人盛說先宣德,許看鰲山近禁中。” 每到此時,鐘鼓司、內官監、兵仗局、司設監等部門的太監們就會演出各種傀儡戲,“或英國公三敗黎王故事,或孔明七擒七縱,或三寶太監下西洋、八仙過海、孫行者大鬧龍宮之類”,供宮中人取樂。

鰲山燈火太旺,一時疏忽,則火災大起,永樂十三年禁中鰲山火災,連都督馬旺都被燒死;正德九年鰲山再度大火,火焰一直蔓延到乾清宮,朱厚照倒是淡定,在豹房望著乾清宮方向開玩笑說:“好一棚大煙火也。”火災如此嚴重,但即便如此,人們放燈的熱情仍不稍減。

民間的燈市與禁中相比也毫不遜色,尤其是東南一帶,譬如福建莆田的燈市,所謂“家家燈火,照耀如同白日。富貴之家,曲房燕寢,無不張設,殆以千計。重門洞開,縱人遊玩。市上則每家門首,懸燈二架,十家則一綵棚。其燈,上自彩珠,下至紙畫,魚龍果樹,無所不有。遊人士女,車馬喧闐,竟夜乃散”,這種盛況直到萬曆年間一次大火之後才稍有收斂。

又如浙江紹興的燈市,紹興是人煙稠密之地,人工便宜,制燈的工本低廉,所以“竹賤、燈賤、燭賤。賤,故家家可為之;賤,故家家以不能燈為恥”。燈市的景象,在張岱的《陶庵夢憶》中有生動描述。紹興人還習慣於在各種先賢祠廟前演出戲曲,最常見的有《琵琶記》、《荊釵記》,娛神娛人,確是妙事。

除文字記載之外,尚有一些畫卷更加直觀的展現了明代元宵節的盛況。如反映成化年間北京元夕禁中鰲山燈火的《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反映南京三山街燈市(沒錯,就是本專欄名字裡面的那個三山街)的《上元燈綵圖》。

在古代生產力尚不發達的情況下,元宵燈市無疑是一項開支巨大的奢靡活動,與“聖王之教”背道而馳。在成化及萬曆年間,都曾有諫臣上疏請求罷除禁中鰲山燈。陸容在《菽園雜記》中感嘆說:“永樂、宣德間,鰲山煙火之費,亦兼用故紙,後來則不復然矣。成化間,流星爆杖等作,一切取榜紙為之。其費可勝計哉!”所謂榜紙指的是專用於書寫榜文的一種規格較大的紙張,以使用過的故紙製作花燈煙火,猶有可說;到後來竟用全新的榜紙製作,就未免有浪費之嫌了。對於一般人家來說,參與這十多天的活動也給他們帶來了不小的經濟負擔,因此,不少人都批評元宵的大規模燈市是一種陋習。但另一方面,一些開明人士對此也持相反的看法。謝肇淛說:“如競渡、遊春之類,小民多有衣食於是者。損富家之貲鏹以供貧民之餬口,非徒無益有害者比也。”的確,富戶用多餘的資財換取一時的享樂,而貧民則通過出賣勞動力換取他們急需的資財,對雙方都有利無害。正如明人陸楫在《蒹葭堂雜著摘抄》中所說的:“輿夫舟子,歌童舞妓,仰湖山而待爨者不知其幾……遊賈之仰給於邑中者,無慮數十萬人,特以俗尚甚奢,其民頗易為生爾。” 看似無用的奢靡娛樂活動也能促進經濟發展,這在當時可謂是相當新穎的觀點。“士女遊觀,亦足佔昇平之象”,元宵燈市之盛,正是富庶之地太平和樂的象徵啊。

標簽: 燈市  鰲山  元宵  禁中  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