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仍舊負笠獨行,在第五十三個春天裡
印第安納步行者一定是本賽季最低調穩重的球隊
,這樣子講當然是有證據的。
今兒早上,一位斷斷續續看NBA的朋友和我聊起季後賽排位,嘴裡這樣唸叨著“嗯。。。。東部前四是,雄鹿、猛龍、76人,還有……還有”。
掙扎了半晌並報出一些選項而被我否決的他最終放棄了回憶,開啟手機搜尋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然後,我看著他突然帶上了那種混合著恍然大悟,訝異以及一點敬佩的神奇,說 “哦,是步行者啊!”
是的,本賽季的步行者,簡直是逆著時代走的倔老頭。
全聯盟都在提速賺反擊,每隊人均一個持球魔王帶起來往返轉換熱鬧通天——
但步行者不,
他們本賽季回合數聯盟倒數第八,往後的季後賽前四級別球隊,丹弗掘金、
休斯敦火箭
,沒了。
掘金是要照顧家裡的寶貝白胖子,火箭是風格使然,本來就是拆解陣地戰的耐心路子,而步行者除了
奧拉迪波
以外陣地戰沒什麼天賦卓絕無中生有的人物,但
他們依然不願意強行走快、磨牙吮血。
全聯盟都在走內線輕型化騰空間給突破的路子,連波波維奇老爺子都一臉傲嬌的邊說“我討厭三分球”邊悄悄踩了油門——
但步行者不
,他們首發陣容裡可以仰仗的正經射手就博格達諾維奇一人,還經常突然擺出雙塔陣容嚇唬對面。
特納足夠蠻橫熱血,每場要補十七八個位塞滿半場空間;楊很機警,一有空就抄後門偷籃板蹭小分,還能對位速度沒那麼誇張的小前鋒;
薩博尼斯
沒上述兩位那麼強兇霸道,但護框的時候選位很聰明,進攻端是個能高位策應、低位出球、手遞手做牆、空位三分和擋拆後投中距離的萬能充電寶。
所以代價是,全聯盟都場均射30-40發三分球了,步行者每場只投25個三分球中9個,
聯盟倒數第三
,天賦點沒點給空間、全都點在
肉搏、內線、硬度和抵胸對撼上了。
所以,全聯盟都在搞瘋狂進攻實驗,一度達到了讓球迷們抱怨不夠味道的地步,
步行者不
,他們控制對手罰球排聯盟第五、造失誤聯盟第二、壓制對手有效命中率排十二,防守效率聯盟第三——每場比賽都被他們變成了陣地戰的鬥獸肉搏,
在2019年打出了1999年的強隊風骨。
然後,步行者東部第四,再然後,球隊王牌奧拉迪波受傷退出,大半個賽季過去,還是東部第四。
夠倔、夠古板,夠味,也夠硬派
,但瞭解步行者的人都知道……。他們一直如此模樣了。
如果要評價印第安納的步行者隊史,喬治-麥金尼斯一定是我們繞不開的人物,這位203的精壯男子渾身上下長滿了石塊般紮實的肌肉,有著猛獁般粗壯的小腿,看起來就像是海明威筆下捕魚的男主角,下一刻就會挽起袖子露出肱二頭肌,拿起魚叉下海去了。
這樣子的好漢在步行者一夫當關,75年拿下場均29分14籃板6助攻和2。6次搶斷,每場在禁區裡拼出5次二次進攻機會,從後場運球越過中線,面對笨拙的對位者一步加速攻擊籃筐,留下記者交頭接耳,猶豫要不要把剛剛動作當成未曾存在。
唔……。。
麥金尼斯
已經是步行者隊史天賦最卓絕的球星了,但他拼
前場籃板、肉搏,凶神惡煞的用電閃雷鳴的第一步把自己化成鋼鐵炮彈。
75年的麥金尼斯已經是聯盟首屈一指的巨星了,尼克斯老闆在規則之外耍滑頭從76人賺走麥金尼斯,後來被聯盟終止處罰,麥金尼斯迴歸費城,依據規則,麥金尼斯不必退還原定的簽約鉅款,但數日後麥金尼斯如數歸還,誠懇回答“這並非是我應得的錢”。
嘿,這種範兒.....是不是有點熟悉?
雷吉米勒這位球員,生的也很步行者了。
90年代是四大中鋒的時代,是肌肉棒子扎堆碰撞,籃板怪們大行其道的時代,那會當家球星們都得有一手背身對抗壓禁區,
格蘭特希爾
和便士這樣優雅溫潤的偶像也得虎起臉來衝禁區搏罰球,但在這樣一個時代裡,
雷吉米勒以投手的身份
擔任印第安納最好的得分手和接管者。
之前提過的,他從加利福尼亞出道時就揹負著“這個瘦小孩子打不了NBA”的嚴酷詛咒,他像猴子一樣蹦跳跑位,用盡渾身解數把自己的身軀從巨人從中穿過,他像折刀一樣輕薄也像折刀一樣危險。
巨人林裡的米勒必須兇戾決絕,新秀賽季就敢在場上吐著吐沫挑釁耶穌,放現在能霸佔一星期頭版頭條的,在
麥迪遜花園
的驚世割喉,再加上絕殺後的鞠躬——
雷阿倫的跑位,是手術檯上主治醫師冷靜的操刀、儀表盤上精確的秒錶;雷吉米勒從地獄中來,不死不休。
嗯。。。。。中鋒時代裡的王牌射手、喬丹陰影中都沒被埋沒的關鍵先生、身材瘦弱單薄但巔峰幾季每14次出手就能搏到7記罰球……2000年的夏天裡34歲的他對著艾弗森的錄影琢磨新的突破技巧,在主教練挑逗式的“除非你有自信打出精彩演出,否則你最好別穿你的超人T恤,免得侮辱他”的第二天,在分割槽半決賽裡18中11,三分球10投7中拿下40分。
那年春天,步行者全是35歲上下的老將了,但照舊打進東區決賽,雷吉米勒季後賽轟出58記三分球然後負於鯊魚的霸王神力。
夠倔、夠硬、夠步行者。
再往後,格蘭傑喬治希伯特史蒂芬森這幫子人,雖然日後各自分離,但聚在一起的時候,同樣沒丟步行者的臉面。
丹尼格蘭傑
從來是一塊安靜的硬木頑石,
拉里伯德
在選中他時喜形於色,綻出微笑像媒體感慨他幾乎不敢相信這小子能掉到這個位置,但他從新秀時期起就肯腳踏實地,把自己的NBA之路的從防守對位者鋪起。
和老前輩米勒一樣,格蘭傑也是射手出身,運球擺脫時沒什麼爆發力,運球的步伐、球感和變向急停連貫的一下,和同為搖擺人
科比麥迪
比起來簡直是石器遇上機甲,於是只有苦練。
09年的時候他異軍突起入選全明星,在科比腦袋上中投絕殺吸睛無數,但那會已經貴為球星的他私下的練習影片,還是反覆的試探步、墊步突破、簡單的運球后急停。
很安靜、很樸質、很步行者。
就更不消說,從防守球員一路成長,把自己的標籤從單防手、不錯的三分手、體格不錯有傾略性、弱側襲框的輔助,一點點變成了球隊的頭號球星、單挑王牌、能在弧頂運球幹拔,在東決裡面對勒布朗變向顏扣安德森的全面前鋒。
14年奧運會訓練營受了會讓目擊者垂淚的大傷,復出後掙扎了小半段,等到隔年秋天的時候,又開始對媒體自信的宣告“沒什麼好怕的,我會成為聯盟最好的球員”。
然後16年對猛龍場均27分7籃板4助攻,17年首輪面對三巨頭領銜的
克利夫蘭騎士
,場均28分9籃板7助攻2搶斷,再配上天不怕地不怕敢對勒布朗哈氣的
蘭斯史蒂芬森
、站在那裡不動看起來下一刻就要從衣服下掏出槍支的黑手黨韋斯特,這幫子人就這樣,在勒布朗最意氣風發的年份,連著三年送了熱火19場死鬥——14年第三場勒布朗助攻雷阿倫射中反超三分以後忘情怒吼,
因為他知道這個對手確實難纏。
球隊這種東西看的久了,你是能清晰的感覺到一點東西在裡面的。
他們的風格、他們的氣質、他們的歷史以及他們的命運,一開始的時候,是巨星和球員們給球隊打下標籤,再往後就是球隊給巨星印下烙印了。
這就是印第安納步行者,比起聖安東尼奧,他們少了一抹俏皮的亮色;比起
猶他爵士
,他們沒那麼清俊肅穆;比起
底特律活塞
,印第安納又沒那麼凶神惡煞;
但他們夠硬、夠倔、一直以來都夠步行者。
00年的時候我們認為一幫老頭子不行了,但他們進了總決賽,反而成就了那一代人的高峰;
奧本山之後我們以為這支隊要沒落了,但數年之後就有了能在科比頭上中投絕殺的小前;
格蘭傑受傷之後我們有了喬治,14年步行者解體之後我們以為他們要開始重建了但他們依然沒缺席季後賽;
然後是喬治出走……我們以為步行者這次總該要重建了吧,但第二年就和勒布朗大戰七場東部第五。
他們總能挺過來。
印第安納仍舊負笠獨行,在隊史的第五十三個春天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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