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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蠱的妖怪化歷史

作者:由 愚木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17-07-02

*頭圖和內容沒有任何關係。

正文:

蠱,這個字早在甲骨文就已屢有出現,如像——

有疾齒 , 唯蠱虐?(注1,下同)

貞 : 王 骨 唯蠱 ? 貞 : 王 骨 不 唯 蠱 ?

貞 : 母丙亡蠱 ?

這些卜辭言語零碎,前後無著,所以很難確定這裡的“蠱”指的究竟是什麼東西,不過就字面意思來看,可以確定是和疾病脫不了干係的。王建新先生就認為甲骨文中的蠱指的大概就是商人所認為的一些會讓人生病的蟲子。第一條記載中提到蠱時同時提到“疾齒”,似乎是說因為蠱的緣故牙齒才會生病,而直到現在我們都習慣地將齲齒稱為蟲牙;第二條記載則提到骨頭,或許就像後人常用的所謂“蝕骨鑽心”的比喻,商人大概也認為某些疾病發作時劇烈的骨痛是有蟲子在身體裡作怪吧?

注·1:引《論古代文獻中的蠱》王建新

這是最早的關於蠱的記載,在這之後,蠱逐漸分化出兩種意思,一種是醫學概念裡所謂的蠱,比如《左傳·昭公元年》中提到的晉侯所患的蠱,《易經》中提到的“蠱卦”,以及《山海經》裡像“有狐九尾……食之不蠱”之類的怪獸,這些記載中所提到的蠱,指的都是一種人因為外部刺激而陷入的一種心思迷亂、沉溺、困惑的狀態,最終導致在身體或者行動上受到損害。《黃帝內經》裡則將一些致人腹部腫痛的疾病稱為蠱。但我們這裡要討論的主要是妖怪化了的蠱,所以作為疾病的蠱我們暫且不去管它。

大致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周禮·秋官·庶氏》裡提到:“

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襘之,嘉草攻之。凡驅蠱,則令之,比之。

”(大意為:庶氏負責除去毒蠱,用咒語禱神禳除它,用藥物攻擊它。在驅除毒蠱時,則負責釋出命令和檢查。)鄭玄為其作注時提到:“毒蠱,蟲物而病害人者,《賊律》曰:“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前一句說的沒錯,後一句所引的律條卻有點問題,因為就原文來說,庶人所要驅除的就是些蟲子而已,並非是妖怪化了的毒蠱,在戰國時還沒有這個概念,所以文中才會在用咒語和草藥燻除以外,還可以讓人直接去驅趕,若是來無影去無蹤的妖蠱,人怎麼能驅趕得了呢?鄭玄所引的律條,實則是用東漢人說法去解釋戰國的事,不過也為我們證明了一點,那就是在東漢時,蠱就已經從單純的毒蟲變成可以被人為地用來害人了,而且似乎這種行為在那時很普遍,所以才會被寫進《賊律》裡嚴厲禁止。

《史記》中提到蠱的地方很多,比如《秦本紀》中提到:“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蠱。”唐代張守節注道:“

蠱者,熱毒惡氣為傷害人,故磔狗以御之。

”但是在同書的《封禪書》裡,同樣提到了此事:“秦德公既立……作伏祠,磔狗邑四門,以御蠱菑。”可為這段作注的司馬貞(他與張守節是同時期人)卻道:“

左傳雲“皿蟲為蠱”,

梟磔之鬼亦為蠱。

故月令雲“大儺,旁磔”,注云“

磔,禳也。厲鬼為蠱,將出害人,旁磔於四方之門

”。故此亦磔狗邑四門也。

”同一件事,卻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雖說都承認這是在祭祀,但是一家說這是為了抵禦“熱毒惡氣”,另一家卻說是為了禳除厲鬼,這誰對誰錯呢?

根據其它佐證分析,前一種說法較勝。 首先,兩位所持的觀點其實都是漢時才有的說法,成書於東漢初的《說文解字》對於“蠱”字的解釋裡提到:“

梟磔死之鬼亦為蠱。

”這或許是司馬氏注所本,而成書於東漢末的《風俗通義》裡提到:“太史公記秦德公始殺狗,

磔邑四門以御蠱菑,今人殺白犬,以血題門戸,正月白犬血闢除不祥

,取法於此也。”則張守節可能正因為漢代有類似風俗所以如此註釋。此外《山海經》裡提到:“

天帝之山有獸,狀如狗,名溪邊。席其皮者不蠱。

”也可以看出狗和蠱之間還真有點關係,但對於說明秦德公殺狗的原因卻也沒幫助。幸好在《中山經》裡還提到一處:“又東南三十五里曰從山……三足鱉,枝尾,

食之無蠱疫

。”疫字,《說文解字》中解釋為“民皆疾”也,也就是具有流行性或者傳染性的疾病才能被稱為“疫”,那麼所謂“蠱疫”自然也應有流行性,如此看來,自應當是“

熱毒惡氣為傷害人

”的說法更符合太史公的本意。所謂蠱為厲鬼的說法在先秦時應當還沒有出現。

漢武帝晚期發生過著名的巫蠱之禍,不過這裡的蠱也與妖蠱或者厲鬼蠱沒什麼關係,所謂巫蠱指的應該還是些亂七八糟的巫術,像《龜策列傳》裡所提到的:“如丘子明之屬,富溢貴寵,傾於朝廷。

至以卜筮射蠱道,巫蠱時或頗中。

”時或頗中,由此可知這裡的“蠱”確實是可以用來害人的,但並非是妖蠱,《漢書·蒯伍江息夫傳》提到:“

充既知上意,因言宮中有蠱氣,先治後宮希幸夫人,以次及皇后,

遂掘蠱於太子宮,得桐木人。

”可見巫蠱之禍的蠱指的應該是那個象徵著受害者的桐木人,而非妖蠱。況且西漢時巫風熾烈,若妖蠱真的出現於西漢,又怎會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來呢?

時間推進到東漢,時人王充有感於當時社會上迷信風氣瀰漫,遂寫出了一部《論衡》來抨擊當時所流行的種種妖妄之說。其中對於卜筮、相面、風水、鬼神、妖怪等等奇談怪論都進行了十分有力的批駁,但卻唯獨沒有提到妖蠱,如果當時妖蠱已經在社會上構成了一定影響的話,那嫉惡如仇的王充不會對這種現象視而不見的,一定會專門闢出一章來大加批判,可是他沒有。這似乎說明在當時——東漢初期至中期——妖蠱恐怕還沒有出現,至少影響力還非常小,根本不值得王充去駁斥。

但在同時,蠱為被磔死後厲鬼的說法開始出現,也就是前面《說文》中曾提到的那個,我們知道,蠱在秦時被認為是“熱毒惡氣”,而鬼在東漢時有時也被認為是一種“氣”,況且無論是惡氣還是厲鬼,二者都可做到傷人於五行,所以二者之間或許便因此扯上了聯絡。

而在《後漢書·禮儀志》裡,則提到有所謂“

窮奇、騰根共食蠱。

”窮奇、滕根屬於當時宮廷臘祭大儺時出現的十二神裡的兩位,其職責就是在宮廷裡捉妖的。開始時我認為這二位所吃的“蠱”或許仍是《說文》裡的那種厲鬼,但是後來我發現在在十二神中已經有“

強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

”,那窮奇和滕根所吃的蠱如果也還是被磔死後的鬼那豈不是重複了嗎?所以我想到是不是在東漢末期(一種說法認為這場大儺儀式制定於東漢末,而且因為時局混亂從未被真的實行過),妖蠱的概念已經產生了,所以人們只好將磔死之鬼和蠱拆分開來,並派不同的神來吃它們,強梁所吃的磔死之鬼是以前的“蠱”,而如今窮奇所吃的蠱,則是已經被妖怪化了的蠱——即一種傳說可以被人飼養、施行,用來謀害他人或者賺取錢財的妖怪。

這點在前面提到的鄭玄所引的《賊律》已經可以看出來,但直到《搜神記》成書的東晉及以後,才開始大量地出現妖蠱的記載。諸如——

《搜神記·卷十二》:“餘外婦姊夫蔣士,有傭客,得疾,下血;醫以中蠱,乃密以蘘荷根布席下,不使知,乃狂言曰:“食我蟲者,乃張小小也。”乃呼小小,亡雲。”

又:“今世攻蠱,多用蘘荷根,往往驗。蘘荷,或謂嘉草。鄱陽趙壽,有犬蠱,時陳岑詣壽,

忽有大黃犬六七群,出吠岑,後餘相伯歸與壽婦食,吐血,幾死。乃屑桔梗以飲之而愈。蠱有怪物,若鬼,其妖形變化雜類殊種:或為狗豕,或為蟲蛇。其人不自知其形狀,行之於百姓,所中皆死。

又:“

滎陽郡有一家,姓廖,累世為蠱,以此致富。

後取新婦,不以此語之。遇家人鹹出,唯此婦守舍,忽見屋中有大缸,婦試發之,見有大蛇,婦乃作湯灌殺之。及家人歸,婦具白其事,舉家驚惋。未幾,其家疾疫,死亡略盡。 ”

《續搜神記》:“

爰遊道人,清苦沙門也。剡縣有一家事蠱,人啖其食飲,無不吐血死。遊詣之,主人下食,遊便咒焉,一雙蜈蚣長丈餘

,於盤中走出。飽食歸,安然無他。”

沈約《宋書》:“沛郡相縣唐賜往比村飲酒,還,因得病,吐蠱蟲十枚。臨死,語妻張曰:“死後刳腹中病。”張手破之,藏悉糜碎。”

《後魏書》:“帝曾中蠱,嘔吐之地仍生榆木。參合陂土無榆樹,故世人異之。”

從這些記載中可以看出,妖蠱出現之初,並非只以毒蟲當之,而是“或為狗豕,或為蟲蛇。”前後所提到的犬蠱和蛇蠱便是例子,但是在那之後,毒蟲為蠱的風氣就開始佔了上風,以至於到了隋代,對於跟蠱其實全無分別的貓鬼就已經看做了獨立的妖怪,和蠱分開了。《資治通鑑·隋紀二》:“詔:「

畜貓鬼、蠱毒

、厭媚野道之家,並投於四裔。」”隋以後,妖蠱為毒蟲的觀念基本成為了共識,相關資料甚多,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關於妖蠱,它可以被人豢養,為人服務,傷生害命,而和主人之間又存在著一種互生關係,如果蠱死了,主人一家也就將橫遭災難,這些特徵在妖蠱日後的傳說中幾乎沒有變化,變得只是成為蠱的毒蟲而已,從毒性劇烈的蜈蚣、蜘蛛,到後來所謂的金蠶,似乎只要是蟲子都可以成蠱了。

但是,對於妖蠱最初是如何產生的,為什麼在東漢末到晉代這一時期會突然出現這樣一種妖怪?是中原文化本土產生還是受外來文化的影響(從上面所引的例子可以看出幾乎所有蠱的案例都出自南方)?因為資料的缺乏目前還不能下一個確切的定論,蠱可以被看作是妖怪的一種,但它所囊括的含義卻可以說同妖怪一樣豐富,想要徹底地搞清楚它,非得好好花點時間不可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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