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與優越感與偽善
前言:
我有時候認為同情是由高到低的一種俯視、俯瞰,而這種做法往往會給當事人帶來一定程度的優越感,這就是偽善。
你不妨思考一個問題:當你認為別人值得同情時,對方是怎樣想的?對方是否認為自己值得同情呢?
我為什麼認為同情是由高到低的俯視?
因為當一個人認為他人值得同情時,他實際上無視了對方的意見,他擅自的審判了對
。
什麼叫擅自審判?
你單方面的認為別人值得同情,卻不在意「別人內心到底怎樣想的」。
你單方面的、從你個人意願的角度出發,給別人扣上了一頂「太值得同情了」的帽子,你對“他是否想要這頂帽子”毫無興趣。
你越過了他人的意見,直接審判了他人。
你像神一樣,說他值得同情,他彷彿就真的值得同情了——而他個人的意見在你看來無足輕重,你從未想過詢問他個人的意見,你也一直認為沒必要詢問他的意見
。
這就是審判。
同情,一般是一種審判,是一種擅自的審判。
這種擅自的審判
當然會帶來優越感
。
因為它會給人帶來一種「我能裁決他人」的錯覺,因為當他同情別人時,他越過了別人的意見,直接單方面的審判了結局。
這種優越感往往是隱晦不明的,所以很多人是察覺不到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很明顯的優越感,那就是“我同情別人,看,我多有愛心、我多善良…”形式的優越感
。
這種優越感相對前者來說,更明顯一些、做作的成分更突出一些。
鑑查「同情別人的人」是否沉迷於這種優越感(或者自查),方法很簡單。
當他同情別人時,他是否會詢問這樣一個問題:請問你(被同情的人)需要幫助嗎?如果你需要幫助,我可以盡一份綿薄之力。
也就是說,當他同情別人後,他是否會產生「想幫助別人的念頭」並付出實際的行動,去詢問別人是否需要幫助。
這種鑑查方式不是一查一個準,但它大機率是準確的
。
如果你見到一個人天天同情心氾濫,卻一點行動都不會付出。
他大機率只是一個沉浸在“我多善良”的偽善者。
嘴皮子上的同情能很輕易的、讓他收穫精神上的滿足。
但如果他要幫助別人,他就會在事實上付出物質資源。
他太珍惜物質資源,所以是絕不會“詢問別人是否需要幫助”的。
他的同情太廉價,廉價到只是日常之中的三言兩語分量,分文不值
。
再回到原題:當一個人同情別人時,他往往越過了他人的意見、擅自的審判了他人。
在多數時候,“被審判”的人不會有什麼意見,所以他會以為他的同情是正確的、合理的、正當的。
其實這不是正當的。
當他遇到一個有尊嚴、不願意“被擅自同情”的人,他就會受挫。
這樣的人會說:謝謝你的好意,但我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慘,你不必這樣做。
你覺得他會做出怎樣的反應呢?
他的思維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他堅信“別人只是嘴上逞強,實際上還是需要被同情”,然後他無視別人的意見,再次擅自的同情別人
。
這種事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
倒不如說,無視別人意見、一意孤行的人,在現實中是非常常見的。
人們很容易覺得自己的看法是真理,而與自己看法不同的,就是錯誤。
“我覺得你是需要被同情的。”
“謝謝你的好意,我知道我的情況,你並不需要這樣做。”
“別裝了,你就是需要被同情!”
“…?不是,我確實不需要同情…”
“不,你就是需要被同情!”
人們是很矛盾的生物,人們一方面不希望別人把意願強加在自己身上,一方面又習慣性的把自己的意願強加於別人身上
。
當然,你可能認為同情是好事,因為同情有時候會帶來好的過程、好的結果。
只是,「同情能帶來好的結果」與「同情是居高臨下的俯視、無視他人意見的擅自審判」是不矛盾的。
它的結果可能不錯,但這不妨礙它是一個居高俯視與擅自審判的過程。
還記得我剛才說的話嗎?
如果你認為別人的處境不太好,你應該詢問:請問你是否需要幫助?
如果對方明言自己需要幫助,你就可以幫助他
。
如果對方表示自己不需要幫助,那麼這就是對方的態度。
如果你願意尊重對方,你就應該尊重對方的決定。
如果你還是覺得對方值得同情、對方需要幫助、我要幫助對方…
我不反對你是出於好心。
但你也必須明白,你正在無視他人的意見,你不尊重他人的意見與決定
。
就說這些吧。
這篇文章不是在反對同情,我也沒有理由去反對同情。
我想說的是:假如你希望修心、假如你希望學會尊重他人,你就必須意識到,你正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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