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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父債子償是在財產繼承範圍內的,但如果父親所欠金額巨大呢?

作者:由 杜律師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01-21

父債子償,天經地義”,這是一個延續在中國人心中幾千年的傳統、樸素的道德觀念。父債子還,天經地義。看似很有道理,但是,我國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父債子還的。只是規定了父母過世後如果留有遺產給子女的,並且父母對外有債務,子女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有義務清產外債,假如繼承的財產不夠清償的,也只到此為止,不用還了。如果子女放棄繼承遺產,就不用清償父母生前欠下的債務了。當然,子女自願清償的除外。

相關法律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因此,從法律角度出發,民間流傳的“父債子還”是不準確的。“父債”可能由子女償還,也有可能不用子女償還,關鍵是看其父母留下遺產的價值大小和其子女還款意願。

打個比方:(1)第一種情況是在子女繼承父母30萬的遺產,如果她父親欠債30萬元,就以30萬遺產償還欠款後,子女就沒有遺產可以繼承;(2)如果遺產實際價值10萬元,用10萬清償父母留下的債務,還有20萬債務沒還怎麼辦?由於遺產不足以清償欠款,對於不能償還的欠款,其子女不用償還,但如果子女自願償還,是可以的。

所以:法律上沒有父債子還的規定,所謂的父債子還是有條件的,一般情形是指父親去世後,其生前欠下了債務,債權人在主張債權的時候,會找繼承人主張,如果被繼承人遺留有合法財產,繼承人負有用父親的遺產償還債務的義務和責任,遺產有餘額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但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也無承擔債務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