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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在社會上需要做出什麼樣的事才能稱得上是驚天地 泣鬼神,轟轟烈烈的大事?

作者:由 藍色龍騎兵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16-09-03

除了革命,沒什麼能撐得上轟轟烈烈的大事。而做為革命者,可能一輩子大部分時間都是像老鼠一樣做一些也不露臉也不紅光亮的事情。

所有算得上閃耀的人物都在大部分時間做枯燥沉默的踏實工作,慢慢搞起來的。

牛頓發表三大定律的時候算不算轟轟烈烈?不算,當時並談不上世界轟動吧。

莫言拿諾貝爾獎的時候呢?他是先成為著名作家還是先拿諾獎的呢?

愛因斯坦慢慢出名的時候算不算?

張繼科在訓練館枯燥練球的時候呢?

成功是一步一步,水到渠成,一顆汗珠子掉床上摔八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