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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作者:由 魯仲連 發表于 動漫時間:2020-07-30

自己多年語言學習的心得,全文約8000字,可先收藏再慢慢看哦~

目錄

本質篇

語言是技藝

“能指”與“所指”

練習而非學習

技藝三段論

方法篇

不易堅持的方法就不是好方法

同樣十項全能,慕容復和黃藥師為什麼差距這麼大?

看不懂的書怎麼讀?

背書神器“三七法”

我的“聽讀”之路

刻意練習

NO。1語言是技藝

什麼是技藝?

技藝=技能+藝術

技藝是鋼琴家上下翻飛的手指準確無誤地落在琴鍵上,是畫家的筆在靈感的牽引下左右逢源,是書法家把精神意志彙集於每一次運筆的頓挫,是籃球手高高躍起聽從身體的節律讓籃球滑出指尖。

鋼琴家彈琴的時候不會去思考手指的動作和琴鍵的位置,否則他不可能彈奏出流暢的音樂;籃球手投籃的時候絕對來不及去想投籃的要領,因為場上的機會稍縱即逝。

可見,

技藝是一種內隱知識(implicit knowledge),而非外顯知識(explicit knowledge),是程式性知識(procedural memory)而非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memory)。

因為內隱,所以很難描述;因為是程式性的,所以它是動作序列,即人們常說的“肌肉記憶”。一門語言所有的詞彙、語法是這門語言的外顯知識,但僅僅知道這些卻沒有內化,不代表掌握一門語言。

一個人可以精通語法、詞彙量很大同時是“啞巴英語”。

因為,語言本質上是一種技藝——它是融入血肉的本能和習慣,是唇間耳畔萬般情思的流宕,是凝結於卷首筆端的石火電光。

應機而發,脫口而出,思量即不中用。

如納博科夫在《洛麗塔》開篇寫道:

洛麗塔,我生命之光,我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麗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洛,麗,塔。

NO。2“能指”與“所指”

在語言學習中我們犯的最大的錯誤之一,就是忽略了語言首先是聲音和形象這一事實。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我需要引入語言學的一組概念——“能指”與“所指”。

在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的結構語言學中,

能指(signifer)指語言符號(語音、形象),所指(signified)指語言符號所表示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

比如“apple”,這個單詞的發音和形象就是能指,而“蘋果”的概念或蘋果的實物就是所指。

語言首先是“能指”(signifer),編織它的材質是聽覺(語音)、視覺(文字形象)表徵。語言的意義即“所指”(signified),好比感覺表徵的編織物上的塗色。

編織是工作的大頭,如果編織物本身不存在,塗色也無從談起。

語言智力和音樂智力高度相關,是否可以讓我們領悟到一些語言的本質?

NO。3練習而非學習

技藝需要練習。

學習是淺層的,只有練習才可以把技藝內化。

練習需要重複。

武俠小說裡的高手每天練功,不一定每天都學新東西,但可以肯定的是,有的東西他每天都要做。

李小龍曾說過,我不怕學一萬種腿法的人,我怕的是把一種腿法練一萬次的人。

這就是“功夫”的定義,

功夫就是你每天要做的事。

永遠不要低估重複的力量。

重複練習的本質是改變大腦結構——神經可塑性。

因為思維事件重複的次數越多,神經通道中的生化電磁阻力越小,它再次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大。

“聰明”的本義是什麼?

耳聰,目明。

眼睛和耳朵練得越多,反應速度就越快,映像記憶(iconic memory)留存時間就越長。

過目不忘、過耳成誦的能力常常就是如此訓練出來的。

既然語言也是技藝,語言也需要重複練習。

俗話說: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

杜甫寫: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當年風靡全國的李陽瘋狂英語,並沒什麼秘訣,就是一個字——練。

NO。4技藝三段論

一切技藝的爐火純青必經歷從無意識到意識再回到無意識三個階段

,這需要極大的耐心和極艱苦的訓練。

第一階段:不得要領

第二階段:十年磨一劍

第三階段:無心而應物

如果一個人真心希望成為某項藝術的大師,單純靠技術性的知識是不夠的,他必須要使技巧昇華,使那項藝術成為“無藝之藝”,發自無念中。

奧根·赫立格爾在《箭術與禪心》中這樣描述繪畫之道:

老師絕不會想過早地使學生成為藝術家,他的首要考慮是使學生成為一個技巧嫻熟的工匠,對自己的手藝有完全的控制。學生勤勉地貫徹老師的想法,彷彿自己沒有更高的抱負,他近乎愚鈍地在責任下低頭努力,只有經過若干年,才發現他所熟練的技巧已經不再具有壓迫性,反而使得他得到解脫。他一天比一天更能追求他的靈感,不需要在技術上費力;同時他也能透過細心的觀察而啟發靈感。他心中剛浮現意象,手中的筆已將那意象捕捉描繪下來,最後,學生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心還是手完成了這項創作。

他這樣描述劍道大師:

像初學者一樣,劍道大師是無自我意識的。在剛開始學習時所喪失的那種不在乎的態度,最後又回來了,而且成為他永遠不滅的特質。。。從學生到師父,中間要經過長年不斷的練習。在禪的影響下,他的熟練成為心靈化,而他自己,歷經心靈的掙扎奮鬥,已經脫胎換骨了。現在劍變成了他的「靈 」,不再只是輕若鴻毛地放在劍鞘中。

在語言學習中,外顯知識比如語法的輔助是必要的,它可以作為我們的柺杖,但我們最終的目標絕不是外顯的知識,而是內化的技藝,是“從心所欲不逾矩”的揮灑自如。

方法篇

方法篇(一):不易堅持的方法就不是好方法

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捨。

——《荀子·勸學》

再好的方法,不能堅持也等於零。

而不能堅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

我們對自己的意志力有過高的估計。

既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讓它變得容易堅持。

堅持有三大原則:

NO。1少量簡易,庖丁解牛

你是否經常聽到這樣的故事——我本來計劃每天背200個雅思單詞,堅持了三天實在堅持不下去了,而另一個每天背30個的人卻可以一直堅持下去。

線性思維

會認為,如果一件事是“好”的,自然做的越多越好。

但從

整體思維

來說,沒有無本之木,無源之水,陽(活動)必然會消耗陰(儲備),得之於此必有所虧在彼。

老子說,“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

目標訂得太高必然不能持久,正如《The willpower instinst》指出的,制定過高的目標往往是出於在當下感覺良好的目的,其本質是在透支未來的快樂,心理學家稱之為“

false hope syndrome

”。

在心裡想象自己一日千里自然很爽,但當計劃的真正實行難以為繼時,這種好感覺就會被更大的失望和挫敗感代替。這時我們可能會放棄,反正已經無法完成計劃。或者定出新的不切實際的目標,以逃避當下的挫敗感,於是又一個迴圈開始。

《囚徒訓練》的作者保羅說:

“許多訓練者以為讓自己變得結實強壯的最快方式就是盡他們所能地賣力鍛鍊。可是,超大強度的訓練存在不少弊端,它會耗盡你的能量,吞噬你的訓練動力,讓你的關節吃盡苦頭。剛開始這樣訓練時,你很可能大有斬獲,不過這隻能持續幾周,最多幾個月。之後這些收穫將由於身體的抗議而慢慢停滯。人體內可以用來培養肌肉和力量的能量就那麼多,如果訓練得真正艱苦,又不用藥物,那麼這些能量將很快耗盡。適度訓練的效果雖然不能和極限訓練的相比,但還是有些效果,並且會在更長的時間內積少成多。幾個月之後,適度訓練者的肌肉和力量反倒會比早早透支的極限訓練者更好。”

這是多麼深刻的整體思維!

《莊子·養生主》中庖丁說:

“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閒,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

苦學非道,認識到意志力有限的事實,就能明白每天少量且易於實行的任務,是最利於長期堅持的。

NO。2及時反饋,建立關係,輸出平臺

你為什麼喜歡打遊戲不喜歡背單詞?因為遊戲可以給你及時反饋,而背單詞的成果只有到考試的那一天才能看到。

人為什麼一嗑瓜子就容易停不下來?答案是相同的。

可見及時反饋對於堅持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對反饋的期望可以促使大腦分泌多巴胺(Dopamine),多巴胺讓我們感覺興奮,並有行動的慾望。

事實上,多巴胺同時也是上癮行為的原因,它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如果能夠正確利用它,對我們堅持做一件事很有幫助。

在所有的反饋中,最有效的反饋是人際關係和輸出平臺。

我們常常聽到某個學生因為喜歡某門課的老師,該科成績突飛猛進的故事。

每天背單詞打卡曬圖,或者那種專門打卡互助的群也是同樣的道理。

而輸出的平臺也尤為重要,我們可以自己為自己尋找輸出的平臺,比如向他人分享,參加英語角、讀書會,寫讀書筆記、文章。

教語言的老師需要清楚的一點是:課堂時間是有限的,語言學習主要在平時的練習,而決定平時堅持程度的很重要的一點是課堂上學生輸出展示的機會。

NO。3建立routine

每天的任務應該是確定不變的

,這樣既容易形成習慣,也可以免去許多糾結。

定量的routine會逐漸內化為自動導航程式,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不再耗費額外的心理能量。

如果任務不定量就會有很多糾結,比如我是現在結束還是再做一會兒?在沒有定量的情況下,

貪心和懶惰的情緒反覆拉扯

,會消耗掉很多的心理能量。

既然沒有既定任務,也很難有成就感,就更容易產生“拖延症”。

這種“簡化”的智慧到處可見,比如扎克伯格只穿同一款灰色T恤,不用為穿什麼而耗費心力。

另外,

當任務定量,可望在即的“完成任務”本身就是最好的反饋和強化。

這裡的

“量”既可以是任務量,也可以是時間。

Facebook內部高效工作指南說:

“在有限的時間內,我們總是非常專注且高效”。

方法篇(二):同樣十項全能,慕容復和黃藥師為什麼差距這麼大?

金庸《天龍八部》中的慕容復遍學天下武學,他姑媽家的琅嬛玉洞裡藏著天下武學典籍,他表妹王語嫣是個武學活字典,他本人的看家本領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所學不可謂不博。結果在少林寺被段譽暴捶,偷襲對手,又被蕭峰一招制服,弄得他差點灰心自殺。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與蕭峰齊名的“南慕容”,真實武功為什麼這麼水呢?

老子說,“少則得,多則惑。”

慕容復學得太多,以至於學的每一樣都沒有吃透。

但你可能要說,不對啊,射鵰中的黃藥師,武功位列天下五絕,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門遁甲、琴棋書畫,甚至農田水利、經濟兵略等無一不曉、無一不精。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同樣所學廣博,結果為什麼這麼不同呢?

用一句話總結——

以深而得廣易,以廣而求廣難。

有了深度之後再擴充廣度,是非常容易的,而且也只有這樣的廣度才有意義。

上一篇說過,語言是技藝,技藝需要練習。

要在大腦中建立牢固的神經網路需要時間和遍數的支援。

把一篇文章讀(聽)100遍的效果遠大於讀(聽)100篇不同的文章。

一遍只是隔靴搔癢,基本等於沒讀,幾十上百遍的讀(聽)才足以把語言內化。

練習聽力,大量廣泛地聽,聽懂的全是自己已經會的,不會的還是不會,還不如一句一句精聽檢索,把每一處沒聽懂的地方攻克。

有了精讀、精聽作為基礎,泛讀、泛聽的時候會更順暢、吸收力會更強。

這時候,泛讀、泛聽就可以透過不同的文字語境,把精讀時獲得的能力應用啟用,泛讀還是拓展詞彙的最好手段。

可以選擇一個用來精讀的“

究極文字

”:

一個可以終身誦讀咀嚼,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文字(一般是經典)。如果是外語,考慮到實用性,可

選擇經典的教材的最高段(如新概念第四冊),或者時代較為晚近的經典文字。

這種經典誦讀是過去產生很多大師的原因,究極文字的誦讀可以從極小就開始。

把“究極文字”熟讀成誦,你的潛意識自會幫你“007”地讀它,那就是你一生的寶藏。

你也許會問,如果“究極文字”太難,太小的孩子讀不懂怎麼辦?

實際上,

最適合讀”究極文字“的恰恰是孩子

,這個問題我們留待下一篇解釋。

方法篇(三):看不懂的書怎麼讀?

都說經典就是人人都知道,但是卻沒有人讀完的書。

其實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沒有掌握讀經典的正確方法。

1

想象兩個場景: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場景一

多少次,你懷著虔敬的心顫巍巍地開啟一本《莊子》。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

你發現很多字不認識。

而那些認識的字,你跟它們面面相覷,不知道它們在說什麼。

看註釋吧,卻發現註釋比正文還長。

你硬著頭皮往下看,看得很慢,看到後面就忘了前面,意思根本連不成一片。

你想,這也太難了!何必這麼折磨自己,還是放棄吧。

場景二

你像平常一樣開啟《莊子》,開口朗讀。

雖然不知道文字確切的意思,但你很享受它的節奏和韻律。

偶爾在一處地方,心有所感,你會翻看註釋,但也不執著於一定看懂。

你每天都讀同一篇,一直到滾瓜爛熟。

文字刻在你的腦海裡,你感到了些許變化,字元在蠢蠢欲動,意義在暗通訊息,闇昧在漸漸明晰。

終於有一天,彷彿一道光照進心中,豁然開朗,融會貫通。

經典之所以稱為經典,就是因為它的語言艱深、內涵深刻,想要一次讀懂它,帶來的一定是挫敗感和閱讀的擱淺。

不求甚解、囫圇吞棗地反覆誦讀,卻可以最終達到融會貫通的效果。

為什麼呢?

這涉及到語言的特性。

2

一本書是一門語言的縮影,而

一門語言就像一個拼圖,一個拼圖上任何一個色塊代表什麼,都跟其他所有色塊的顏色有關。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White”

之所以能表示“白”,是因為英語中還有其他表示顏色的單詞——比如“red、blue、green、yellow”等。

如果英語中表示顏色的詞只有一個“white”,它就會失去意義。

而所有

表示顏色的詞都會在句子中的同一個位置出現,所以我們猜測它們的意義是相似的。

比如,“it’s a

red/blue/green coat.

那我們怎麼知道“white”是白而不是藍呢?

“There is

white snow

everywhere。”

我們都知道snow(雪)是什麼顏色,

當我們看到”white”放在snow之前,我們就可以推斷出”white”表示白色。

至此,我們發現了

兩個規律:

在句子中同一位置出現的詞通常有同樣的屬性(縱向、相似)。

我們可以根據一個詞臨近的詞猜出它的意思(橫向、臨近)。

正因為語言的這種特性,我們就可以透過對文字的熟讀本能地習得這門語言。

3

把困難文字的學習分為兩步,最大限度地利用文字整體的力量,

逐漸達到理解,有如下優勢:

一、容易堅持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兩步法符合堅持三原則裡的簡易原則。

實際上,無論文字是難是易,其發音、字形都是感官表徵,並無本質差別。

讓六七歲的孩子讀新概念第一冊和莎士比亞,可能並沒有什麼差別,對他們來說只是聲音的起伏和字母的組合罷了。

二、忘不了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想一想我們背課文,當刻意強記的時候有可能很快就能背下來,但

忘得會非常快。

如果你把課文朗讀一百遍,我相信即使很多年以後,你也會記得。

程式性記憶保持的時間更長,

這是為什麼人們一旦學會騎腳踏車、游泳之後,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原因。

三、學習進度快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對於傻瓜式的方法,限制你的只是體力。

你不用腦,把數學公式讀十遍,基本等於零,因為你必需透過思考理解它,才能真正掌握這個公式。

我們無法透支大腦,這也決定了學數學這種費腦子的學科必然很慢。

但你不用腦,把一篇課文朗讀十遍,就有實打實的十遍的輸入。

那麼我們大可以放開手腳,先不求甚解地大量輸入,在這個基礎上慢慢反芻消化,就可以極大加快學習進度。

“兩步法“是解決文字困難問題的最好方法,它

尤其適合孩子

,因為他們正值記憶力的巔峰,而“兩步法“的精髓正是讓記憶脫離理解的羈絆,發揮它最大的潛力。

總結一下,把讀不懂的書讀懂總共分兩步:

一、讀(聽)到滾瓜爛熟;

二、反芻消化,融會貫通。

有詩為證:

經典不厭百回讀,書讀百遍義自通。

方法篇(四)背書神器“三七法”

01“硬背”之殤

還記得小學背課文的情景。

上課鈴一響,我屏住呼吸,坐得筆直。遠處傳來語文老師的腳步聲,高跟鞋一步步像踏在我的心坎上。她徑直走上講臺,把書往桌子上一扔。“上課!”“起立!”齊刷刷我們站起來。“老師好!”“坐!”嘩啦啦我們又坐下去。“今天背課文,輪流到我跟前背,背不過不能走。”於是,哇一聲,大家熱火朝天開始背課文。有的同學只是一遍一遍地讀,有一些同學性子急,讀一遍就開始背,背不下來又不得不看書,半天還是磕磕絆絆。我走的是中間路線,先讀三四遍,比較熟悉了以後再開始嘗試背誦,不熟的地方再對照課本。這樣子,我會背得比較快一些。儘管如此,每次戰戰兢兢地背完,感覺就像脫了一層皮。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最難過的是,這樣子背下的課文,我後來全忘了。因為我經常強調熟讀成誦的重要性,很多朋友回去就會這樣“硬背”書,然後背得焦頭爛額。我們對於什麼是“背誦”似乎有一種固定的刻板印象。

誰規定了,背誦一定要在一天之內完成?

02間隔重複>集中重複

思考下面這些問題:

假設你需要背100個單詞,只有一小時可供使用,你會怎麼分配時間呢?你會把這一小時安排在一天裡的某一個小時嗎?還是你會把它分配在相隔一天以上的時間裡?你會在第一次見到一個單詞的時候就想把它永久記住嗎?還是你會把記憶分成幾輪,在最後一輪完成之後達到長期記憶?每一輪你在每個單詞上會停留多久?一分鐘還是幾秒鐘?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這個艾賓浩斯遺忘曲線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

遺忘曲線證明了間隔重複的重要性。

拿上面的例子來說,當你第一次見到一個單詞,如果三秒的記憶就足夠你在兩分鐘內記住它,你還持續記它兩分鐘,那剩下的一分五十七秒就是浪費。如果十分鐘的記憶就足夠你在第一天記住它,那把一小時全用在第一天就是浪費。

好鋼用在刀刃上,複習的時間要卡在將忘未忘的點上。

而且,正像上面說的,

第一次根本沒必要完全記住。

一回生,二回熟,做人不能太執著。

03“三七法”

誦讀具體落地的routine是“三七”法——同樣的內容,每天讀三遍,一共讀七天,七天以後換新內容,如此迴圈。

既有定量的routine,又簡便易行,把誦讀錄音上傳還可以打卡,時間久了滿滿的成就感。自從艾賓浩斯發現了遺忘曲線,證明了間隔重複的重要性,人們便熱衷於設計各種複習時間表,以便卡著點複習。市面上各種“21天搞定xx詞彙”便是這一類的代表。這種安排也許適合針對考試的突擊複習,但並不適合誦讀。誦讀需要堅持,堅持需要routine,而太複雜的計劃難以形成routine。“三七”法以一天作為間隔,

既滿足間隔重複的需要,且簡便易行,利於長期堅持。

04誦讀最好的時間是睡覺前

首先,

睡覺前學習沒有倒攝干擾(retroactive interference)

。在學習的時候,後面的學習內容對前面的學習內容會形成干擾,這就叫倒攝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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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睡覺前學習有利於長期記憶。

艾賓浩斯在研究記憶時意外發現睡前所背誦的那堆無意義單詞可以記得比較久。科學家在日後研究發現,

在我們睡眠的時候,大腦中的“海馬體”會整理、選擇我們過去的記憶,將我們所需的資料長期留存在腦中,這個過程就稱為“記憶鞏固”(memory consolidation)

。有一群科學家進行了更完整的記憶鞏固實驗(Fenn, Nusbaum, & Margoliash, 2003),他們讓受試者在語言學習的過程中進行三次測驗,分別是:(1)學習前(2)學習後(3)學習後的隔天早上發現睡醒後的第(3)次測驗分數竟高於第(2)次測驗,表示

在睡眠中的記憶鞏固之後,語言知識被記得更牢固了

。也有一群心理學家做了一系列類似的實驗(Jenkins& Dallenbach, 1924),設計大致上是將受試者分成兩組,第一組人早上背誦單詞表,晚上接受單詞測驗;第二組人晚上背誦單詞表,背完以後馬上去睡覺,隔天早上接受單詞測驗。大部分的實驗都證實了,

過程中一直在睡覺的第二組人能記得的單詞比較多

,也驗證了“睡前是學習的黃金時段”這件事。難怪莎士比亞這樣稱頌睡眠:

The innocent sleep, sleep that knits up the ravelled sleeve of care, The death of each day‘s life, sore labour’s bath, balm of hurt minds, great nature‘s second course, chief nourisher in life’s feast。 ——《Macbeth》

總結一下:

一、間隔重複好於集中重複。

二、“三七法”(同樣的內容,每天讀三遍,一共讀七天,七天以後換新內容)是誦讀的理想routine。

三、睡前是學習的黃金時段。

方法篇(五)我的“聽讀”之路

01

2012年,我有大半年的時間按照“三七法”每天誦讀兩個小時,包括英文和國學經典。

那一段時間進步巨大,在誦讀中心也可以進入很安定的狀態。但是年底感冒,咽炎復發,嗓子啞了,無法再支援長時間的誦讀。

感到可惜之餘,我開始尋求可以替代誦讀的方法,心想:既然不能讀,就只好“聽”了。

經過長時間的實踐,我總結出了一套“聽”的方法。

聽分兩種:

一、是“聽讀”,就是一邊看文字一邊聽。

二、是“裸聽”,就是不看文字只聽。

聽的資料可以在網上找相關音訊,也可以自己錄製。

聽讀的時候可以高倍速播放,有的時候速度太慢反而容易走神。

比如我自己一般習慣三倍速。

聽讀不要走馬觀花,

最好的routine仍然是“三七法“。

但聽畢竟不如朗讀,而且高倍速更節省時間,

”三七“可以變為”五七“或更多

熟了之後就可以脫離文字裸聽了

,你可以在做其他事(比如在交通工具上)的時候也放著作為背景音。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聽讀(或朗讀)和裸聽之間的關係,好比煎藥時的武火和文火

,不經武火煮沸,一上來就文火慢煮,藥是煎不好的。

一個文字一上來就裸聽,吸收的也會很少,最好是透過朗讀和聽讀達到一定的熟悉程度之後。

02

利用“聽”的方式學習有如下好處:

一、可以充分利用“暗時間”。

一個人走路、買菜、洗臉洗手、坐公車、逛街、出遊、吃飯,所有這些時間都可以成為“暗時間”。

聽,可以讓你在暗時間做到持續輸入。

你會感覺到學習的時間一下子多出好幾倍。

也許你覺得難以時刻集中注意力。

但你並不需要總是集中注意。

因為即使沒有注意,你仍然在“聽”。

二、可以節省精力。

比時間管理更本質的是“意志力管理”。

我們現在知道,意志力是有限的,會隨著使用損耗。

這就是為什麼上班族帶著滿身疲憊回家,會更容易向家人發火。

我們要省著用自己的意志力儲備,而

“有意注意”(intentionnal attention)——有預定目的、需要一定意志努力的注意,則是意志力消耗大戶。

因為人的本性是注意新異刺激,把注意力集中於一個固定物件本身就是逆天而行。

“聽”相對於“讀”是一個更被動的動作,只要你不把自己的耳朵塞住,你就在聽。

對於“聽”可以抱一種“佛系”的態度,

不要強迫自己集中注意,但也不排除時而發生的“無意注意”(incidental attention)——

沒有預定目的、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這樣子去聽,幾乎不會消耗任何意志力。

正是:

心如明鏡,物來則應。

去者不留,來者不拒。

重點總結:

一、合理地聽可高效利用時間和注意力資源。

二、先聽讀(高倍速),再裸聽。

三、聽讀的routine是“X七法”。

方法篇(六)刻意練習

​是不是隻要有大量的語言輸入,就可以有流利的語言表達呢?

1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我們先來看幾個場景:

場景一

自從看了“一萬小時天才理論”,李雷大受啟發,用“三七法”誦讀新概念英語。

讀到一定的時候,他發現自己時常可以

不假思索地說出語法複雜的完整句子。

閱讀理解也變得更順暢,長難句不需要去分析句子結構

,自然而然就可以理解了。

場景二

韓梅梅也用了李雷的方法,但她發現只朗讀還不夠,在朗讀中已經讀得很熟的詞彙、搭配,不一定真的完全理解。

於是她增加了

以理解為目的的大量泛讀和泛聽

,隨著在不同文字背景下反覆碰到相同的詞彙、搭配,對它們的掌握也越來越牢固。

而且誦讀的範圍畢竟有限,無法覆蓋大量詞彙和表達,

泛讀、泛聽幫助她極大地拓展了詞彙量

場景三

林濤也使用了前兩種方法,但他發現,大多數

可以讀懂、聽懂的句子,在自己表達的時候並不會用

,即使用也常常發生錯誤。

於是他找到學霸魏華練習口語,讓她

隨時糾正自己錯誤的表達

。碰到不會說的,他就說中文,讓魏華告訴他恰當的英文表達。

在聽和讀的過程中,他常常會

根據記憶複述聽到或讀到的內容,

然後再去和原文對照。

他會找一些中英雙語讀物,進行

中譯英的訓練

,並和原文對照,找出自己的問題所在。

對發現的的薄弱環節,他會記下來反覆誦讀,並隨時檢驗掌握情況。

經過一段時間的練習之後,林濤發現自己的英語表達越來越流利、地道了。

2

場景三生動地說明了

“刻意練習”

的重要性。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相對於“天真的練習”,

“刻意練習”是“有目的的練習”

有目的的練習具有

定義明確的特定目標

有目的的練習是

專注的

有目的的練習

包含反饋

有目的的練習需要

走出舒適區。

英語學習的方法論

刻意練習的本質是透過“輸入”和“輸出”的特定要求對中間的“黑箱”環節進行強化

,“輸入”和“輸出”的性質就決定了什麼技能會得到訓練。

讓我們看一看

在這三個場景中“輸入”和“輸出”以及所訓練的能力分別是什麼。

場景一

輸入:文字

輸出:熟讀成誦

訓練能力:字形的辨認、發音、記憶的序列(memorized sequences)

場景二

輸入:文字或聲音

輸出:理解

訓練能力:字形或語音的辨認、語言的理解

場景三

輸入:想表達的意義、輸入語言的記憶(形式和意義)

輸出:語言表達

訓練能力:從想表達的意義出發組織語言

為什麼對語言的理解和記憶無法保證表達的能力?

場景一

對文字的單純記誦容易造成語言形式和意義的脫離。

場景二以理解為目的,但

對語言的理解常常可以利用很多來自語境、情境的資訊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讀的時候覺得自己掌握了,到自己表達的是很卻發現很多地方都是空白。

場景三

在自己表達的過程中,你會檢索出自己語言中的薄弱環節,並透過即時反饋驗證自己的語言表達

,因為這是“表達”這個任務的屬性所要求的。

總結

在大量輸入的基礎上,透過輸出和反饋定位自己的薄弱環節,在專注地狀態下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是提升語言能力效率最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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