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設計丨海底撈:如何讓員工死心塌地的跟你幹?
導讀:
餐飲界海底撈的服務一直被人稱道。而服務最終需要落實到人,海底撈設定了一系列制度為員工和企業保駕護航!今天我們來看下海底撈制度,到底是什麼魅力,激發了員工的工作熱情。
1、海底撈薪酬管理制度
1)總體工資結構總工資
基本工資+級別工資+獎金+工齡工資+分紅+加班工資+其他——員工基金
級別工資:一級員工+60元,二級員工+40元,普通員工不變
獎金:先進員工、標兵員工獎勵80元/月,勞模員工280元/月,功勳員工500元/月
工齡工資:每月40元,逐年增遞加
分紅:一級員工以上才可以分紅,分紅金額為當月分店存利潤的3。5%
其他:包括父母補貼(200、400或600,幫助寄回老家父母處)、話費(10-500元/月)
員工基金:在每月工資中扣除20元,扣滿一年為止
海底撈員工父母聚餐
2)普通員工資結構
新員工:總工資=月薪=基本工資+加班費+崗位工資+其他-員工基金
二級員工:總工資=月薪+級別工資+工齡工資
一級員工:總工資=月薪+級別工資+工齡工資+分紅
勞模員工:總工資=月薪+級別工資+榮譽獎金+工齡工資+分紅
3)管理層員工資結構
大堂經理: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工齡工資
店經理: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工齡工資
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員工的工資結構,一名員工的月收入結構居然被切分成至少八塊,是海底撈喜歡複雜的工資架構嗎?
這裡其實主要用到的是“利益內嵌”原則。
“利益內嵌”
,是為了讓員工把“要我做”轉化為“我要做”。制度中的每一個“角色”都有具體的人來負責;而職責履行的好壞,又直接關係到責任者的切身利益乃至其身家性命,從而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多勞多得不應該停留在思維上,還要看企業讓員工勞什麼,得什麼,設計好勞的內容和得的機制,才會看到機制的成效
。
2、海底撈福利制度
1)員工家庭
給每個店長的父母發工資,每月200、400、600、800不等,子女做的越好他們父母拿的工資會越多。優秀員工的一部分獎金,由公司直接寄給父母。
此外,工作滿一年的員工,一年累計三次或連續三次被評為先進個人,該員工的父母就可探親一次,往返車票公司全部報銷,其子女還有3天的陪同假,父母享受在店就餐一次。
2)員工住宿
宿舍與門店距離步行不超過20分鐘,宿舍都是正式小區或公寓中的兩、三居室。宿舍內配備電視機、洗衣機、空調、電腦、網路,並安排專門的保潔打掃房間,工作服、被罩的洗滌外包給乾洗店。
如若夫妻二人共同在海底撈工作,門店會提供單獨房間。
3)員工假期
所有店員享有每年12天的帶薪年假,公司提供回家往返的火車票。
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及待遇;工作滿3個月以上的員工可以享受父母喪假及補助;工作3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產假及補助。
4)員工股票
給優秀員工配股,一級以上員工享受純利率為3。5%的紅利。
從這裡我們看出,海底撈在留住熟練的員工身上,花費了很多的心思和成本,四種福利政策:店長父母工資,員工住宿問題,餐飲員工的假期問題,以及工作到一定年限和級別後的紅利收益,海底撈都考慮到了。
從福利政策上可以看到:企業的管理制度,歸根結底都是對人的管理。人性化管理也好,嚴苛的績效考核也罷,都是為了激發員工的激情與創造力服務的。
3、員工制定考核標準服與服務
員工崗位標準和評價怎麼定?誰來定?
管理者不夠懂崗位,海底撈的崗位職責是崗位上的員工來定的。
有人會擔心員工自己定標準會定得很寬鬆,海底撈是這樣做的:
做一件事的時間,員工寫了5分鐘。管理者跟他說2分鐘行不行?員工說那不行,得4分鐘。管理者說,那3分鐘行不行?員工說行。標準就這樣定出來了。後來這個員工跟管理者說,其實2分鐘也可以。
這裡有一個原則,要讓員工自己寫、自己定。而且讓哪個人寫很重要,當時選的是門店表現最優秀的上菜員寫的,而不是普通人。
透過海底撈的改變之路我們可以發現,擯棄傳統績效考核模式,讓員工為自己而戰,實現自組織、自管理,是未來管理的必然趨勢。
而企業制度設計若是不符合人性規律,公司管理一定會混亂、繁重不堪;反之,如果設計得精巧,則會達到一種管理的至高境界——無為而治。
4、對我們的啟示
真正的制度,是隱含在人們每天發生著的、鮮活的、生動的行為背後的邏輯。從這個意義上說,那些不成文的鄉規民約、社會習俗、行業慣例,尤其是明文規定背後的“潛規則” “暗規則” “隱規則”,天生就是“活的遊戲規則”,是真正的制度!
制度就是一種“玩法”,是活生生地存在於上下級之間、這個部門與那個團隊之間、這名員工和那名同事之間的“遊戲規則”。
時代的變革要求我們必須把企業經營的主體,從老闆自身重新量化到組織負責人上,這樣才能做到責任與利益的匹配。
企業管理的發展方向:以人為基礎的自執行機制
企業自執行的核心,就是讓主體歸位,讓利益下放。老闆只有做到放下權力與利益,方能啟用團隊的潛力,讓員工為自而戰!
解放老闆的三件事:
1、“主體歸位”
是為了把“要誰做”明確為“要我做”。
2、“利益內嵌”
,是為了把“要我做”轉化為“我要做”。制度中的每一個“角色”都有具體的人來負責;而職責履行的好壞,又直接關係到責任者的切身利益乃至其身家性命,從而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制度自執行”
,
人不管、制度管,自己管、管自己,管得少、管得好。
新的時代,需要新的管理哲學。戴天宇老師的自執行機制,正是順勢而生,自組織,自管理,自激勵也是當今管理學的潮流。已經有許多企業運用於日常管理中,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