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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瓷器鑑別常識

作者:由 楚海傳媒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1-03-31

我國瓷器的產生,最早是用於耕種和日常用品。到了漢代發明了釉,並有了瓷字,所以漢代就是我國瓷器肇始。唐三彩是最早的有色釉瓷,可以說是稀世珍寶。柴窯是我國最早的古窯代表,傳世極少。到了宋代,瓷業從質料、顏色、裝飾、做工,都有了很大的發展和提高,傳世品也見多。元代瓷業多仿均瑤,官窯只有景德,明瓷的民窯可與官窯媲美,清瓷以康熙為起點,都是以帝王名號稱謂的。

一、瓷器的辨析

名窯瓷器有很高的收藏價值。但是大量仿品充斥市場,只有認真辨析,才能識別假貨,主要看六處:

(1)瓷底是不是被換裝?製假者經常將破碎的名瓷底款,換裝在新器上。再用鐵鏽塗抹烘乾,再燙上川白蠟,一般接痕跡就不會顯露,這就是移花接木以新代舊。

(2)新瓷除光做舊成古董。瓷器作舊,必先除去釉面浮光,再用牛皮膠陀沾油細細打磨,打到平而潤時,就與舊貨相差無幾。

(3)改換底款變更年代。明器多無底款,且底無釉,製假者就用清代近似瓷器,將款字及底釉磨去,冒充明代無底款瓷器。有的還將低價瓷品底釉及款磨去。改裝燒釉後換款製成高價瓷品。如道嘉改換康乾的款。

(4)新瓷埋藏做舊。這是常見簡易的一種製假術,就是將新瓷器埋於易於腐蝕的地下,作舊後,冒充高價舊器。

(5)新瓷鑲邊改換外觀。就是將新器邊口傷痕磨平,以銅圈鑲之,以充古器提升價值。如宋代銅鈴。

(6)真坯假彩。這是專門針對不懂中國歷史的外國人的方法,就是將素瓷添補彩色,製成真坯假彩,高價成批賣給外國人。

二、古瓷挑選方法:

古瓷的挑選,一定要注意:年代、紋飾、釉色、瓷胎、瓷底和豆彩。具體方法是:

第一看造型。元代瓷器大多厚重古拙;永樂瓷盤、瓷碗底部中央,多數外凸內凹;明代瓶、壺、罐,腹部多留有明顯接痕。眼看手摸都能感覺出來等等。

第二看胎釉。宋汝窯胎上中帶有銅。因而色澤徽泛紅。仿品則無這特徵;明代宣德瓷器,釉色肥潤豐滿,大件瓷器底部通常不施釉,胎質上常有“火石紅斑”和深紅褐色的鐵鏽斑,仿品則無這特徵;清康熙瓷,往往在器內、器面和器底施粉白釉,器身施清白釉。

第三看款識。明清兩代款識繁多龐雜,各朝款識又千差萬別。因此,憑款識特點來斷代和辨偽相當重要。如明宣德景德鎮官窯瓷器的紀年款,有“大明宣德年制”六宇楷書欲及“宜德年制”四字楷書款。楷書宣德款的“德”字中間“心”上沒有一橫劃。應寫成“德”宇。凡正常“德”字,均屬仿款。永樂瓷器圓件中的年款皆為“永樂年制”四字,都是刻、寫、印在器裡部的中心,如見到與這特徵不符者,一般是後仿品或偽品。

第四看紋飾。紋飾是器物上的裝飾。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如明正德年間道教、伊斯蘭教盛行。這時的青花瓷上很多就有波斯迴文、八仙紋、八寶圖、真武大帝等。康熙中期以後,興起以整篇詩文書法作紋飾的潮流,其結尾處常有方形篆宇印章“熙朝博古”、“熙翰傳古”等。

第五看文物鑑定書。鑑定方和鑑定人都要具有文物鑑定資質,如果是司法鑑定,尚需屬地法庭認可。文物鑑定常用語是:口磕、重皮、毛口、毛邊、磨口、軋口、截口、衝口、釉泡、鬃眼、斑點、縮釉、漏釉、粘沙、磕傷、冷璺、片法紋、劃傷、磨釉、傷釉、失亮、脫釉、傷彩、水鹼、水鏽、土鏽、土蝕、缺碴、炸紋、炸底、足磕、磨底、磨款、火石紅、補釉、補缺、配蓋、鑲嘴流、配腿、後刻陰款、後作陽文款、漆彩畫、鑲金屬口、新胎後掛、復燒、假出土、茶水煮、煙燻、後掛彩、截口曲線、截面等。

三、我國古瓷市場現狀

俗語說:糧油是一分利,百貨是十分利,珠寶是百分利,古玩是千分利。如果你買的就是高仿瓷器的品質,那無可非議,所以做瓷器買賣合法合理最重要,你可以價格要的高,但不能以假充真。古玩市場有一個法律概念,賣高仿的瓷器不犯法,古玩高仿的買賣是合法的,你如果把高仿當成真品賣,那就是那你就犯法了。我國有名的古玩仿製品基地有:河南煙澗村、河南石佛寺鎮、安徽蚌埠,天津鼓樓、北京潘家園、琉璃廠、遼寧是紅山文化基地;南京夫子廟和清涼山,這些地區都是古玩字畫主要仿品製作基地。

瓷器是古董藝術收藏品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古代瓷器收藏由來已久,瓷器收藏的目的除了賞心悅目,它的保值及升值空間是體現瓷器是否值得收藏的關鍵所在,因此在瓷器收藏的過程中,一件瓷器的價值幾何,是收藏家們首要衡量的。我國有句古話:“亂世飢謹,盛世收藏”。改革開放_十多年以來,中國的經濟高速發展,物質財富增長較快,人們的文化水平也相應提高,精神需求愈加廣泛,催生了藝術品巾場的繁榮。專家說,日前中國收藏熱有蓬勃發展的態勢,與歷史上的幾次高潮十分類似。據國家統計局測算,日前中國居民存款7萬多億元,持現金一萬億元,且呈逐月增長之勢。年交易額也達到200億元。

四、古玩交易的法律概念

古玩交易中有一個法律概念是,涉及國家定性的一級二級文物嚴禁倒賣,這是紅線,三級文物是黃線。盜掘走私的文物違法。在古玩市場進行正常的交易活動是合法的,兩者有不同的“產業鏈”。例如:有人舉報“潘家園的貨主經常把青銅器、陶俑、唐三彩集裝箱偷運出境。”這些“舉證”乍一聽確實有些駭人聽聞,但稍有常識都會明自,唐三彩國家僅存都不多,還能整集裝箱運出境,它根本不是市場的真實。所以這種舉證,文物執法部門也不會採信。

大眾式的“瞎買瞎賣”,不具有文物法規的執法點。 但是,有一些古玩交易市場,有一些貼有“文物鑑定”字樣的廣告,“只要肯出錢,即便你拿來的東西是贗品,也有人能夠出具古玩鑑定證書,實際上這種‘指鹿為馬’的鑑定書,都是違法的,但仍有人願意出錢做鑑定。並且把它包裝出背景故事,投入到市場,也很火爆,說明古玩交易市場水太深。

典型案例:

近年來,儘管我國制定有《文物法》和《拍賣法》,實際上由於巨大的利益誘惑,仍然無法避免一些權威專家“落水”。前些年著名的“金縷玉衣”事件便是例證。謝根榮是我國第163位富豪,為了償還欠債和賭債,找人做了兩件“金縷玉衣”,耗材1576克金絲、玉片4248塊,精心縫製後,整個玉衣天衣無縫,然後謝根榮還請了五位國家級專家鑑定評判,估價24億元人民幣。 然後謝根榮又從銀行騙得7億元貸款。用作償還欠款和賭債,事發後,謝根榮以貸款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涉案兩位銀行行長,分別被判處20年和19年徒刑,而那幾位考古學界泰斗,推諉“看走眼”,不了了之。

我國從2005年開始積累仿品資料庫,但是資料庫至今標準不統一,資訊不共享。遇到難題,經常是鑑而不定,久拖未決。但是我們相信,文物鑑定的發展方向,一定是專家眼學與技術鑑定相結合的方式。三星堆考古的新發現,很可能會顛覆我國傳統的考古學說,同時也會激勵我國古玩交易市場的向好發展。所以,文物管理部門應該對古玩、舊貨交易市場,進行深入細緻的調研,並針對各種經營形態,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才能使我國的文物、古玩和舊貨的管理工作實現有序發展。

標簽: 瓷器  古玩  文物  仿品  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