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予在法律上的定義?
作者:由 安安317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5-27
就是以前有一些人情世故,然後發生了點事情,那個人寫了一份贈予合同,大概書面就是贈予我多少多少錢,一式兩份,雙方都簽字了。但是他一直以沒有錢為原因拖欠這筆錢不給我 由於不清楚贈予在法律上到底怎麼算,所以想問問各位老哥,如果真的到了迫不得已的份上,這份贈予合同在法律上到底生不生效 能不能要回來錢
謝邀!按題主描述的情況,這個贈予對方是可以單方撤銷的,即便雙方簽了贈予合同。從法律角度解讀,單方撤銷的意思是,即便這份贈予合同有效,對方也可以拒絕履行,單方終止這份合同。給題主的建議是,既然對方沒有撤銷,只是以沒錢為藉口而延遲履行,那麼,最佳選擇是在對的時間以對的方式促使對方履約,而儘量避免與對方開撕,逼對方單方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