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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商殺人案”重審宣判:楊志才被判死緩,限制減刑

作者:由 信陽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8-20

河南“億萬富商殺人案”重審宣判:楊志才被判死緩,限制減刑

“億萬富商殺人案”重審宣判:楊志才被判死緩,限制減刑

梅麗生前照片 本文圖片均由 受訪者 供圖

11月21日下午,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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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paper。cn

)從受害人梅麗的家屬處獲悉,他剛剛收到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10日作出的重審判決: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楊志才限制減刑。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999年3月11日晚,河南省信陽市息縣籍女子梅麗被人在安徽省界首市殺害,年僅27歲。因當年刑偵手段和DNA技術的限制,此案在案發後的十年裡,一直是“無名女屍懸案”。

直到2012年,該案的知情人劉某芳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犯罪嫌疑人楊志才和王夫偉才浮出水面。但由於缺乏足夠的證據,安徽省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決定對楊志才和王夫偉不起訴。

2018年,警方從案發現場的泥土中檢出女屍DNA,確認女屍為梅麗,兩名嫌疑人再次被抓獲。彼時,楊志才的美容生意已頗具規模,他本人也被視為“信陽富豪”。

阜陽中院於2019年作出的(2019)皖12刑初6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顯示,經審理查明:1999年3月11日,時年38歲的楊志才以進藥為由,讓劉某芳將梅麗帶至距離診所約60公里的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隨後,楊志才又安排時年剛滿16歲的王夫偉到臨泉。楊志才與王夫偉見面後,楊志才將殺害梅麗的想法和計劃告訴了王夫偉,王夫偉同意。

當晚,楊志才和王夫偉以去界首要賬為由,將梅麗騙至界首市磚集鎮鄉下。走到偏僻地點後,王夫偉持鋼管從後擊打梅麗的頭部,將梅麗打倒。楊志才接過鋼管,打擊梅麗頭部等處數下,後用繩子勒梅麗的頸部,並將梅麗拖拽至陳黃溝西側的麥地裡,後逃離現場。經屍體檢驗,梅麗系遭受一重質量鈍器打擊形成顱腦挫裂創而死亡。

阜陽中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志才死刑,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楊志才和王夫偉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20年9月29日,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二審中,楊志才在庭上堅稱他沒殺人。王夫偉則明確表示認罪認罰,並在庭前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同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作出(2020)皖刑終7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安徽省高院認為,原判決部分事實不清,裁定撤銷(2019)皖12刑初6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發回阜陽中院重新審判。

“億萬富商殺人案”重審宣判:楊志才被判死緩,限制減刑

阜陽中院重審判決(部分)

2021年11月10日,阜陽中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楊志才限制減刑。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楊志才、王夫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42927元。

判決顯示,阜陽中院認為,被告人楊志才、王夫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因二人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在共同犯罪中,楊志才提起犯意,邀集王夫偉預謀殺人,作用突出;王夫偉受楊志才指使,積極參加,並直接實施暴力,所起作用大,故對二人可不區分主從,均為本案主犯。楊志才庭審中否認犯罪事實,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大,但根據本案情況,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且應當限制減刑。王夫偉所起作用較楊志才小,其案發時系剛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的喪葬費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援,按受訴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個月總額計算,即42927元,其他關於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贍養費、撫養費、存放屍體和骨灰盒費用的訴訟請求因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援。據此,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梅麗的家屬告訴澎湃新聞,他們認為“判輕了,應該是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將向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