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章俊英,拿明清古董字畫販售,如果真品,會觸及國家法律?萬一贗品,是否構成詐騙?
作者:由 誠信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1-09-15
簡單說兩句:
一、這些顯然是贗品,而且是很差的贗品。
二、這麼低檔次的贗品敢開這麼離譜的價格,擺明了就是“斬衝頭”!
不是偷的盜的搶的就不犯法,贗品在古玩行那是看眼力,買到贗品很麻煩不一定退的了,沒有對方故意設局欺詐的證據,那基本也告不贏
這都不用近看,都是些一眼關門的東西
終於有個問題算是在我的行業內的了。
首先先解答法律問題。
根據《文物法》,第五十條。個人收藏文物,合法來源如下:
①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予
②從文物商店購買
③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④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互相交換或者已發轉讓
⑤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大概來說,你不要是偷搶盜以及走私來的文物是可以合法持有的。
具體定義可以參考《文物法》。裡面解釋的還是比較新清晰明瞭的。
至於具體到東西。。。。
我的天什麼年代了。
這麼假的玩意還能拿出來騙人的麼。。。
別的因為解析度實在太低看不明白。
但是那個汝窯。。。造假者你是顏料加猛了麼。。。。看的我好開心好想笑。。。天青色,不是青色呀!!!哈哈哈哈哈
至於贗品是否違法,這就看細節了。你們雙方如果是在純自願的情況下,很難有證據證明對方是知假售假。
當然了這個價格本身就離譜。去掉個萬還差不多。。。
國寶幫的世界,你離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