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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

作者:由 日月霖雨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6-12-23

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眼裡的星辰2016-12-23 14:04:10

說的內容是四個字,重業輕報;

說的物件是現世中的修行人,不是已到成佛境界的大菩薩。

《金剛經》是般若經,講佛性 智慧,自然空廣深邃,要見佛性,色相也無,何論業力。但現世讀經人仍在塵世中修行,本來就一身塵垢,隨業力浮沉。遠處的明星,和現路的泥濘,對於修行人來講本來就同時存在,並不矛盾。

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知乎使用者2016-12-23 15:59:53

《金剛經》所說的“此經”乃是指第八識如來藏,不是《金剛經》中的文字。

受持、讀誦此經乃是指菩薩證悟後,能夠現觀、領納如來藏無量無邊之功德性,進而轉依如來藏而行,更能證解如來藏種種總、別法相,還能為具信、具福、具慧之因緣成熟學子演說此經要義,使得這些有緣學子得以親證“此經”,如此功德無量無邊,非凡愚意識所能思議。因此菩薩證悟後轉依“此經”而悟後起脩名為“受持”,推廣弘揚為人演說“此經”法理名為“讀誦”。但是“此經”義理甚深極甚深,亦是唯證乃知,非意識思惟與學術研究能臻此理,凡愚無智無福者極難信解,更不用說受持、讀誦了。因此到了後末世的時候,要找到很多人信受“此經”已經是不可能,而你若能夠在“此經”遭到眾人輕賤的情形下,還是繼續孤軍奮戰不斷地為人宣說,而使得眾生之中,有人能對“證悟實相、成就佛道”產生信力、慧力,進而能夠讓此信、福具足者有機緣親證,如此功德無邊廣大。因為在後末世的時候,連受持“此經”都很困難了,更何況能夠廣泛讀誦“此經”妙義,而廣為眾生解說呢?因此佛在經中表示:“若人能夠受持、讀誦,必受五濁惡世的眾生所輕賤,但是透過這樣弘法、護法之因緣,卻受人輕賤而行轉依之實相懺悔,先世罪業即為消滅。”因為在此娑婆末法之期能“受持、讀誦”此經──如來藏,功德福德極大故。再者,“受持此經”而永不退轉,乃是利己法行;“讀誦此經”,乃至為人解說,乃是利他法行,如此利己利他法隨法行,而遭世間凡愚所輕賤,必能消滅先世所造種種惡業。

如實“受持此經”而利己,乃是永不退轉;“讀誦此經”而利他,必能具有深妙智慧方便來度眾;以此莊嚴瓔珞,必能承受排山倒海的輕賤與反對;由此“信解、受持、讀誦──此經”而使得自己能夠忍辱負重而不起瞋,那就是隻有實義菩薩才能做到,當然先世應墮惡道的一切惡業,必然會在被輕賤時全部消滅。因此,諸位大心菩薩,應當發願讓自己在末後世法將滅時,還要繼續來住世護持正法,還要繼續受持“此經”,還要繼續為人讀誦、講解、宣說“此經”妙理,並且要樂於被人輕賤,事實上若能瞭解受持此經而被人輕賤的道理以後,也會無瞋心悅誠服的樂於被人輕賤;因為如此功德無量無邊,非先世罪業之量所能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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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佛法僧

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智慧型女神阿庫婭2017-03-25 23:42:03

結合忍辱仙人的故事看。不聯絡前後文,不知道金剛經說啥。

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普波居士2018-03-24 11:24:03

受持讀誦此經。

就是能夠依經義,去如所修行,不復退惰,能夠長期讀誦燻修,加深理解。

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

那麼,如果眾生因往昔惡業所致,今生要承受為人輕賤,並之後要墮入三惡道的惡業。修行人能夠知道這些因緣皆是因為自己迷惑顛倒,執著一切相法,起貪嗔痴,所造的惡業因果。

修行人如今因修行般若經典,能生起離一切相的般若智慧,斷除貪嗔痴習氣,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那麼,現在被世人輕賤果報現前時,修行人能生起忍辱波羅蜜。這樣一來,這些往昔惡業因緣等,因迷惑顛倒而起的妄相,會因修行人覺悟智慧,離一切相,而消除的。

以智慧心,離業緣相,這就是般若的解脫智慧。

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小小巫2018-08-07 11:54:38

這不能怪你的,這段經文字意被曲解了一千多年,在沒能夠真實瞭解這段經文原意的時候,有許多人都因此而感到難以理解,也給自己帶來了更多的迷茫。

我們可以換個思路重新來看這段經文的意思。

“複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接著上一品的內容,佛祖繼續對須菩提說,如果有人能夠深解經文所揭示的規律並按規律去辦事,向人傳播大道規律,如果在這其間他受到人的質疑和排斥,我們應該知道,這是因為雙方先前積累的“業障”(偏離了自然規律的行為)所致。

如果能夠在受人輕賤的時候也不起人我等相,不分冤親,心無惱恨,蕩然無所計較,堅持按照經文所揭示的規律去辦事,那麼先前積累的“業障”則會被消解掉,自然能夠獲得更高的智慧。

以上的解讀可能看上去和原文字詞之意相差甚遠,但真的就是這麼簡單的,前面我好幾次提到佛祖是“大預言家”,也並非是故意神秘化,一個人如果能夠真正的掌握這世間事物發展的根本規律,那麼他能夠依此推斷出未來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事情並不難,李淳風的《推背圖》不也是推衍了中國兩千多年的歷史嗎?而且他所推斷之事發生以後不是都被人解讀出來了嗎?無一不準。

所以說,在真正的“大道規律”上來說,所有的“法”、“術”都是相對層次更低的東西,真正掌握大道規律的人,對他而言,自然可以設法創術,不存在能不能的問題,只有願意不願意,有沒有必要的問題。

在這段內容當中,其實佛祖也是有“先見性”的說出了在“不同的人”修習佛法所面臨的外界反應也是不同的,而在後文中,還說到了在“不同的環境”下修習佛法所遇到的外界反應也有所不同。

我們詳細來分析這段內容的關鍵詞。

1。 輕賤

文中說,如果一個人能夠深解經文所揭示的規律並按規律去辦事,向人傳播大道規律的時候,受到了他人的輕賤,是什麼原因。

“輕賤”一詞在這裡要分開來看,“輕”是在這裡是輕視、不屑的意思,“賤”是排斥、厭惡的意思。

是我們先來想想,如果有一個人的言論或是行為讓我們輕視和不屑,甚至是排斥或厭惡,我們心理狀態通常是怎麼樣的?

第一,這個人人微言輕,不值得我重視;

第二,這個人此前的言行,讓我對他缺少信任。所以,我根本不在乎、不屑他所說所為。

第三,這個人所說的所做的和我的認知觀念衝突,所以我排斥他,甚至是厭惡他所說所為。

所以說,佛祖說了,如果出現“被人輕賤”的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

2。“先世罪業”

我發現目前基本上所有註解《金剛經》的版本上,對“先世罪業”的解讀都是“這個人前世的罪業”,但我個人認為,並非是這個意思。

理由是佛祖一向主張的是透過傳播佛法化解世間的諸般苦,也就是說他最為注重的就是讓人學會如何去看待人們一生中會遇到的煩苦,如何去化解遇到的煩苦,讓人能夠真正安然的享受世間的生活,而人生前死後的事,說到底來,其實和這一世的生活關聯非常微小。

如果說有人有前世,那麼前世自有前世的角色,如果人有來生,來生又是一個新的角色,其實和今生今世並無多大關聯。

更何況,從修行上來講,每個人都應該在自己切換到一個新的角色的時候,扮演好這角色,做好這個角應該做的事。就如同我們前面所說的,我們是副縣長的時候,做好一個副縣長應該做的事,我們是一個顧客的時候,做好一個顧客應該做的事,而不應該在自己是顧客的角色的時候,還老想著自己副縣長的角色,老是按照副縣長的角色來演,從而導到最終你的兩個角色都沒演好,憑添煩惱。

所以說,我認為佛祖是並不會明知道有些言詞會讓人憑添困惑煩惱,還非要講出來的。在下文中的“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這段內容也是能夠印證這個觀點的。

所以,在這裡,我認為應該將“先世”理解為“先前”,即“受持經典”前的時間。

接著說“罪業”,在這裡“罪”的意思是違背規律的意思,“業”就是指“行為”,只是程度上要稍深一些,我們也可以理解為“積累的行為”。

到現在,大家可以從罪的字形上可以看出,“四”在上,“四”是指的四方四時,喻指為時間和空間發展的規律,“非”在下,即人的行為沒有遵循上方的規律。

現在,許多人都將“罪”和“犯罪”混為一談了,即指違背法律的行為。但我們需要明白的是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法律法規”都是“社會規律”中的組成部分,嚴格來說,犯罪也屬於是違背規律。只是這個“法律法規”因為都是人制定的,所以在很多時候很多地方,“法律法規”自身也可能是違背自然規律和人性規律的。

我為什麼在上面的通解上說是若有人輕賤,是“雙方”的先世罪業所致呢?我們回到上文中我說所到的三個“受人輕賤的原因”,我們逐一來分析。

第一,這個人人微言輕,不值得我重視;

在一個等級觀念盛行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往往多是“相對尊重”,而極度缺少“相互尊重”的。

即有些人往往只會尊重地位、財富、名望比自己高的人,而對那些都次於自己的人則缺少基本的尊重。

從根本上來說,這是一個人貪念過盛的表現,對名和利過於看重,所以被自己的貪慾主導了行為,以致於許多的行為都是以“對自己獲得名或利是否有幫助”為待人處事的原則的,所以不符合他這個原則的人則會受到他的“輕賤”。

所以佛祖認為,一個人之所以會有“輕賤”的態度和行為,原因在於他被貪慾所主導,言行偏離了規律,無法看到自己的本心,他將這種情況稱之為“先世罪業”。

第二,這個人此前的言行,讓我對他缺少信任。所以,我根本不在乎、不屑他所說所為。

如果說,我們此前的言行帶給了他人一個“印象”,那麼我們在此後和他們的接觸中,別人往往會本能的帶入此前對這個人的“印象”,從而影響他人對我們言行的態度。

在這裡用我個人來做案例最合適不過,我曾經很長一段時間都是非常驕傲自滿的,為了追求利益常常說些假大空的話,這樣的言行不一讓我一度在很多人的眼中都有一個非常負面的印象,通俗點說就是我的人設崩塌,以致於我之後開始慢慢修正自己的時候,說許多話做許多事都得不到他人的信任,即受人輕賤。

之前我曾經參與一個公益活動的推廣,然而,基本沒有人響應沒人搭理,這一度也讓我頗有挫敗感。但我很清楚,對於一個失去他人信任的人來說,想要重新建立自己好的形象,就是上文所說的“不起人我等相,不分冤親,心無惱恨,蕩然無所計較,堅持按照經文所揭示的規律去辦事”。

只有讓人看到我們的這種改變,而且是長期堅持不斷的努力,他人對我們的信任感才會慢慢的重新建立起來。

所以說,從這一點來說,這個“先世罪業”是自己造成的,故在前面說是“雙方”的。

第三,就是他的所說所為和我的認知觀念衝突,所以我排斥他,甚至是厭惡他所說所為。

這一點其實就是我們前文中所說的著“壽者相”的人,也反應出前文中講到過的人性的弱點――“攻擊和保護”機制,對和自己的認知不同的,便本能的想要去攻擊對方,以保護自我的觀點,前文已經詳細做過分析,這裡就不再多說了。

昭明太子的段標題起得非常貼切的,後來佛學中廣為流傳的“業障”也是由此而來,這兩個字從中文字義來說,確實是比“罪業”更加直觀的。

3。業障

在現有的多數佛經中,多將業障解為:“謂眾生於身、口、意所造作之惡業能蔽障正道”。

通俗點可以這樣去理解:阻礙眾生親近正道的行為、言語、意念。

不可否認,將“業”細解為人們的“身”、“口”、“意”去解讀是很形象的。

然而後世概所理解的“業障”有問題!問題多出在“障”字,以及隱於“障”後面的那個“賓語”。

“障”者,阻礙也,意為某些行為、言語、及念想均會形成一些阻礙。

那麼阻礙的是什麼呢?仍然用佛語來說的話,這個隱於“障”後面的賓語可以表述為“明心”二字。

也就是說,某些“業”首先“障”的是明心。

我們說得再通俗一些:

“我們一些不當的行為、言語、念想會成為更好更深層次的認識自己的障礙。”

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不久前一個新聞,說一個事業有成的中年富翁,竟然是潛逃二十幾年的殺人犯。

這個富翁在被捕後,反而“如釋重負”。

為什麼會有如釋重負的感覺?這就是“大”業障。

一個多年前的“業”,讓他的內心背上了沉重的負擔,這種負擔讓他的內心完全失去了安寧,無時不刻的處於一種擔憂和恐慌之中,害怕某天就會有警察找上門來。

這個業給自己內心造成的負擔,像心裡壓了一座大山,讓他失去了真正“看清自己”的機會。

這中間或許還有一個讓人迷惑的點,就是“為什麼心裡有了障礙(負擔)就不能看清自己?如果心裡沒有負擔就能看清自己嗎?”

有許多修行的人發現,自己在打坐入定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常常會“浮現”一些自己平時不具有的能力,比如發現自己突然間想明白了某個道理,或是發現自己聽覺突然靈敏了不少,或是“聽”到一些之前聽不到東西, “看”到之前看不到的一些影像……

這類現象因人而異,不一而足。

但有一個相同的前提就是讓自己“靜”下來。

也就是保持內心的安定和寧靜。

但是,如果一個人因為心裡對某些事的處理不滿意或是還沒有“結果”,在打坐入定的時候,這些事情往往就會浮現出來,讓自己難以清靜入定,從而影響自己修為的增進,難以看清自己的本心。

插一個詞,一個被誤解千年的詞。

“寧靜致遠”。

現在比較“官方”的解釋是:平穩靜謐心態,不為雜念所左右,靜思反省,才能樹立(實現)遠大的目標。

而它實際的意思與“勵志”全然無關。

它的本意是這樣的:

讓自己的內心保持安寧清靜的狀態,能讓我們懂得更“深層次”的道理。

大家可能都知道金庸先生寫的《射鵰英雄傳》。

裡面有個角色,南帝一燈大師。

他在出家以後,在修禪的過程當中,每每入定,將入似空似虛之境時,心總有一物將其阻之而出,難入“自在”之境。

他自知是為業障,此業障不除,此生的修行恐怕難以再得到提升,於是他出山入世,只為消解自己的業障,甚至他為了消解這個業障,多次的願意捨命而成。

一燈大師的這個業障,便是瑛姑。

在一燈大師未出家之前,為大理皇帝,天下間四大絕頂高手之一,被稱為南帝。

而只有武林中的絕頂高手才有資格參與一個巔峰盛會:華山論劍。

而華山論劍將選出武功天下第一的名號。

當時,另一個參加華山論劍的高手裘千仞為了在華山論劍中增加勝算,將瑛姑(當時南帝的貴妃)與周伯通私通生的孩子打成重傷,以期南帝救助此子損耗真氣。

然而南帝當時在發現瑛姑和周伯通私通之事,心有所怒,在瑛姑的再三請求下,猶豫多時,於是拒絕相救,最終導致嬰兒夭折。南帝愧疚之下,出家為僧,法號一燈。

我們絕大多數人,或許都做過一些事,說過一些話讓自己心裡產生了一些不安,久久難以忘記,每次一回想起來,一些負面的情緒隨之而生。

這些行為和言語,均可稱之為“業”。

而因為這些“業”,帶給自己內心難以抹滅的印記,以及隨之而生的各種情緒心念,將會阻礙我們獲得內心的“安寧清靜”可稱之為“障”。

有人解讀《金剛經》這一品的內容後認為,只要堅持讀誦金剛經就能夠消滅自己的業障,這樣的認知可以說是完全偏離了佛祖的本意的,如果在這一品中我們能夠得出這方面的結論的話,反而可以理解為“讀金剛經對消除自己的業障沒有任何幫助”,為什麼這麼說?

大家可還記得前面我們講“善護念”的時候提到的,“實相實消”的內容?是的,佛祖的本意,一直都是在強調所有的業障都只能是透過自己的行動去化解的,否則那一燈大師何不就在山中唸經,非要出山費盡千辛萬苦的去找到當事人消除自己的業障呢?

4。“應墮惡道”

現在許多的釋義中,只要看到“惡道”兩個字,就會說是“地獄、惡鬼、畜牲”三道。然而佛祖在世時,地獄根本還沒有建立,何來的地獄之說?“惡鬼”和“畜牲”最初也僅僅是總結人離世後的兩種可能性,在《金剛經》中如果這樣去理解,感覺就像是佛祖在詛咒那些“輕賤他人”的人一樣,這不會是像佛祖這樣擁有無上智慧的人會說的話。

所以這樣的理解,必然是錯了的。

其實,在這裡,應墮惡道的意思是說,“(這樣的態度和行為,如果持續下去)可能會更加背離大道”。這裡的“應”字極有必要,代表著不盡然,有其他可能性,“墮”是用來形容“惡”的,而“道”則是指的自然規律。

我們連貫起來理解,這句話是指,如果一個人有且保持著輕賤他人的態度,那麼他可能會和大道背道而馳,越走越遠。

講完以上四個關鍵詞以後,我們現在來總結一下這段內容的要義了。

我們在前文中說了,上一品核心是在講“有生於無”,這一品的核心是在說“以有證無”那麼這一段內容其實就是在講“以有證無”的第一步,“以有消障”。

簡單點說就是,要真正達到“清靜無為”的境界,是要透過“諸般有為”證出來的,而不是我們整天給人談佛論道就能夠達到的,不管什麼樣的人,面臨什麼樣的外界環境,都要不起人我等相,不分冤親,心無惱恨,蕩然無所計較,保持初心遵循規律去做好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只有這樣,我們才可能消除掉自身先前所積累的“業障”,才有可能清除掉提升智慧的障礙。

標簽: 輕賤  此經  業障  罪業  受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