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書法

商業實用合同系列之《經營合同書》

作者:由 集睿思企業管理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0-03-06

今天給大家分享的絕對是硬貨!千萬別錯過奧。

招商過程中最重要的步驟就是簽約,因為一切談判、切磋、博弈的最終結果都是奔著合作成功去的。而合作成功的第一個標誌就是雙方需要簽署合同,一份雙方都認可、對雙方利益均有保障的合同。由於購物中心經營的品類繁雜,涉及業態眾多,有很多基礎物業條件和商務條款會存在各種不同和不確定性。甲乙雙方對合同利益的分享也存在著各種差異性,因此單純靠一份通用合同是很難完全解決這些問題的,於是就會有各種型別的附加協議和條款。今天我們先給大家展示一下通用合作協議,在隨後的作品中我們再一一展示其他的附加協議和條款,其實數量還是很多的奧。(家底兒都拿出來了,還不關注一下(*^__^*) )

經營合同書

品 牌:____________________

品 類:

位 置:

簽約編號: 年 號

甲方: ****購物中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品牌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認真商討修改後,就經營場地使用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 年 月 日在 ****購物中心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標的物

1。1 甲方同意將 內 層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 共 個品牌,商鋪套內面積 平方米。經營場地的詳細位置、尺寸見附件一。

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經營區域私自進行出租、出借、轉讓。

第二章 場地使用期限

2。1 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十二章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使用該場所經營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在本合同期滿後,除非甲方將該約定區域改變經營用途或收回自用,否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場地的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合作條件由雙方另行透過友好協商後以書面形式制訂。

第三章 場地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3。1 場地使用費按下列第 種方式進行結算,並遵守該方式的有關條款。

①乙方按照 元/天/平方米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

②乙方按照 元/天/平方米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營業額部分按照 %向甲方支付收益。

③ 乙方按照 (月/季/半年/年)度場地使用費為 元(大寫: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

④乙方按照該經營場所實現的含稅營業額的 %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年保底營業額為人民幣 元,若未達到的,按保底營業額支付收益;營業額超過保底的部分,甲方按 %再提取收益。

⑤乙方按照 元/天/平方米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年保底營業額為 元(大寫: ),營業額超保底部分甲方按照 %再提取收益。

⑥乙方按照 元/天/平方米或當月營業額的 %,兩者取其高收取月度場地使用費。

⑦乙方按照以下條件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

第一年按照 元/天/平方米;第二年按照 元/天/平方米;

第三年按照 元/天/平方米;第四年按照 元/天/平方米;

第五年按照 元/天/平方米。

以上場地費每 (月/季/半年/年)交納一次。

⑧乙方按照如下固定月度場地費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如乙方月度營業額超出保底營業額時,按照當期實際營業額的 %向甲方支付場地費,不再執行月度固定場地費。

商業實用合同系列之《經營合同書》

⑨ 雙方商定的其他合作條款:

3。2 場地使用費的支付方式:乙方可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期內每 (月/季/半年/年)預交一次場地費。

採用上述第②種、第④種、第⑤種、第⑥種、第⑧種方式交納場地使用費的,乙方經營貨款由甲方統一代收,場地使用費由甲方從乙方貨款中直接扣除。

3。3 場地使用費的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支付首期場地使用費,以後每期結束前15天交付下期場地使用費。

3。4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整,開業後自動轉為經營保證金,經營保證金主要用於以下專案:

3。4。1因乙方使用不當而造成的租賃場地、裝置損壞的賠償費;

3。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賠償費(含質量問題投訴等);

3。4。3因乙方違約而應當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3。4。4乙方所欠甲方的場地費;

3。4。5乙方應付未付甲方的其他費用。

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起90日內,如無前款規定情形甲方應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抵償前款規定情形發生時乙方應支付的費用,乙方應以現金、支票、銀行匯票等方式支付剩餘費用。

3。5 為保證雙方的共同發展,甲方舉辦的各種促銷活動(包括展覽、展示、抽獎、表演及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如涉及乙方經費開支,甲方應事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協商。

3。6 乙方如因營業需要使用甲方包裝袋、銷貨單據、標價籤及POP等的,乙方按甲方提報的成本價向甲方支付費用;政府相應職能部門徵收的費用(如:質檢費等)由乙方承擔,但可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按照甲方的通知交納。

3。7合同期內,若國家統計部門統計的物價變動指數超過10%時,甲方可以根據該變動變更場地使用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收費標準。

3。8其他:

第四章 經營場地使用權的交付

4。1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已具備9。5所述之經營場地技術條件的完整經營場地;交付經營場地時,雙方應派代表到現場檢查經營場地移交情況並簽訂商鋪/場地交付確認書(詳見附件二)。

4。2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通知的進場營業時間進場營業,並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前做好營業前準備,具體時間由甲方通知。

4。3 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營業或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4 乙方所經營的商品應當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銷售該商品所必需的各類證照、許可或登記證明。合同簽約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的各類證照包括但不限於:

□營業證照 □稅務登記證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生產許可證

□商標註冊證明 □商品質檢報告

□衛生檢測報告 □進口類檢測報告

□電器質量測試報告、合格證 □“3C”認證標證

□法人委託經營授權書 □身份證

□專利產品的專利證書、交費收據及當地專利局的專利檢測證明

□其他證件

4。5 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使用的甲方經營場地,若涉及資產抵押擔保等事項,需要乙方進行配合時,乙方應全力配合。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章 費用及稅收

5。1 合同期間,乙方使用該場所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通訊、維修等費用以及因經營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水、電、暖、通訊等費用,按乙方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合法收據後三天內:

□按月支付給甲方由甲方向當地的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繳納。

□由乙方自行向當地的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繳納。

第六章 經營管理

6。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商場的相關管理規定和《****購物中心管理公約》(詳見附件三)規定的全部內容。以上檔案作為本經營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用於經營,經營品類為 ;經營的品牌確認為: ,共計 個品牌。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品種、品牌,也不得在規定的品種、品牌之外擅自新增其他品種、品牌的商品或服務。

合同期內,乙方需變更品種、品牌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並加錄至本合同之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經營。在原有品種、品牌基礎上新增品種、品牌,須經甲方書面批准並支付一定新增費。擅自變更、新增品種、品牌的,按單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6。3 乙方所經營的商品應當具有依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銷售該商品所必需的各類證照、許可或登記證明。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提供虛假證件或未及時將事項變更通知甲方,一經核准落實,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款項中直接扣除。若虛假證件或事項的變更導致乙方喪失法定的經營資格或有損甲方的商譽或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後立即生效,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6。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和監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改正無效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位置進行調整或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對乙方經營位置進行調整或單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後立即生效,但是甲方在通知中應當給予乙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6。4。1 乙方負責經營的場所內貨品存貨量嚴重不足,影響甲方整體形象;

6。4。2 乙方負責經營的場所內貨品品種規格不全、斷碼嚴重,影響銷售,並因此影響甲方利益的;

6。4。3 乙方負責經營的場所內員工數量不足、影響正常營業秩序;

6。5 經營保護:

本合同有效期內:

6。5。1 乙方承諾在 範圍內,上述品牌在 專案獨家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再在以上範圍內開設第二家店鋪。

6。5。2 乙方承諾在甲方新拓展的商業專案中,乙方將全力配合甲方開設店鋪。

6。5。3 其他情況:

上述承諾為本合同第三章場地使用費條款的前提,如乙方違反上述承諾,甲方有權變更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場地使用費條款,變更方式原則上為在第三章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

6。6 經營過程中的收銀、結算及價格管理:

6。6。1 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採用下列 種收銀方式:

A、乙方獨立收銀。需按甲方財務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供當天、當月、當年銷售資料。

B、甲方對乙方的銷售款進行代收銀服務。

由甲方代收的貨款,每30天結轉返還乙方一次,即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貨款,在次月1日至5日前對帳,於次月10日起支付貨款。如所規定的結算日的最後一天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時結算時間相應順延。

6。6。2 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貨款以電匯、匯票或轉帳支票的方式支付,因付款而產生的手續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應付乙方貨款中扣除或由乙方以現金方式在甲方辦理匯款前交至甲方財務。

6。6。3 雙方約定由甲方統一代收款的,乙方必須到甲方指定收銀臺交款。不得私自收款、擅自變更售價、拒開、漏開或短開收銀單據。

雙方約定由乙方自行收款的,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擅自變更售價及拒開、漏開或短開收銀單據。

6。6。4 乙方保證在****購物中心內銷售的商品價格,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按該統一零售價銷售;無全國統一零售價的,由甲方協定價格出售,並且在同一時期內,不高於在省內其他商場相同品牌商品的價格。乙方自行或在山東省內其他商場進行降價等促銷活動時,乙方在甲方銷售的商品也應比照辦理。

6。6。5 除有特殊規定外,經甲方上屬集團公司統一發行的貴賓卡、會員卡等,乙方應全力配合接收使用,並按甲方規定給予優惠,該優惠之折扣和會員積分返還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自行發行的貴賓卡、會員卡等,僅限乙方所屬營業專案使用。該卡涉及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七章 商鋪裝修

為協調商場的整體佈局,雙方同意按下列規定對乙方的商鋪進行裝修,並遵守本合同中的相應規定:

7。1 乙方自行裝修商鋪。

7。2 乙方裝修前應當將其設計的彩色效果圖、電路圖、配電系統圖、貨櫃製作圖、平面圖報甲方,並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與擺設。

7。3 乙方裝修之前,需與甲方簽訂《裝修施工協議書》(詳見附件四),並按該協議及《管理公約》(若有)的相關要求裝修施工。

7。4 裝修期間乙方應責成施工單位接受甲方的監督及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單位在裝修過程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其行為有危險或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制止其裝修行為直到安全隱患得到解決。

7。5 裝修期間如因乙方或其施工單位的行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人身的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6 裝修期間乙方自行承擔水、電費等相關費用,按甲方交費標準進行繳納。

7。7 裝修完畢,經甲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始營業。

第八章 人員管理

8。1 乙方經營所需人員由乙方自行聘用,由乙方與其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未按國家規定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該員工引發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乙方經營所需人員的聘用工資應不低於簽署勞動合同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2 乙方同意並保證乙方員工遵守統一的營業紀律及服務質量管理規定,乙方委託甲方對乙方的員工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培訓。

8。3 乙方聘用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在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等促銷員的人身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責任。

8。4 乙方員工****購物中心統一的工作紀律,乙方應按照《管理公約》(若有)和甲方其他相關規定的處罰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員工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員工。

8。5 乙方員工持乙方聘用證明及培訓合格證明到甲方辦理出入證後方可進入華百廣場內工作。

8。6 乙方如需增加或減少工作人員,應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出入證更換手續。

8。7 乙方所聘人員離職的,均應按甲方要求辦理出入證退還手續後方可離崗。

8。8 乙方保證促銷人員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若違反《管理公約》(若有)規定或出現偷竊等損害甲方、乙方財產的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追究乙方責任。

8。9 乙方人員如統一著裝,可由甲方指定款式,由乙方自行購買或由甲方代為購買。

第九章 甲方保證及責任

9。1 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9。2 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配套設施提供維護管理服務,包括公用電梯、空調、消防等公用裝置設施的維護管理,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9。3 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衛生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檔案、圖紙、資料等,因報批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儘量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

9。5 甲方向乙方交付經營場地時,甲方提供乙方下述公共系統設施、管線及位置,經營場地應具備下述第 條技術條件。

①供電: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配電系統,甲方按該經營場所用電量要求將電供至該場所獨立的主配電盤。乙方經營區域內單獨安裝計量表,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區域內的配電系統由乙方自行管理。

②供水:甲方提供水源並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水費收據,乙方以此交納水費。

③排水:甲方提供與乙方廢水、汙水排放量相適應的管道;乙方經營中產生的汙水,按當地政府部門相關規定交納費用。

④其他條件:

第十章 乙方保證及責任

10。1 乙方保證其在經營場地內的一切經營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10。2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支付場地使用費及根據合同應支付的其他費用,若乙方租金逾期15天未繳納,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切斷該鋪位水、電供應,直至乙方費用繳納完畢;在前述切斷水、電供應或其它服務期間乙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管理費,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包括重新接駁水電供應的費用)。

10。3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它害蟲或寄生蟲在該鋪位任何部分內滋生。

10。4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經營場地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乙方使用不當,引致屬於甲方的經營場地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10。5 乙方可按其要求對經營場地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進行裝修需改變經營場地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後立即生效,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10。6乙方堅決遵從甲方營業秩序的要求,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甲方自行組織活動需延長營業時間時,乙方必須給予全力配合,對員工進行班次調整及安排。若因未遵從甲方的營業要求自行鎖門或提前結束營業,每次處以1000-2000的罰款,超過兩次未遵從營業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關違約責任的權利。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友好協商一致,否則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後立即生效,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維護甲方良好的商業環境,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商業環境造成影響,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章 保險及賠償保障

11。1 乙方可向聲譽良好並有償付能力的保險公司購買並持有經營場地內乙方重置部分及自有裝置的財產一切保險,保險金及投保額由乙方自定自付。如發生損失與毀壞,保險賠償金應全額償付給乙方,與甲方無關。

11。2 乙方保障甲方不致因發生在經營場地內的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壞的索賠而蒙受損失(由甲方過失引致除外)。

第十二章 合同提前終止

1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透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1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發生以下事件,權利方可以終止合同履行,無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1 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政府政策性計劃調整等事件,致經營場地毀損不能正常使用。

12。2。2 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經營場地周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乙方在此營業的市場、環境基礎不復存在,合同不宜繼續履行。

12。2。3 因甲方整體經營場所需要調整、改造、裝修而致使該場地必須發生改變時,乙方應全力配合終止該合同。

12。2。4 甲方按照一定的分類標準對商鋪經營業績進行排名,對連續三個月經營業績排名後兩名的,甲方有權淘汰並終止該合同。

12。2。5 乙方使用的經營場地甲方需要辦理抵押擔保等事項時,乙方不予配合的。

12。2。6 按照國家統計部門統計的物價變動指數,甲方調整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乙方不同意變更的。

合同如本款所述終止時,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即時結清場地使用費及其它各項費用。當不可抗力發生時,遭受事故的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有關情況。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選擇提前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實際損失:

12。3。1 乙方逾期15天仍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場地使用費的;

12。3。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經營場地整體或部分租予他人;

12。3。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損害華百廣場的整體形象和利益的;

12。3。4 乙方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12。3。5乙方未遵從甲方營業時間的;

12。3。6 乙方私自變更經營的品牌或品類的。

12。4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遷離並交回經營場地,場地使用費照實結算;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12。5 有下列情形,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違反其保證或責任,在乙方通知的補救期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超過一個月。

乙方依據上述情形提前終止合同時,應預先以七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結餘的款項,場地使用費照實結算。

第十三章 續約及期滿財產處置

13。1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要繼續使用該經營場地,應於合同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繼續使用場地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經營場地有優先使用權。

13。2 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乙方應交回經營場所,並將該場所恢復至原始狀態,簽署《商鋪/場地交還驗收確認書》(詳見附件五)並經甲方驗收合格方視為交還。若拒不恢復,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設施、裝置之一部分或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對乙方的設施另有安排,則與乙方另行協商。但乙方不得故意損害或拆除建築物本身之結構體(經甲方同意且合法之變更除外),乙方在終止日期前未拆除取回之物品,視為乙方放棄遺留物之所有權,悉歸甲方所有,任其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3合作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協商續約,則最遲應當在合作期限屆滿90日前按照甲方新的合作政策簽署經營合同或協議。逾期未能簽署新的合同或協議的,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另行招商。

13。4若乙方在合同終止日未按時交回房屋,強行繼續佔用的,則甲方有權隨時強行將房屋收回,且每逾期一日的租金按照原日租金的十倍支付,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甲方未能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之經營場地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月度場地使用費之 1 %的違約金。

14。2 在甲方並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拖欠場地使用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場地使用費之 1 %的滯納金。

14。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行為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約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引致的損失。

14。4 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14。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義務的行為和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禁止性規定條款均為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情形和其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對甲方的惡意欺詐和威脅、隱瞞商品缺陷,故意洩漏保密資訊、拖欠租金超過15天等重大違約行為和拒絕協助甲方處理顧客投訴、已承諾向甲方支付的費用及優惠條件到期未兌現等一般違約行為。

14。6 若出現本合同約定的一般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若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重大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的損失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受到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守約方保留單方終止合同的權利。

14。6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切斷該鋪位水、電供應或其它服務或者採取合法的其它措施、行動,直到乙方前述的違反得到改正,在前述切斷水、電供應或其它服務期間乙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使用補償金/租金、管理費,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其它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包括重新接駁水電供應的費用)。

14。7 本合同對違約金有特殊約定的,按照特殊約定執行。

第十五章 通告及送達

15。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如以人手傳送,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受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方式

16。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等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7。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17。3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 其他約定事項:

17。5 甲方的授權代表在業務接洽處理工作中或簽署的涉及甲方具體義務的承諾、確認書或檔案均須由甲方加蓋有效印章的書面檔案確認方為有效。

17。6 本合同的簽約主體是法人單位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經加蓋有效印章後合同方可生效。

17。7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甲乙雙方應遵循本合同附件所約定之內容

備註: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經營場地的詳細位置圖

附件二:《管理公約》(若有)

附件三:《裝修施工協議書》(若有)

附件四:《商鋪/場地交還驗收確認書》

附件五:《消防安全協議書》

附件六:《補充協議》(若有)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購物中心 乙方(章):***品牌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簽署人: 簽署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收到確認:

本人已收到本合同所有附件和《管理公約》,本人已閱知並同意接受上述合同附件的約定內容。

收到人簽字(蓋章):

這份合同範本是目前我們經營的專案正在使用的文字,內容充實、有法律保障。是商業管理絕佳的工具範文之一,值得收藏。

純策劃方案交流,不涉及專案本身營銷推廣。

本號釋出所有方案均為本企業實際策劃,如有其它方面涉及侵權行為請告知!

標簽: 乙方  甲方  本合同  場地  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