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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德育理論之柯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作者:由 楊韜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9-03-05

來看一個經典的道德難題:海因茨偷藥:

歐洲有個婦女患了癌症,生命垂危。醫生認為只有本城有個藥劑師新研製的藥能治好她。配製這種藥的成本為200元,但銷售價卻要2000元。病婦的丈夫海因茨到處借錢,可最終只湊得了1000元。海因茨懇求藥劑師,他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將藥便宜點賣給他,或者允許他賒帳。藥劑師不僅沒答應,還說:“我研製這種藥,就是為了賺錢。”

接下來的問題是:

在這個情景下,海因茨應不應該趁夜晚藥房沒人的時候偷走這種救命藥?為什麼?

柯爾伯格用根據這些道德故事進行調查研究,發現

兒童道德判斷可分為三種水平,每種水平又有兩個階段,總共分做六個階段。

水平一:前世俗水平

前世俗水平(preconventional level)或叫前習俗水平,這個水平的特點是:

著眼於行為的具體後果與自身利害關係

,這個水平有兩個階段:

1、懲罰與服從的定向階段

這個階段的兒童認為

凡是能夠避免受到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

。他們道德判斷是根據是否受到懲罰或服從權力。

這個階段的孩子,對於“海因茨偷藥困境”的回答中,

回答“應該偷”的理由是如果不被逮捕,就可以去偷。而回答“不應該偷”的理由是如果會被逮捕和懲罰,那麼就不應該去偷。

2、手段性的相對主義的定向階段

有人也把這個階段叫做

利己主義階段

或交易性階段。這一階段兒童的道德評價,首

先考慮的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

,有時也包括別人的需要,也初步考慮到人與人的關係,但這種關係常常被看成是交易的關係。凡是對自己有利的就好,否則就不好。好與壞的根據是以自己的利益為準,是比較實用的。

處於這一道德發展階段的兒童,

回答“應該偷藥”的理由是如果妻子一直對他很好,利大於弊,那他就應該去冒險偷藥,救妻子的命;回答“不應該偷藥”的理由是:如果妻子對他並不好,那他就不該自找麻煩,這樣弊大於利

水平二:世俗的水平

世俗的水平(conventional level)的特點有了滿足

社會的願望

,比較關心別人的需要。這個水平的兩個階段是:

3、人與人之間的定向階段(亦即

好孩子的定向

這個階段的兒童認為

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正確,主要是看他是否為別人所喜愛,是否對別人  有幫助或是受別人的讚揚

處於這一階段的人,

回答“應該偷藥”的理由就變成了照顧妻子是好丈夫應盡的職責,所以為了照顧好妻子,獲得更好的關係,海因茨應該去偷藥。而回答“不應該偷藥”的理由則是做賊會給自己和包括妻子在內的家人帶來名譽上的損失

4、維護權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階段

這個水平的特點是兒童認識到社會秩序依賴於個人覆行責任和尊重已建立的權威。社會的秩序和自己的義務要盡力維護,為此兒童要遵守不變的法則和尊重權威,並要求別人也遵守。兒童對別人關心的範圍擴大了。兒童的道德判斷沒有脫離世俗的種種情況,也沒超過常規的準則和外部社會的某種希望。

處於這一階段的人,

回答“應該偷藥”的理由是儘管偷竊違法,但見死不救更加傷害社會的公序良俗,所以海因茨應當去偷藥,同時在之後自首請求從寬處理。而回答“不應該偷藥”的理由是儘管事出有因,但畢竟偷竊違法,所以海因茨應該再尋找其他援助而不應該去偷藥

水平三、後世俗水平

後世俗水平(Post-conventional level)的主要特點是,

覆行自己選擇的道德標準

。這個水平的兩個階段是:

5、社會契約的定向階段

在這個階段,

認識到法律、習俗的道德準則僅是一種社會契約

。契約是由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變的,而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說來,

這個階段是不違反大多數人的意願和幸福的,但並不同意用單一的規則來衡量一個人的行為

。道德判斷靈活了。在這個階段的人從法律上、道義上比較辯證地看到各種行為的是非善惡。

這個階段的人認為“應該偷藥”的理由是法律雖判決盜竊可恥卻沒有預先考慮到海因茨面臨的這種困境,因此海因茨不僅應當為了更大的福祉而偷藥,而且國家還應當針對這種困境修訂法律,對稀缺藥品按照公平原則加以調控。而認為“不應該偷藥”的理由是因為丈夫為妻子去做違法的事情已經超出婚姻契約的範疇,這種超出職責的行為雖然事出有因,但不應當提倡。

6、

普遍的道德原則的

定向階段

在這個階段,人們在判斷道德行為時,不僅考慮到適合法律的道德準則,同時也考慮到不成文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準則。他們認為個人為了堅持崇高的原則可以忍受屈辱甚至可以殉難。這種道德判斷已超越某些規章制度,而考慮更多的是道德本質,而不是具體的道德準則。

對於道德發展處於這一階段的人來說,“應該偷藥”的理由是因為人的生命是提供了唯一無條件的道德義務的源泉,因此為了拯救一條生命去違反條文法律是值得的;“不應該偷藥”的理由則是因為別人也可能需要這種藥,海因茨並沒有公平地考慮所有人的生命,偷藥對於其他需要這個藥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不應該去偷藥。

最後再來 比較一下 幾種不同 道德理論相信會更有體會:

如何判斷一個道德是合理的?

倫理利己主義:

對我最有利的就是道德的

功利主義:

最大限度地提高社會的總體幸福水平的就是道德的;

契約論:如果一項規則能最大化每個人的淨效用之積,並且使任何人做出的最大讓步最小化,那麼這項規則是合理的、道德的

義務論:康德認為,我們應該只是按照這樣的準則來行動,透過你的意志,你能夠把那個準則設想為一個普遍法則。假設你想要做的事情可能對他人產生影響,那麼,你就應該把你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設身處地地為他人考慮,因此最終決定你是否應該做那件事。即

一個道德上可允許的行動,必須是任何人都可以理性地同意和接受的行動

。這個被稱為

可普遍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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