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書法

眼疾和識字少 怎能推翻有效遺囑

作者:由 知乎使用者8IrjPk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12-12

1

丈夫張某和妻子陸某,兩人生育了兩子和一女。

張某去世後,17年後陸某也隨之而去。

在90年代初期,妻子陸某參加了當年的房改,

買了杭州的一棟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

2

在世的時候,老兩口曾分別訂立遺囑,

說明買這棟房子的資金由小兒子支出,

決定“百年之後,由小兒子繼承相應份額,他人不得干涉”。

眼疾和識字少 怎能推翻有效遺囑

在丈夫張某去世後,當時沒有進行遺產分割,

小兒子把老太太陸某接到一起,同住生活。

3

後來,趕上危舊房屋拆遷,

小兒子代收了拆遷款,租房繼續跟老太太一起住。

老太太去世後,三人分掉了名下的存款,

每人各分6萬,剩下的零頭用作相關費用。

房屋拆遷款是大頭,圍繞這筆款子,

大兒子和女兒不幹了,跟小兒子對簿公堂。

4

兩人吵吵的理由是,父親生前失明、母親不會寫字,

對於遺囑的真實性,是有異議的,房產應該三人平分。

小兒子不服,反駁道,

即使考慮父親生前眼疾、母親文化識字不多的情況,

這也不能足以說明二人無法簽署姓名啊。

眼疾和識字少 怎能推翻有效遺囑

再說了,老人的遺囑經律師見證,形式上也是符合法律規定,

大哥、姐姐的主張不能推翻遺囑的證明力。

5

具體到案件的細節上,有這麼兩點:

第一,遺囑內容雖然是律師擬定後列印形成,但作為立遺囑人,兩人透過簽字捺印的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有兩位律師對此出具律師見證書,並分別與老兩口的談話形成相應的調查記錄,進一步印證了真實的意思表示。

結論就是,遺囑合法有效。

大哥、姐姐兩人對遺囑的形成過程、遺囑形式等方面提出的異議,不足以否定這個案件的遺囑效力。

標簽: 遺囑  小兒子  陸某  張某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