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標題中能不能連著用兩個暨?
作者:由 DANIELmio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1-10-14
一句話中都最好不要出現兩個相同的字,何況標題?
兩個暨就代表一個會有三個主題,這就需要再概括提煉一個總標題,然後明確會議有三個內容。
暨,這個詞主要用於會議名稱,不適合用在公文標題中。
公文要求一事一文,一文一事。不應當將不同事項寫入同一篇公文,標題中如果體現兩項或更多事項,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針對同一事項,標題可以用兩個或多個分句體現事項的不同方面,或不同觀點、資訊,分局之間直接用空格或逗號就可以了。
暨有“和、及、與”的意思。在公文中是可以使用的。
不過目前主要用於會議名稱上如“**市投資暨重點專案工作會議”,“***單位***工作動員暨表彰會議”等。在其它方面很少見,一般用“和、及、與”代替。
公文標題中如果用暨,不建議用兩個,太冗長
可以的,在現實中看到過。
當然不建議!
暨”字用於會議標題的意思與“和”、“及”相近
。通常用於比較莊重、嚴肅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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