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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首都兒研所李龍教授紅包事件的看法

作者:由 Emmm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1-01-09

分別在7月20日與7月21日,名為“坎坷人生”的知乎使用者釋出了兩篇實名舉報信,矛頭直指首研所李龍教授。舉報信中揭露,李龍多次收取家長紅包,累計金額巨大,有違法犯罪之嫌。

以下是“坎坷人生”,即吳某,求醫的時間線。

2015年,孩子確診肝母細胞瘤,從廣州奔赴北京。

2015年3月,吳某在術前予李龍紅包5000元。

2015年3月11日,進行手術。

2015年年底,吳某電話投訴。

2016年5月,李龍透過他人返還紅包,吳某拒絕。

2017年12月初,吳某至京當面斥責,無果。

2018年3月6日,孩子死亡。

2019年8月29日,吳某微信勸誡李龍自首。

2019年11月8日,吳某向李龍討要說法,因情緒激動拳腳相加,被拘留。

2019年12月5日,李龍宣告手術成功,孩子死亡系腫瘤細胞轉移所致,否認收取紅包。

2019年12月5日,吳某至首研所投訴。

2019年12月6日,各大媒體曝光。

2019年12月6日,李龍差妻子與吳某謝罪求和,吳某拒絕。

2020年1月7日,吳某至北京醫管中心投訴。

2020年2月2日,北京醫管中心答覆。

調查結果:李龍收取5000元紅包屬實,收取其他家屬紅包不屬實。

2020年3月4日,吳某至北京醫管中心投訴

2020年5月13日,北京醫管中心答覆。

調查結果:李龍收取5000元紅包屬實,收取其他家屬紅包不屬實(後吳某提供兩位人證,其中黃某是從首兒所轉院至同仁醫院;王某在首兒所病歷系統中無記錄,同為就診同仁醫院的患者)

2020年7月,吳某在知乎髮長文控訴。

縱觀整條時間線,一共有三個疑點。

1。李龍教授該為孩子的死亡負責嗎?

根據吳某的說法,李龍違背醫療規範,未進行淋巴排查和清掃,是導致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

但我們從吳某放出的微信記錄可以得知,在就診的時候已經是四期了(而且腫瘤細胞轉移),根本就不可能滿足百分百治癒的條件。

2。吳某的採訪影片是否能作為證據?

無論他在舉報信中寫的多麼煽情,多麼催人淚下,但根據北京醫管中心調查顯示,黃某和王某最後的病歷記錄並不在首兒所,而是在同仁醫院。

3。吳某的調查結果是否可信?

吳某曾向北京醫管中心提供名單,後者經電話核實卻沒有一例是收取紅包的,即使是收取也由李龍親自返還了(結合2016年李龍想返還紅包的事實,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只是一種讓患兒家長安心的手段,只不過碰巧讓吳某抓住了把柄)。

喪子之痛固然值得同情,但利用輿論,毀人清白,終會自食惡果。

標簽: 吳某  李龍  紅包  2019  醫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