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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讀書——在第一次讀書會上的發言

作者:由 錢金鐸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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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歡迎大家來參加我的讀書會,今天是第一次舉辦,因此我們先彼此互相認識、熟悉一下,第一次就以交流為主。

老實講,我其實讀的書並不多。很多文學作品我都鮮有涉獵。這其實也是我辦讀書會最大的原因,我希望透過辦這個讀書會讓大家督促我讀讀文學作品。當然,我會用我的知識去理解文字,這就會使得我對於文字的解讀是十分哲學、美學理論化的。我已經回不到那種看一個文學作品僅僅就是簡單的看而已的階段了。但我覺得這還算是一件好事。因為一些文學作品看似簡單,但要真正體會到作者的心境與想要表達的深意是需要深厚的哲學、美學知識的。沒有這些知識,我們雖然理解的了文字表面描述的內容,但實際上並不理解它的深層含義。這就需要我們把理論加入到我們的閱讀當中。

實際上,文學作品必然是被當作一個藝術作品來對待。然而如若此思考下去,就會發現這個問題就突顯得變得極其複雜了。因為對於“藝術作品是否需要一種理論來把握”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話題,我不想在這裡展開講。我有一個基本的結論,可以在此獨斷地給大家。藝術作品是需要理論的。但藝術作品是不能被理論所控制。特別是藝術的創作者。好在,在這個讀書會中,我們僅僅是閱讀藝術作品,還談不上創作的問題,因此這個問題還並不那麼得讓人棘手。

這裡我恍然間又注意到另一個關於讀書與藝術作品的關係。因為我們似乎都知道,並不是所有的書都是文學書。那麼那些非文學的書籍我們也能將其當作一種藝術作品嗎?

這個問題一提出來的話,問題似乎又變得更加龐雜且讓我們有些不知所措了。實際上,這個問題甚至牽扯到了人們認知方式的差異上。我認為這是一條導向“裂隙”的一條道路,最終我們會迴歸到一條古典的形而上對於“裂隙”之展開的道路上去——即“先驗”(transzendental)與“超驗”(transzendent)的差異上去。所以按道理,我應該從最為根本的這個哲學的兩條道路說起,從而將狹義的哲學與廣義的哲學、美學與哲學、實存哲學與存在學相互區別開,才能解決關於一個非文學的書籍是否是藝術作品這個問題。但如這樣做,我們似乎又會離今天討論的讀書話題相去甚遠,因此只好把這部分內容暫且按下,放到後面再做解釋。我們先談談關於讀書本身的問題——諸如:我們為什麼讀書?該如何讀書?怎麼讀書?讀什麼書?等等這樣貼近生活的問題。

2

在座的各位或許有些從未接觸過哲學、美學、文學等等相關理論。(實際上當天來的人大家都對這些有較深刻的理解了,所以我就調整了我後面的發言。)我深刻的知道當代中國年輕人的讀書現狀。我覺得,當代年輕人讀書的趣味,仍然停留在表層的一種對於痛苦生活的自我麻痺之上的動機來進行閱讀的,鮮有直面自身痛苦以及閱讀的艱難的深入到理論的閱讀。這是一個當下年輕讀者的閱讀問題。再深入一步,那麼就是在解決了這個問題的讀者中,也就是那些偶爾會讀一些理論書籍的讀者中,又會要面臨著在正確的讀書方法上的問題:他們往往會犯一葉障目的毛病。就是知道了一種理論就以這個理論為中心,畫地為牢、故步自封。他們往往會拒絕接受其他的理論,因此也無從判別自身存在的問題。這種狀況使得大多數讀者都進入了一種當今資本主義控制下的極端理性、實證的理論的劇場假象中。待會我們會說到這種實證理論對於人文學科閱讀的傷害。

由於上述的兩個問題,這使得我不得不引導大家進入一些深層次的思考,才能在我們之間解決掉上述的兩個問題。所以我在這裡也不得不把話語說的更加簡單,並把一些在我看來已經是閱讀這個詞題中應有之意的內容拿出來解釋,從而完成一個極為細緻的講解過程。

然而糟糕的是,我不太記得我不看哲學書的時候對於這些高深的、晦澀的理論書籍的看法了。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當教師想不起自己是學生時候的狀態以及困惑的時候,他很難抓住與他過去不同時代背景的當下學生的困惑,也就很難把課程講好了。因此我只能儘量的回憶我作為一個完全不讀書的人的時候,看到哲學、美學、文學作品時候的態度。

我依稀記得我原來對於哲學的看法實際上是一個“黑洞”,就是知道這個東西高大上、極其艱難,因此我可能一輩子也不會跟這門學問有什麼關係。由於對於黑洞的懼怕,那時候的我甚至連哪本書是哲學書都分不清楚。那時候的我(包括當下大多數從未接觸過哲學理論的人)有個最基本的判斷,就是名字裡一定要出現一些他知道的哲學諸如:哲學、主體性、唯物主義、唯心主義、表象等等的詞彙,才算得上是哲學書。也由此,像《人生的智慧》、《詩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這類的書名,當時的我是不把他們看作哲學書籍的。我相信再坐的很多人都有被書名所“欺騙”的經歷。有個例子就是80年代改革開放前期,西方思想剛進入中國,很多人特別追捧福柯的《性史》,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名字奪人眼球,以為這本書是講一些諸如房中術的發展史,裡面會有許多各種各樣的令人刺激的地方。福柯的這本《性史》雖然的確是寫性愛的歷史的,但角度卻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帶有具體過程的性史,而是以挖掘人因性慾而被掩蓋下的深層次的人類關係結構。其內容描寫是極其複雜,深刻,晦澀的。需要讀者具有精神分析、結構主義、現象學等等的極其豐富的知識作為背景才能看的明白。因此當時很多人買了這本書,結果翻開看“這都寫的什麼啊,完全看不懂。”因此就大失所望,把其丟在一邊。我想,諸如這樣的經驗在座的各位可能有經歷過。包括我在內,也有這樣的經歷。我聽說前段時間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成了暢銷書,我想其中大多數買了這本書的人應該跟我上述說的感受差不多。

同樣地,在若干年以前,我對美學這個詞就更加恐懼了。因為大學的時候我學過一門課叫做“藝術概論”,那時候我毫不誇張地說,我只要看這本書的兩行字,就會犯困。而上這門課的老師,我記得很清楚是我們院長的老婆,每次就搬個小板凳,坐在講臺下面靠牆的位置,然後全程讀書,並附上一些“對吧?”、“就是這樣”“嗯,書裡說的很對”等等自己的語氣詞以好表達自己不是真的在復讀書本。這麼課上的也是極其艱難,老師作為院長的老婆,不去是肯定不行的。去了,那就是一場與睡神的鬥爭。這門課的考試也是極其困難,我還記得大家拿著書本互相竄寢室互相背書的有趣情景。想想也很是懷念。

所以,藝術概論這門課就是我對美學的最初映像。“藝術概論都這麼無聊了,美學豈不是會讓人死亡。天吶,那些學美學的人為什麼要這麼虐待自己,活著不好嗎?他們怎麼做到的。”這就是我當時腦子裡對美學的理解。據我觀察,目前社會上對美學與哲學這樣的誤解還是佔大多數。我常常感嘆,像美學、哲學這麼平易近人、如此關心人的生活的學問,要弄得當今如此遭人討厭與誤解,那得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辦得到啊。沒想到時隔多年,我反而在這裡跟大家講哲學和美學。

所以說到底,大家沒有辦法接觸一些理論的書籍,實際上或多或少是對哲學與美學有一定的誤解。當然,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是多重的。其中有作者的原因,也有讀者自身的原因。我們不能對於作者有過多的要求。因為作者完成一本書的寫作,這本書就脫離了與作者的關係。我們可以把這本書當作一件藝術作品來理解,至於怎麼解讀藝術作品,就是讀者的事了。

所以我說,我們往往失去了對書籍的那種敬畏之心。就是一本書如果我們看不懂的話,我們儘量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去怪作者寫的如何。即便是最為讓人看不起的書籍,我認為我們要對其保持最基本的尊重。

我知道,在讀書人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書籍鄙視鏈的。我也不例外。但是我們要儘量剋制自己這種鄙視書籍的思想。因為即便是最為流俗的、陳舊思想的書,只要他出現在了我們的社會當中了。這個出現本身就能被看做是研究的物件。我知道很多人、特別是學了高深理論的人,是非常看不起一些勵志書籍的。包括我在內。但是我們要對這些書保有一個基本的尊重就是:他出現在市場上,那他就反應了一些社會問題,如果以這個角度去閱讀這些書籍,我們就能從中得到自己的收穫。無關乎內容,只在於角度的選擇。就比如之前有學生問我《與神對話》這本書如何。我的回答是,這套書不錯。因為這套書看起來在說一些超自然體驗的靈性導師的感悟,又或者是你能把它看做精神病人的自言自語,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本書本後隱藏的深層次結構,就我的想法來說,起碼可以從:第一、社會學角度去研究這本書。即為什麼這樣的靈性導師的書會如此受歡迎?這反應了當下時代、當下人的一個怎樣的精神狀態。第二、從書的內容著手。我可以這麼說,如果你多讀一些諸如此類靈性導師的書,你會發現他們所追求的、提倡的內容都差不多。而且都是積極向上的。像這樣帶有神秘主義色彩的書籍,他們有什麼內在聯絡嗎?為什麼他們講的都差不多?我甚至可以找出第三點,就是這類書籍仍然具有美學、文藝理論研究的價值,其中一些觀點是具有很深刻的神秘主義背景的。一些概念在歷史上甚至影響到了當時的哲學以及社會程序。

我們現在很多人對於書籍喪失了這種敬畏之心。把自己看不懂的書當作是作者胡言亂語,甚至認為一些名著也是如此,這種情況我在網上經常看到。比如我之前就看到一個哲學老師公開說海德格爾的書都是不說人話,然後他還拿出英文版的中文版對比(他還沒拿德文版因為他不懂德文),告訴大家這不是翻譯的問題,就是海德格爾不說人話。最後他告訴他的學生,歐陸哲學大多數書都是這樣,所以英美哲學才是正統哲學,歐陸哲學的人都是故意把哲學書寫得讓人看不懂,呼籲大家不要學歐陸哲學。對於這樣的老師,或許他還不是對於書籍沒有存在敬畏之心,他甚至對於知名的哲學家都沒有敬畏之心。你可以不贊成海德格爾的觀點,但你不能因為自己看不懂就說別人不說人話。更不能由此推到所有的歐陸哲學上。

實際上,對於自己不知道的書、看不懂的書不尊敬的情況不止在網路上,在生活中也很常見。這裡有就要為一些中國真正有原創精神的老師鳴不平。他們的書就常常受到別人的謾罵。其實這一點我一直感到很奇怪的。往往中國學者寫的書,讀者不贊同我可以理解。但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攻擊、謾罵他們個人的,這點是讓我很不解的。我給出的解釋只能是他們的書太過於超前,並且他寫書本身就具有很強的後文本學的色彩。在這裡,隨著我們討論的深入,我們又遇到了一個對待文字態度的問題。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去讀書,究竟以什麼態度去讀書。其實也是我說的要對於書籍保持一定的尊重。但光說對於書籍保持尊重,我們還得不到一個更為深層次的答案。為什麼要對書籍保持尊重?我們之前談到這麼多與讀書相關的問題,實際上,我們都逃不掉這個問題。看來我們不得不深入到一個很深刻的層面去分析一下了。

3

實際上,一開始談到的是否應該把文本當做一件藝術作品來欣賞,以及上面說的對文字的尊重問題,都歸結到一個對待文字學的態度的問題上。當然,這裡面不光是文字學的問題,也必然是詮釋學的、哲學的問題,這個問題甚至關係到我們自身的建構與存在問題。一說到這裡,或許大家就來了興致,讀書跟存在有什麼關係?這個觀點一提出來,或許大家就覺得不簡單。確實,這個問題涉及的範圍很廣,因此也是極其艱深與廣闊的。我在這裡不可能完全將他們講清楚,但我還是會進行這個嘗試,也希望沒有太多哲學基礎的朋友,也能夠聽明白我後面要表達的並不簡單的內容。

一般來說,文字學是這麼一門學問:它是研究線性發展歷史當中人們記錄下來的文字之間的關係的學問。或許有人會納悶,這有什麼好研究的?需要專門設立一個學科去研究嗎?實際上這是非常有必要的。想必大家都玩過或者看過一個遊戲,就是傳訊息的遊戲。這個遊戲就是讓一個人描述一個事情給他人,然後他人再描述給下一個人,最後傳到最後一個人那,看最後這個人是不是還能把第一個人描述的內容完整的複述出來。如果大家熟悉這個遊戲,應該知道,往往資訊傳到最後一個人那裡的時候,就已經跟第一個人完全不一樣了。這件事聽起來讓人細思極恐,因為我們的歷史可不像遊戲裡只有幾個人傳資訊,假設是一個春秋時期的文字,往往是幾十代人傳資訊,即便是用筆記錄下來的,也會歷經至少十幾個版本的轉錄。那麼這些文字之間的傳抄轉錄的過程,一定會喪失掉很多內容,這就是傳統文字學所要去研究的內容。

但文字學研究的內容還不單單是如此。因為歷史上有一些文字,我們並不是透過“抄”來得知他的。人們也不會把自己侷限在“抄”這件事上。如果世界上所有的文字都只有複製的話,那我們就不會獲得新的知識,就不能夠有自己對於原來文字的看法,人類文明也就沒有創新,無法進步。所以,人們對於經典的文字,絕不是簡單的複製——“抄”這麼簡單(當然,有些人還是會做這個事的)。這就給文字學提供了一個新的任務,就是研究一些文字中不同人之間的看法對比的問題。這個人看了這個文字,為什麼會這麼想,而不贊同原作者的意思。這就需要對他們之間的關係做個研究,從而又得出一些新的內容來,而你得出新的內容又會被未來的人拿來對比研究,如此往復,我們就能從對一個文字的反覆討論中,創造出很多對人類文明有用的知識、經驗以及感悟。而一個文字如果始終能夠讓人不斷的去解釋,那麼它就會變成一個經典的文字。我把文字學在這個意義上的研究,看作是與詮釋學無法分開的研究。也因此,傳統文字學有兩個研究的維度:1、一個對於文字版本的研究,這是一個考古式的、實證的研究。2、一個與詮釋學部分的帶有自身創造性的研究。

對於第一個部分,我相信大家都是比較好理解的,就不多說了。但是對於第二部分,理解起來就會有一些難度。簡單的說來,當我們說詮釋(解釋)學的時候,我們更加強調是一個對單一文字進行理解的概念。而當我們說文字學的時候,是更加偏向於文字與文字之間的差異的角度去理解的概念,這其中當然也包含著單一文字的理解。所以我們可以說,文字學是一個更為廣泛的概念。

然而在詮釋學上,我們又可以分為兩種態度:1、傳統詮釋學的態度。2、當代詮釋學態度。傳統的詮釋學最早就是來源於對於聖經的解讀。(當然,對於任何更早的文字我們也可以稱其為詮釋學,但最早提出以及運用詮釋學的是在宗教上的)在對於聖經的解釋當中就存在著一種文字的“實證主義”,就是在使徒約翰對於基督的描述,基督是否這麼做了,他是如何說的。諸如此類的解釋。但是,當問題慢慢發展到對於“為什麼基督要這麼說、這麼做”這個層面上,詮釋學就內在的發生了一個轉變,即從這種“實證主義”當中跳脫出來的可能。即形成了最早的聖經詮釋學。實際上,對於基督“為什麼”或者是“如何說”這個問題的解釋,這就是一個神學問題的討論,一個神性超越問題的思考。這就與哲學的討論並沒有什麼區別了。當詮釋學沿著這條路發展上來,成了我們稱之為的當代詮釋學。對於這一套方法的討論,實際上與哲學、神學的討論是分不開的。由此,伽達默爾提出了“視域”、“詮釋學迴圈”等等的諸概念。我不打算從詮釋學的內部來講述這些概念是怎麼影響我們的書籍閱讀的。我倒是想把問題推到更深的維度去解決這個問題。就是哲學的維度上去看待它。為什麼一種“實證主義”的詮釋學,會走向一種迴圈的詮釋學?也就是說,我們在讀書的時候,我們讀的是什麼?我們理解的是什麼?

我們先從結論入手,關於伽達默爾說的“視域”的理解從非詮釋學的角度應該怎麼理解。實際上,我已經點明瞭我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閱讀的時候,讀的其實是我自己。說的更準確一點,實際上讀的是與我相關的周圍生活世界所直接給予給我的東西。這一點實際上就是海德格爾的da-sein。Da作為sein的一個“基點”而與周圍世界相關聯。Da是意在世界,而sein是代表的存在而非存在者。Sein建基於da之上,由da展開,從而將存在之真理又庇護進以這一點展開的存在者中。也就是說,我們在閱讀文字的時候,是先在與自身相關照的生活世界中獲得了理解,從而才被建基於存有之上,同時把真理庇護進存在者之中的。即我們是先理解了一個理論,從而才能看懂一個文字。而不是因為我讀了一本書,我才看懂了這本書的內容。在讀書的時候,你只有已經明白了這本書要講什麼,你才能看懂這本書。

實際上我們在這裡不知不覺就做出了兩條線索的區別。即哲學一條道路與詮釋學一條道路。而這兩條道路又是相互關照對應的。我甚至可以在這兩條道路上加更多的相對應道路。比如精神分析的道路、以及知覺現象學的道路來解釋這種圓形的、敞開的真理。所以我們現在要回到第一個問題,為什麼一種“實證主義”的詮釋學會走向一種迴圈的詮釋學?是因為真理本來就是彎曲的、敞開的。當你在詮釋一個文字時候想要去真正理解一個文字,就必然要將真理庇護進你作為一個存在者當中,也就是說,當你理解一個文字的時候,首先真理已經被庇護進了你作為存在者之中了,所以必然,由此你會形成一個非直線的、圓形的理解。

當然,我們也可以說是哲學的發展(從物件性思維發展到關聯性思維),才導致了詮釋學也隨著哲學而這樣發展。但是這樣的說法首先似乎把詮釋學放在了哲學的次級學科之下,如此才有“跟隨著”哲學發展這樣的說法。然而這樣的高低之分是不存在的,甚至我可以說詮釋學的表達要比哲學的表達更加讓人容易察覺,更加敏感。因為文字本身就是一個文化的“切面”,我也可以說文字本身即是一個作品,而真理自然就庇護在其中。由此分析一個藝術作品,遠比我們分析一個哲學理論要更加敏感的接觸到那種從裂隙中滿溢位來的敞開性真理。

如果有人要問真理為何是敞開的,那我們或許只能在現象學當中找到一個“原東西”的答案,或者說這裡具有某種神秘性的,是從裂隙當中敞開出來的,也可以說是與上帝的照面與荒謬中獲得敞開的真理,當然,也可以是一種“滿溢”與“流溢”。這一點我們或許要思考更多哲學家以及更多的理論,在此只好按下不表了。

現在,假設我們非要確定一條道路再去觀看其他道路,那隻能是一種反思。即當我門認為的傳統詮釋學想要去探尋文字的真相的時候。實際上他先設立了兩個前提,其一,線性的時間觀;其二、我們理解是無限的。其三、存在一個符合的真理。但如果,時間是圓形的,理解是有限的呢?

這兩點都是被傳統詮釋學,自我先行設定起來的東西,也即是傳統文字詮釋學實際上成了一種文字學上的“神秘主義”。因為真理並不真正的擺在那裡讓人們在文字的解釋中可以找到,並且線上性時間上,總是有某個達不到“神秘領域”。

假設我們用傳統的詮釋學去解讀文字的話,我們似乎應該找到作者的墳墓,最好墳墓里正好埋藏著一本他對於寫我們所研究的文字的心得體會的另一文字,裡面詳細記錄了他當初寫這篇文字時候到底是如何想的。但就算我們真的發現了一個這樣的文字和這樣腦子有點問題的作者的話,那又有什麼意義的?誰來解釋他自己解釋他自己文字的這篇文字呢?所以這會導致傳統“實證主義”的文字詮釋學必然會走向某種“神秘”,從而在符合的真理觀中迷失了真正要達到的目的。這是極其庸俗的。我們必須時刻牢記的是,詮釋的目的是為了達到poiesis(創造),而不是找到一個真正的事物符合我們所設想的。在這個意義上,任何對於文字的“誤解”都是極具價值的。這裡插一句,由於文字的解讀永遠是在敞開的真理之中,隱藏了從本有而來之裂隙,因此,所有的文字詮釋,根本上講都是誤解(我甚至不用加雙引號)。

實際上,以上這兩點,實際上就歸結於線性時間觀上。當時間是圓形的,就會得到人類的理解是由於我們被困在“容器”中,從而導致其在思想的超越性上是有限的這個結論。說到底,兩種詮釋學之關係,就是這是兩種時間觀的衝突、鬥爭與融合的發展關係。然而即便在此,我仍然說這是由於存在著一種高於符合論真理的敞開之“無”的真理。所以,無論是圓形還是線性時間線,都是一個真理被庇護進存在者之後的設定行為。最後都聯絡於本有之神秘,一種不可說之神秘。

4、

在非文字解讀的層面上面,時間性的線性與圓形與否並沒有差別。我們不能說線性的時間在量的計算上沒有給我們人類的科技帶來幫助。然而在文字解讀中,則必然是要以圓形時間線為主來進行詮釋的。因為文字,總是被我們當作了藝術作品來看待。作者寫完了一個文字,他就從這個文字中消失了。文字就被當做一個藝術作品被“製作”出來了。而藝術作品就是一種敞開的真理,把真理庇護其中。他可以經受任何理論的解釋,但又不會被任何一個理論所完全控制,那就可以說這是一件偉大的藝術作品。文字也是如此。我們讀書,是和用理論“把握”住一件藝術作品是一樣的。這就使得我們不得不把話題轉移到對待藝術作品的態度上,以及美學思想上。當然,這不是一下能解釋清楚的。但至少我們可以明確的就是要遵從以上我提到的——對於文字這件藝術作品的基本尊重。

如果真的理解當代詮釋學的這樣變化,實際上我們已經可以看到詮釋學已經被我們給“解構”了,因為不存在一個完全的傳統詮釋學與當代詮釋學,只不過是兩條道路而已,他們在任何一個學科當中都是交織在一起的。在這裡,我寧願用海德格爾的“調校”這個概念來表達他們的關係。(雖然海德格爾是在哲學與神學之關係上運用這個概念,但我總是可以隨意的拿過來用在自己的理解上,這本身也是後文本學思想的進一步發揮。)就如同先驗與超驗之關係一樣。當然,我也可用我自己的裂隙學來表達這個狀態,這也都是可以說他們之間的關係來源於最本源的,在本有之境界再上的裂隙中的。所以詮釋學是如此,文字學也是這樣的關係。從而,文字學與後文本學也就被同樣的解構了。

以當代詮釋學的角度來理解文字,是更加適合人文哲學方面的閱讀的。總之就是告訴大家,放心大膽的去理解文字,即便是“誤解”也是具有啟示性的。這也是我讀書的最大訣竅。就像學界以及一些人批判那些有原創性哲學家的專著一樣。實際上他們就是在用線性的時間觀,“實證主義”的詮釋學來要求一個具有原創性的哲學家。這就彷彿一個工匠學徒告訴一個技藝高超的工匠說,你做的太好了,太具有創新性了,所以我們不理解你,就要罵你,貶低你。我可以說這樣的行為,是極其狹隘與扭曲的。我也遇到過諸如此類在人文哲學方面如此“實證化”的要求。我寫過一篇關於狄爾泰解釋學的文章進行投稿。結果主編給我的建議竟是“論文要符合狄爾泰本人的思想,不能自己想當然,這是論文最基本的要求,作者的這篇文章有很多地方還是自己的理解,因此需要改進。”當時我看到這樣的評語不禁感嘆中國學術界在人文方面的落後,被科學統治的人文學科,還算人文學科嗎?狄爾泰自身就是走向當代詮釋學的重要一環,而該主編給我的評語本身就是反狄爾泰的,這不免惹人發笑,也充滿了諷刺。

5、

當我們解決掉了上面複雜的文字學的問題後,翻譯的問題實際上也迎刃而解。因為翻譯本身就是一種詮釋。我當然承認翻譯有好有壞。但是就目前市場上大多數翻譯的理論書籍來說,還沒有到完全不能看的地步。特別是一些著名學者翻譯的文字,是經得起推敲的。因此我可以說,對於經典的文字,不存在一個讀原著的問題。因為越是經典的文字,翻譯的內容就越是經過了時間的檢驗,翻譯者的水平總是比我們不經常翻譯的讀者要高的。要對翻譯工作也要保持尊敬。不要隨便就說翻譯的差。我發現現在很多哲學系的學生,一看不懂文字,就把責任推給翻譯,翻譯成了自己理解不到文字的一個藉口。而並不是真正的翻譯差。

翻譯本身就是一種詮釋,所以當人們說讀文字需要讀原著的時候,就如上面我說,他首先是設定了一個物件,設定了一個線性時間觀以及作為客體的真理(即原著),然而,我們對於人文學科的這種線性時間觀以及無限的假設是不合適的。人文學科的理解是在迴圈的無限,本真意義上的有限,並且也是圓形的。作為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我總是先明白了一個理論,我才會去看書,所以很多人不理解我為什麼不讀原著就能理解一些哲學家說的內容,實際上他們還不知道的是:我甚至連書都不怎麼看就能理解哲學家在說些什麼,要是這些庸俗的理論研究者知道了我這點,估計只會覺得我是在吹牛。

6、

我想關於如何讀書這個問題,我從最淺的層面講到了最為晦澀深刻的問題之上,我相信最為艱深的部分有些人未必能理解,但最為貼近生活的建議,總或多或少的理解了些。我們的讀書會就是以這樣的一個態度去面對面一個文字,我相信每一個文字的閱讀與解釋都會使得大家收穫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這就是我辦這個讀書會的目的。

但實際上,我這篇文章會觸及到更多哲學的問題,我能明白在座的各位心中或許明白了一些道理,但同時又泛起了新的疑問,這都來源於裂隙所造成的更為廣泛的差異以及張力導致的。都是些極其深刻又難以理清的思想。這都是需要以後慢慢解決或者說謀劃的。

我們到處都能看到這樣的張力,比如科學與人文學科的,以及上述的傳統與當代詮釋學的、藝術中古典的與當代的張力等等,這就要深入到學科內部再進行討論了。

標簽: 文字  詮釋  哲學  我們  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