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後,如何收集商標使用證據,從容應對商標駁回複審、異議答辯、撤三申請答辯等
作者:由 灑血英雄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1-06-17
生命在於運動,商標在於使用!
大家基本都是遇到商標駁回複審、商標異議答辯、商標撤三申請答辯等問題,臨時才會想起來要收集商標使用證據,導致證據不易收集,無法提供充分有利的證據。那麼我們如何收集證據及應對這些商標答辯呢,以下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分享:
建議透過建立內部商標使用檔案庫,必要時採取公證或打上時間戳,但通常小公司沒有獨立的法務人員,無法做到統籌全域性日常隨時收集使用證據,只有到事件發生時才會去尋找商標使用證據,建議每半年收集一次使用證據並覆盤證據。
收集商標使用證據主要包含以下六大類:
第1類:裁判書,是否裁判為馳名商標;
第2類: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
第3類:評分機構出具的榜單、品牌排名;
第4類:媒體報道,有央視報道就更好;
第5類:廣告宣傳,籤屬的廣告合同及發票;
第6類:不同省份經銷合同及發票。
特別注意:
1、不要提供假證據;2、商標要使用在真實產品上,有些使用者把商標進行登報,以為這樣就代表商標已使用,其實這種不是真的使用;3、以上6類證據200頁內足夠,總之一句話,不是證據越多越好,體現重點即可。
關於商標在先使用權可閱讀:
什麼是商標在先使用權?商標在先使用權的5個構成要件 - 知服服
更多商標問題歡迎互相交流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