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坐十二個小時火車去見我四年前的網戀男友,他已經有女朋友了,我還應該去嗎?
沒必要,真的,徒增煩惱。
我曾經學生時期暗戀了一個男生很久,我剛上大學的時候特別想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而現在都過了這麼久了,問了又能怎麼樣呢?
喜歡?
我早已不喜歡他了,而且我也結婚有娃了。
不喜歡?
我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問了又有什麼意義。
你花著錢,只是跑去看一下他,並且他還有女友。
如果是你喜歡的型別,那你追不追呢?
追了當小三,不追又遺憾。
如果不是你喜歡的型別,就白花錢而已。
任何哪種情況下都不是好結果,何必呢?
錢省下來自己去吃點喜歡吃的,給自己買個想要的東西,或者拿錢買個內場看愛豆演唱會。怎麼樣都比去看一個已經和你的生活基本不相干的人來的划算。
別跟我扯什麼情懷,如果你去了,再過幾年你就會為自己做了這件事而感到後悔。
別去。
曾經的幻想就留著記憶裡吧,它比現實更美好。
不要去打擾。與你而言是圓個夢,與他和他女友(老婆?)而言,是人在家中坐,事從遠方來。
你圓了夢,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別人的生活可能從此心中留刺,波瀾不斷。
沒必要去了吧?人家都有女朋友了,你去了人家女朋友會怎麼想?他又會怎麼想?萬一你倆再擦出點什麼huo花。這局面不太好吧?
個人感覺,這樣真的不太好。
而且,坐12個小時的火車,沒必要要讓自己這麼累。多年以後,人家有情人終成眷屬,你會發現並不值得。會感嘆:真沒必要……
不瞞你說,我幹過這事兒。事實證明,不是真愛,是真傻。也許當年會覺得不撞南牆不回頭,不si心。但是後來,真覺得我當時真的沒必要那麼對自己。
長途車,知道多累嗎?我這輩子不想再經歷一次了。如果是雙向奔赴的話,我很樂意。但是,單方面的,我再也沒有勇氣再那麼幹了……
基本上,你過去就是我們所謂的千里送X,原諒我很委婉,但基本事實如此。
當然那天他正好有時間,他女朋友沒在,你姿色尚可,他也有一戰之力。
事後你就是他的收藏品,說不定以後還會拿出來炫耀。
當然也有可能他“委婉”(心痛)的表示,他不能見你(女朋友不讓出來),希望下次或者多逗留幾天(開好房等我)。
哦,也許他沒有我們這麼粗俗,可能他真心的接見你,然後帶你遊覽當地風情,雙眸不時凝視著你,讓你不斷心跳加速,然後在某個對語的情況下,溫柔一吻,再告訴你他其實也很想知道四年前的網戀人是誰,沒想到是這樣一個美人。最後在一個曖昧的房間,大家快樂相見的時候,也許他會說他已經和女朋友要分手了,因為本來關係就不好。
當你回家以後他可能還會對你戀戀不捨,時長告訴你他會找機會來看你,然後你無限期待,直到你等膩了,或者你發現你最近越吃越胖了,才知道完蛋了。
然後他會消失,消失的徹底。
也許你會覺得這是你的故事,很美好,等老了可以回憶。
但當你最後遇到對的人,覺得要一生相托的時候,你能夠歡樂的把這個故事分享給你的他嗎?
他能夠開心的聽著,並告訴你,真美好並且和你愉快的跨入婚禮現場。
好吧,故事夠長,你只想及時行樂。那我沒什麼好說的,那去吧,玩的開心。對了,也祝他玩的開心,哦,前提是他有時間
去啊,千里送x,你前男友要高興死了。
如果被逮到,還可能上演原配小三掐架的戲碼。
如果沒被逮到,那就是成功挖牆腳。
就是說去:
1。一晚魚水之歡,彌補遺憾
2。閉門羹
3。擠掉原配,彌補遺憾
你看,去的三分之二都是彌補遺憾,我建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