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感覺比較好看的字能叫書法嗎?
作者:由 以玦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8-02-06
我很欣賞一位大家,他叫孫過庭。
他在書譜中寫到:
“初學分佈,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初謂未及,中則過之,後乃通會,通會之際,人書俱老。”
書法不是過家家,不是隨意的塗鴉,更不是空間裡所謂的手寫大神賣字,一個字幾軟。
它是有法度的,有規矩的,從一個方面來說是嚴肅的,所以它被人所尊敬,就像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一樣,是有尊嚴的。
但也不盡然。
孫曉雲寫過一本書,叫《書法有法》,但到最後她也說不清,到底是要遵守這個法度,還是要突破這個法度。
說回孫過庭的這句話。
剛剛學習書法的時候,總要去儘自己所能去臨摹,求真求像,等到自己小有所成,便開始嘗試寫出自己的風格,突破原有的認知,成名成家,但是到最後,才悟到“返璞歸真”這一道理,但是各種的章法結構字形早就融會貫通,不需要刻意去遵守,也不需要刻意去突破,它早就成為了我們自身的一部分。
在這之中的演變和程度的把握忖度,可能就是書法的魅力所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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