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因為獨立性受到干擾,甩手不幹了!
德勤因為獨立性收到干擾,甩手不幹了!
6月2日,有一家名叫中國重汽的公司另聘安永華明,公告部分如下:
我們從公告中看到,德勤發函給這家公司說獨立性收到影響,無法繼續擔任公司年度審計機構。
兩個月前,中國重汽剛剛聘請德勤!
4月1日,中國重汽(000951。SZ)公告擬從普華永道中天改聘德勤華永。改聘理由是
“鑑於普華永道事務所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年限較長,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外部審計師的獨立性,提升企業治理水平”。
4月28日召開的 中國重汽二〇一九年年度股東大會全票通過了《關於聘任財務審計機構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1)總表決情況:同意498,567,145股,佔出席會議(含網路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含網路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含網路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65,424,019股,佔出席會議(含網路投票)中小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含網路投票)中小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預設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含網路投票)中小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的0。0000%。
以獨立性為理由辭聘則,前所未有!
為什麼會喪失獨立性呢?
在4月初的一份YCY會計行業觀察調查中,277位投票人對會計所的獨立性認可度並不高。
在A股會計所主動辭聘客戶很少見,以獨立性為理由辭聘則很可能是前所未有的。
審計人員為什麼會輕易地喪失獨立性呢?
獨立性的保持為何就這麼難呢?
我認為主要有三大原因:基礎制度設計的缺陷、審計供求關係的失衡和資訊的不對稱。
首先是基礎制度設計的缺陷。
在企業財務報表審計的三方關係中,股東是審計服務的真正委託人,而經理則是需要接受審計的責任人。
雖然審計人員需要同時獨立於股東和經理,但更重要的是要獨立於經理。然而,由於股權分散化的原因,出現了阿爾弗雷德。小錢德勒所說的“經理人資本主義”,企業的控制權從股東轉移到經理手中,其中包括審計師的聘任權。對於那些股權相對集中、存在控股大股東的企業,又會產生大股東和經理聯手形成“內部人控制”的局面,真正需要保護的中小股東,則對審計師的聘任沒有發言權。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管理層即使形式上不擁有決定審計師聘任和審計費用支付的權力,也會在實質上控制這些權力。不僅如此,審計人員和千千萬萬中小股東是不見面的,與管理層卻會經常見面、溝通,在連續審計的情況下還會長期交往,甚至形成朋友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很容易把管理層當成客戶,產生為管理層服務的錯覺。為了克服這一侷限性,世界上多數國家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把聘任、解聘和決定審計費用的權力授予由獨立董事主導的審計委員會。
美國SOX法案要求審計委員會全部由獨董構成,而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準則也要求獨董主導審計委員會並擔任召集人。這一制度安排緩解了審計獨立性面臨的問題,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管理層仍有可能左右獨董的人選,而獨董未必有盡職履行職責的動機和壓力。
其次是審計供求關係的失衡。
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審計市場上,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審計師面臨著很大的生存壓力。
在這種審計服務的買方市場上,管理層很容易實施“意見收買”行為,而市場上經常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即堅持原則的審計師反而丟掉了飯碗。這一點在我國審計市場上表現得尤其明顯,因為法律訴訟風險很低,違規成本低廉,這使得許多中小事務所可以採取惡性低價競爭策略搶奪市場。
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審計人員每天都要面臨哈姆雷特式的追問:“生,還是死,這是個問題”(To be,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顯然,審計人員首先需要生存下來,才能慎重地考慮獨立性。
最後是嚴重的資訊不對稱。
這種資訊不對稱既存在於審計人員和管理層之間,也存在於事務所和審計人員個人之間。管理層相對於審計人員具有資訊優勢,他們不僅有可能隱瞞企業的真實資訊,尤其是有組織舞弊資訊,還有可能隱藏自己真實的品行和價值觀資訊。
一個表面誠實可靠的管理者,很有可能是實用主義和從眾主義的信奉者。即使是舞弊行為被發現,他們也可能會泰然自若,並頗具迷惑性的聲稱自己這麼做是為了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在這種情況下,定力不夠或修為不夠的審計人員就可能被迷惑或產生僥倖心理,其結果就是獨立性防線的失守。
綜上所述,審計人員喪失獨立性,既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觀方面的原因。當我們指責審計人員不能堅守獨立性的時候,也要同情、理解他們的處境,透過各方面的改革和努力,使得獨立性的堅守不需要聖人般的自覺,而是普通專業人士都能達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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