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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把人抓錯了,結果連一句道歉都沒說,請問可以投訴嗎?

作者:由 林一下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7-06

派出所把人抓錯了,結果連一句道歉都沒說,請問可以投訴嗎?林一下2022-07-06 06:38:23

問題不夠詳細所以無法具體去分析了,大致回答一下吧。

你說的派出所抓錯人,你的意思是想說派出所的警察抓錯人了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有如下規定:

第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如果你對於警察的行為有不滿,首先需要配合警方的工作,在工作結束後,有幾種渠道可以投訴。

關於執法方面。在執法過程中你覺得辦案人員態度不好、執法不夠規範、語言粗俗或是受到了傷害,你可以向派出所上一級的公安分局警務督察大隊進行投訴。

案件方面(受案、立案)。假設你在報警後,辦案人員不處理你的案件,不予受理案件或是對案件不予立案,你可以向派出所上一級的公安分局法制大隊申請案件複核。

違紀違法。覺得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存在違紀違法、索賄受賄或是其他行為,你可以向派出所上一級的公安分局紀檢組進行舉報。

有理有據,才能成方圓,依法依規,社會才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