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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蘭蘭案真相--貪婪和家庭矛盾引發的冤案

作者:由 嚕嗦打噴嚏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5-07

自從看了湯蘭蘭案重審的報道,我就一直關注此案。和許多網友一樣,我也覺得此案疑點重重。知乎‘湯蘭蘭案再掀的受益者是誰?’問題下楊義的回答最初給了我很多啟發,我開始有針對性地從網上查閱資料。感謝微博@王思鐵 先生邀我進群,使我有機會和群友@使用者6146313779 、@煙雨如紗罩江南 等人討論了以下的問題:湯蘭蘭一案如屬冤案的話,為什麼她如此仇恨父母、親友、村民,以至於要舉報四十人(受採訪的辦案民警也曾表示,湯蘭蘭後期有“亂咬“的行為)?這四十人全是無辜的嗎?我隱約想起,在後來的庭審中,除了姨夫徐俊生承認猥褻之外,其餘人全都翻供。儘管存在眾多的疑點,人們支援本案判決最根本的一條理由就是:“她一個小女孩憑什麼要汙衊自己的親人?”。請看以下理由是否合理:因為父母離婚後對女兒疏於監護,間接導致湯蘭蘭在姨夫家寄宿期間被其猥褻,於是她開始怨恨包括父母在內的家屬、親戚。此後她的心理健康逐漸出現問題,變得偏執和報復心強,甚至連班主任陳春付也因為批評她的原因而被記恨。湯蘭蘭數年後與姑姑湯玉梅偶遇卻拒絕相認,也拒絕了母親的見面請求,真是害怕喚醒痛苦回憶嗎?還是因為她再也無法直視親人的眼睛?( 乾爹等人策劃誣告的直接動機,據博友@煙雨如紗罩江南 分析,就是透過製造大案以獲得獎勵。而沒有強烈的復仇心理,一個14歲小女孩是不會參與、協助實施這樣一個針對自己親人、喪心病狂的陰謀。後面會再分析)

根據黑龍江日報《猥褻八歲女童18萬元改口供》,沾河林業局某廠長楊雨山2003年猥褻女童,後又買通受害人父母。沾河公安局長、刑警隊長還協助其撤案。林業局中是否還存在其他這樣的敗類?根據騰訊新聞《林業局10餘人姦淫幼女群體行賄逃法網》的記載(原文網上已查不到,王思鐵先生博文中有儲存),我們看到的現象更加讓人瞠目結舌、匪夷所思。雖然後者發生在外地,但類似問題在沾河林業局可能並非個例。

新浪《湯蘭蘭乾爹王鳳朝說:我被“監禁”兩年多》報道的內容讓人咋舌:王鳳朝1998年起就被向陽林場林政中隊長謝忠誠、龍鎮法院欺壓,因此欠下15萬貨款無法要回。法庭僅追回的13500元,居然還被法官私分了(WTF!亂碼)。其姐王鳳娥疑似因上訪和精神病史,憑一份140字的鑑定書就被強制收治,直到2009年7月2日被“釋放”回家。

根據澎湃新聞《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本人“失聯”》報道,與湯蘭蘭一同寄宿的李金歌表示王鳳朝夫妻”總領湯蘭蘭去沾河(林業局)吃供果、吃齋飯“,而湯蘭蘭晚上有時會回來得很晚,“我們都睡了,還不見她”。

聯絡以上報道內容,有沒有可能某些人垂涎王鳳朝那裡寄宿的小學女生,利用王鳳娥和欠款的事威脅王鳳朝就範呢?湯蘭蘭被姨夫猥褻後(94年生,父母2001年離婚,8歲左右),潛意識裡也許產生了透過自暴自棄報復父母的念頭,為此後在王鳳朝家寄宿期間被人威逼利誘留下隱患。這是對鑑定報告中”多次性行為經歷”的一種解釋。現在看來,其實在這個誣告案中,每個人都曾是受害者,只不過有人還同時是加害者。

根據財新網《湯蘭蘭案疑雲:10年前輪姦幼女案涉案人員集體喊冤》記載,萬秀玲說自己10。1突然接到湯蘭蘭的電話。“她在電話裡跟我說,‘媽,我懷孕了,孩子是我爸的。’”可湯蘭蘭對警方表示,2008年9月29日,萬秀玲打電話要湯蘭蘭國慶節回家,湯蘭蘭在電話裡說:“不回去,你總整一屋子老爺們。”電信一查通話記錄便知誰是主叫,難道有人會相信警方想不到這一點?一開始可以說因為頭緒太多沒顧得上,但主要疑點被檢方“解釋清”以後呢?如果能判斷未成年人故意作偽證,其證詞還有多少可信性?

根據中國新聞週刊《湯蘭蘭案的無盡疑點:口供、黃碟、陰陽B超單》,萬秀玲記得,10月3日李忠雲告訴她湯蘭蘭做流產的事情以後,向她提供了一份B超單(懷孕),後被證明是偽造的。此外,案卷中還有一張來歷不明的B超單(未懷孕),真實性被證實。明明去署名醫生姚海燕所在醫院查清B超單詳情,比如當初交給誰,就能輕易識破騙局(其實不用查也知道是交給李忠雲,那麼只有她有造假條件)。可某(些)辦案人員偏偏要讓B超單“來歷不得而知”。許多該查清的問題不查清,平白生出大量疑點,用煙霧彈來迷惑大家,讓人們雖然疑點重重,卻找不到平反的關鍵。是什麼影響了辦案人員的公正性?根據煙雨如紗罩江南的博文《秋風行動:懸賞與任務》中行動參與者的日記內容,有理智的人可以看出這種帶有指標要求的運動式執法有多荒謬。

乾爹等人在原本可以隱瞞一切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實施誣告計劃?博友@煙雨如紗罩江南 提供了重要線索。據東北網《黑龍江省集中開展秋風行動維護穩定嚴打刑事犯罪》的訊息,從10月1日至12月31日,開展“秋風行動”,提供線索的獎勵10萬元。乾爹因為經濟壓力想透過誣告獲得獎勵的動機就有了。2014年1月,一位叫付慶先的大夫(與王鳳朝同村)主動聯絡湯玉梅,並出具證言稱,他和王鳳朝是親屬,2008年冬天王鳳朝曾來自己家串門,“他跟我說,我報這麼大的案件最低得10萬好處費,不然我就種小女孩家的地。”對此,王鳳朝斥責付慶先是騙子,“他胡說八道,我倆根本就不對付。”(《黑龍江湯蘭蘭離奇大案:是喪盡人倫還是人造冤案?》)

以下是新京報《直擊“湯蘭蘭案”再審審查結論宣告現場》,2018年7月27日,孫觀宇庭長採訪中說的話(和我的反駁)

新京報:該案中出現了兩份彩超單,一份顯示“子宮內有胎兒症狀”,另外一份顯示“子宮未見異常”。兩份結論截然相反的彩超如何解釋?

孫觀宇:

寄宿房東李忠雲證實,因湯某某稱身體不適,其曾於2008年3月31日帶湯某某到龍鎮農場職工醫院以“王某某”的化名做過彩超,檢查結果沒有問題,其於2008年10月3日將該報告給了萬秀玲(現在又承認給過了)。

偵查機關從龍鎮農場職工醫院依法調取了編號為1413的診斷報告電子檔案(案卷裡“來歷不明”的原紙質B超單在哪,不會被你們銷燬了吧?)。從萬秀玲衣服口袋中提取的診斷報告應是根據原報告變造的,變造的主要內容是從未懷孕變造為懷孕。

萬秀玲在原審中供述,李忠雲給其一張彩超報告,但是因為她不認字,不知道彩超報告的內容。本次審查,萬秀玲又稱沒有從李某某處拿過彩超報告,萬秀玲對此的供述前後矛盾(她原話真是這樣說的?萬秀玲原審明明說接過B超單後隨手扔在桌上,是別人偷偷塞進她口袋的。扭曲她意思無非是要說她拿了原B超單還撒謊(有機會偽造))。

依據現有證據,不能準確認定假報告單是誰變造的,也不能查清變造的目的(如果你們銷燬原B超單卻說是萬秀玲拿了,那確實是搞不清是誰偽造的)。

光憑湯蘭蘭未成年少女的身份就足以讓人同情和信任,再加上少數辦案人員在惡意影響案件審理的走向,最終辦出這樣一個驚世駭俗的案子。案情總結起來就是,乾爹利用湯蘭蘭因被姨夫猥褻而對家庭產生的不滿,和警方迫於秋風行動任務指標的壓力,透過誣告謀取賞金。由孫觀宇副庭長的“釋疑”,我們也可以看出平反的巨大阻力。僅憑現有報道、材料要弄清本案的全部細節非常困難。對於諸多疑點,最有效的辦法還是讓湯蘭蘭說出全部真相細節,然後再調查干爹等人。(補充一點,洗清冤屈的同時獲得必要國家賠償,是法律法規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們不能因此質疑村民們申訴的動機)

家庭和解高於一切,也是平反的關鍵。我相信湯蘭蘭這些年也一直活在怨恨和自責的陰影之中。隨著年齡的增長,她應該能理解當初父母離婚並不是因為不喜歡她。明白儘管父母有這樣那樣的缺點,比如:母親性格比較急躁,教育方式簡單粗暴;離婚後父母可能因為賭氣等原因對自己照顧不周,不顧女兒的感受就把自己託付給姨夫一家;父母比較淳樸、缺少警惕性,給了壞人可乘之機,但應該能意識到傷害自己的罪魁禍首是姨夫和乾爹等人(有訊息說姨夫徐俊生精神鑑定顯示智力低下,如其利用與湯蘭蘭獨處的機會實施猥褻,則表明其有意識地犯罪)。她只是擔心無法獲得家人的諒解而沒有勇氣面對父母和自己的過錯(或許是受人教唆,或許是自己一時糊塗),內心深處卻極度渴望對母親傾訴。這是怎樣一種矛盾和令人窒息的心情啊!自從2008年10月被舉報以來,湯蘭蘭父母、親屬、所有蒙受不白之冤的村民乃至整個村鎮一直在企盼蒼天開眼、洗刷恥辱,距今已有整整10個年頭,有人仍在獄中(如被判無期徒刑的父親湯繼海),他們還要等多久?一語點醒夢中人,但願湯蘭蘭父母和她本人能有機會看到本文,了卻彼此的夙願。

2018年1月澎湃記者王樂《尋找湯蘭蘭》一文引發了很大的反響,該文出發點與本文相同,都是試圖弄清湯蘭蘭誣告親人的真實動機,苦於當時沒有足夠線索猜到湯蘭蘭的心魔,困惑之下記者只能寄希望於採取母女當面對質的激進措施,因為忽視了公眾對二次傷害的顧忌情緒而遭到大量輿論指責,不少人紛紛懷疑記者的報道動機。可以想象對其工作、生活造成的壓力。

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繼續前進!謹以此文喚起大家追求正義的初心(不要被“人血饅頭論”綁架)!希望法院能給大家一次機會,讓湯蘭蘭能說出真相,一家人破鏡重圓,最終實現自我救贖,並將真兇繩之以法,還村民一個清白。(和王樂有類似遭遇的還有新京報記者佘宗明、被告代理律師付建等人,在此也要恢復他們個人及所在單位的聲譽。)

面對人民聲張正義的呼聲,不知法院如何抉擇?

後記:這篇文章在微博釋出後,感謝@王思鐵 等博友幫忙轉發。我希望現標題對原審判結果的支持者及其觀點不那麼有冒犯性,甚至於有一定吸引力,好讓他們點進來看整篇文章。眾多記者朋友和熱心網友為包括本案在內的冤案糾錯作了大量細緻的調查工作,在此一併感謝。不要低估群眾集思廣益的作用,人民群眾的智慧是無窮的!

部分參考資料(1。2。兩篇是網路文獻(未刊發),採訪時間早,記載的細節、人物多):

1。《南方週末》記者王瑞峰著《家族、村民集體“強姦”事件——魔幻現實,抑或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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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不明《黑龍江湯蘭蘭離奇大案:是喪盡人倫還是人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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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聯生活週刊 “湯蘭蘭案”案發地尋訪:迴避真相的村莊(提到離婚後的家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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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鳳凰網 湯蘭蘭案再審查,關鍵一點就在真假B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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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能聯絡上她的人將本文轉給她!解鈴還須繫鈴人,湯蘭蘭如果這篇文章能對你有所觸動的話,你可以直接回去找你母親。你母親這些年也就盼著能見你一面,問問為什麼,我相信她會原諒你的,然後去見見你還在獄中的父親。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願你們一家和好如初!其他人的看法、立場都是次要的,最終大家也會原諒你的。

另一方面,只有她能相信別人(或心理醫生)純粹是為了幫助她解決困惑,替她保密,對她不造成任何威脅和壓力,尊重她自己的選擇之後,可能才會允許別人真正接近她。所以也請大家給她足夠的寬容和時間。)

湯蘭蘭案真相--貪婪和家庭矛盾引發的冤案

標簽: 蘭蘭  10  萬秀玲  B超  王鳳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