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數結構筆記(三)
實數、複數系統包含兩個基本的二元運算:加法與乘法。在
群論
中,我們只注重於處理某一個
二元運算
,而沒有設計兩個二元運算之間的關係(比如,分配律)。本文將建立一種新的、包含兩種二元運算的代數結構——環和域。
目錄
環的定義
整環、域
子環、環同態
環的定義
定義(環):在具有兩個二元運算
和
的集合
中,如果滿足
是交換群
是帶 1
半群
[1]
對
的左右分配律,即對任意
,有:
,
則稱
為環
在環中,兩個運算“加法”
和“乘法”
的地位是不相同的。集合
與
只構成了帶 1 半群,因此
中的元素不一定有“
乘法逆元
”。於是,有乘法逆元的元素稱為環中的可逆元。
交換環:若環中
乘法
滿足
,則稱該環為交換環。
例:全體
階整數方陣
對於
矩陣加法
、乘法構成
階矩陣環
。其中,全部元素為
的
階方陣為零元,
階單位陣為乘法單位元。該環為非交換環。
由環的定義,我們知道在環中存在一個抽象的乘法單位元
,以及一個抽象的加法零元
,並且集合
與加法
運算構成交換群。那麼這兩個特殊的元素有什麼性質呢?
以上結論對於普通代數意義上的加法、乘法顯然成立。對於我們定義的更普遍的“加法”、“乘法”運算,下面我們來說明它們的正確性:
對於1:
,利用群
的消去律即得證
對於2:
,同理可證另一式
由此性質,我們可以發現,
如果一個環的加法零元 #FormatImgID_37# 等於乘法單位元 #FormatImgID_38#
,那麼可以推出更特殊的性質:
任取
,
,即該環中只有
個元素,
!
定義:在環
中,若
,那麼
,稱該環為平凡環
如果
不為
,那麼
與
也不會相等,該環一定為非平凡環。
例:環
中所有可逆元的集合為
,那麼
構成群
證明:帶1半群的性質已經使得結合律成立;可逆元進行
運算,可以找到它們乘積的逆,即乘積也是可逆元,也屬於
,封閉性成立;
也有可逆元(自身),也屬於
,可以作為新群的單位元。綜上分析,
構成群
2。整環、域
本節介紹兩種特殊的環:整環、域。
對於最普通的整數環,我們可以由
推出
或者
。但是,對於其它的環,比如模4同餘類環
中,
是加法零元,但是
當然無法推出
。可見,我們在普通代數運算中的這個結論無法推廣到所有的群上使用。為了進一步研究環中
和
運算的關係,我們引入了
零因子
這個概念:
定義(零因子):
在環
中,對於任何非零元素
,如果
存在
一個非零元素
,使得
,那麼稱
為左零因子;如果
存在
一個非零元素
使得
,那麼稱
為右零因子。如果
既是左零因子,又是右零因子,那麼
稱為
零因子
比如本部分開頭提到的模4同餘環中的元素
,就是一個零因子。
如果一個環中沒有左零因子,說明什麼?
該環上的乘法 #FormatImgID_78# 運算滿足左消去律
!
如果沒有左零因子,那麼
,之後可以得到:
,即等式兩邊可同時約去非零乘法因子
,左消去律成立。
同理,若環中乘法
滿足左消去律,那麼環中也不會存在左零因子。對於“右”的結論同樣成立。
定義(整環):非平凡交換環中
中,如果沒有零因子,則稱之為整環
顯然,在整環中左右消去律成立;且若
,那麼必有
或者
定理:在整環中,每個
非零元素
的加階或者是無限的,或者是素數
證明:若
的加階是無限的,假設非零元素
的加階是一有限數
,那麼有
,(省略號代表
個同樣數相加),則有
,根據整環的性質以及
為非零元素,可以推出
,而這又代表該環為平凡環,顯然矛盾,故此時非零元素
的加階一定是無限的
若
的加階是有限的,設為
。若
,那麼
個
相加等於
可推出
或者
個
相加都等於
,這不符合群中關於階的定義(要求運算最少次後為單位元的運算次數),因此假設不成立,
除了
和自身外沒有其它因子,為素數。不難得出,此時任意非零元素
的加階也是此素數
。
定義(整環的特徵):整環中,若非零元素的加階稱為該整環的特徵。若加階為無限的,則該整環的特徵為
例:在特徵為
的整環中,有
。這是因為展開式中的組合數都是
的倍數,乘以其它項後得
我們在討論了整環的引出、定義、簡單性質後,再來看下域的概念:
定義(域):在非平凡
交換環
中,如果對每個非零元素
,都存在
,使得
,則稱該環為域
換句話說,域要求
中所有非零元素和
運算構成交換群。
最後,我們介紹整環與域這兩種特殊環之間的關係,結束這一部分的討論
定理:域是整環。有限整環是域。
域是整環不難推出。因為如果在域中,有
且
,那麼我們先根據域的性質設出
的
逆元
,之後有
,這樣就滿足了整環的定義。有限整環是域的證明這裡不再給出,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研究。
3。子環和環同態
定義(子環):
在環
中,
是
的
非空子集
,如果滿足:
是
的
子群
上的
運算封閉
環中乘法
單位元
則稱
是
的子環。顯然,子環也滿足環的定義。
定義(環同態):現有兩環
與
,
是從
到
的對映,
和
分別是兩環的乘法單位元。如果對於
,有:
(其中自變數的運算是
上的運算,像的運算是
上的運算,此處及之後環同態相關的書寫中不做角標區分,望注意)
那麼稱
是從
到
的環同態對映。和群同態相似的,如果
是滿射/單射/雙射,那麼
又被稱為
滿環同態
/單一環同態/環同構 對映。
環同態對映也有一些類似於群同態對映的性質:
若
是
中的可逆元,那麼
是
的可逆元並且
前兩條性質直接用
是群再結合群同態的性質即可得到。後者根據
即可得到。
下面我們看一個例子:
例:
與
都是環,令
,
。顯然
是一個環滿同態對映。但是,前者
並不是一個整群,而
顯然是
整群
。這說明了,
環同態對映並不一定能完整保持環的所有代數結構
。而環同構對映可以。
定理:
是從環
到
的
同構對映
,如果
是整環/域,那麼
也是整環/域
下一篇文章將介紹該部分的重難點——理想、
商環
等知識。
參考
^
具體定義可參考筆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