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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歷史遺留民房是如何被確認產權的

作者:由 楊小律 發表于 農業時間:2020-10-17

深圳經濟特區作為全國立法和政策的試驗田,其模式很有可能在全國推廣。在處理農村民房這一重要問題上,深圳人大根據憲法和立法法賦予她的立法權,制定了重要的地方性法規。其中在2019年11月13日釋出的《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違法私房若干規定(2019修正)》,給深圳處理歷史遺留民房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和執法依據。

其中非常重要的問題有三方面。

深圳的歷史遺留民房是如何被確認產權的

1。什麼是歷史遺留違法私房?

深圳的民房是一個歷史階段的產物。其伴隨著特區的成立逐漸發展起來,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滿足了特區的外來人口的居住需求。但是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民房在現階段基本上已經無法再建造起來了。那麼歷史遺留違法私房的時間節點在哪裡呢?

該法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歷史遺留違法私房(以下簡稱違法私房),是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堅決查處違法建築的決定》公佈實施以前,即1999年3月5日以前違反法律、法規所建的下列私房:

(一)原村民非法佔用國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農村用地紅線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擴建的私房;

(二)原村民未經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新建、改建、擴建的私房;

(三)原村民超出批准檔案規定的用地面積、建築面積所建的私房;

(四)原村民違反一戶一棟原則所建的私房;

(五)非原村民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獨或合作興建的私房。

2。哪些民房不能被確認產權?

深圳並未將所有的歷史遺留民房都確認其產權。總體上說,嚴重影響規劃且無法改正、佔用農業和水源保護區、佔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村紅線以外土地的,是不能確認其產權的。所以我們判斷一個地方的民房是否會被確認產權,一定要明確深圳地方法規的規定。

深圳的歷史遺留民房是如何被確認產權的

該法第四條規定:下列違法私房不予確認產權:

(一)佔用道路、廣場、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和壓佔地下管線或者其他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又不能採取改正措施的;

(二)佔用農業保護區用地的;

(三)佔用一級水源保護區用地的;

(四)非法佔用國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農村用地紅線外其他土地的。

3。深圳的歷史遺留違法私房是如何被確認產權的

深圳的民房被確認為“歷史遺留違法私房”後,其違法性質沒有改變,但是其違法性質在經過處理後性質會發生改變。這種處理的主要體現是罰款、補繳地價、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確認其產權,辦理產權手續。這種改變的核心是辦理產權手續,意味著在深圳特區在法規層面認可其合法性。而每平米二十元至一百五十元的罰款,相對於深圳的資產價格,更多的是對其違法性的一種象徵性處理。此外,即便是補繳地價,最多也只是現行地價的四分之一,應該說,這對歷史遺留違法私房的產權人來講,是一個重大利好。具體來看一下該法是怎麼規定的。

該法第五條規定: 除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外,違法私房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原村民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所建違法私房符合一戶一棟原則、總建築面積未超過四百八十平方米且不超過四層的,免予處罰,由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確認產權。建房者申請補辦確認產權手續時,應當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免繳地價。

(二)原村民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所建違法私房符合一戶一棟原則、總建築面積在四百八十平方米以上六百平方米以下或者四層以上七層以下的部分,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確認產權。建房者申請辦理確認產權手續時,應當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免繳地價。

(三)原村民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所建違法私房符合一戶一棟原則、總建築面積超過六百平方米或者超過七層的部分,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確認產權。建房者申請辦理確認產權手續時,應當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免繳地價。

(四)原村民按照原縣、鎮人民政府批准檔案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所建違反一戶一棟原則的違法私房的多棟部分,免予處罰,由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確認產權。建房者申請補辦確認產權手續時,應當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地價按照現行地價減免百分之七十五。

(五)原村民未經原縣、鎮人民政府批准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所建違反一戶一棟原則的違法私房的多棟部分,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確認產權。建房者申請辦理確認產權手續時,應當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地價按照現行地價減免百分之七十五。

(六)非原村民在原農村用地紅線內所建違法私房,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確認產權。建房者申請辦理確認產權手續時,應當補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地價按照現行地價減免百分之七十五。

(七)原村民與非原村民合作所建違法私房,按照其各自所佔份額分別處理。

深圳的歷史遺留民房是如何被確認產權的

深圳的歷史遺留違法私房並非特有,在全國很多地方都存在很多相似的房產。最為類似的就是某個特定歷史時間點已經有居民入住的多層或高層小產權房,這類房產拆除代價大難度高,以後如何處理,暫無定論,但是深圳已經為其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經驗和模式。

深圳的歷史遺留民房是如何被確認產權的

標簽: 私房  產權  違法  確認  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