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謝三年 對社會的冷暖自知繼續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當然還是要多學習提升認知最佳化思維可別溫水煮青蛙不然 後果你懂的尋找第二生存維度繼續發展自己不影響主業工作額外零碎時間變得更有價值的你才會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麼先雜後專,多嘗試幾樣自己喜歡的
按理說,遇到這種打架鬥毆的事情,大家都會躲得遠遠的,生怕被波及到,傷及無辜,但從影片來看,大部分市民都很淡定,彷彿已久經沙場一般,一兩米外的人大打出手,板凳四處飛,絲毫沒有影響到他們吃東西
如果最後真鬧到上法庭,遇到年輕一點的理論學習比較先進的法官,應該是正當防衛沒跑,但要是老一派就不一定了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過在實踐中,認定互毆的可能性大一些,認定正當防衛的可能性不大,按題主這種描述只要還手了就是妥妥的互毆啊,想要達成正
謝邀,如果是一般的打架,會被認定為互毆,如對方申請鑑定,結果在輕傷或以上的話,您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建議調解處理
微信群聊天記錄的重點則是:人抓了,賠償六十萬了唐山警方的公告目前的狀態是:抓捕中對這件事,我的認為是,這幾個男的,基本上屬於坐在一起喝酒就是吹牛逼,主要話題集中在當年如何如何,曾經如何如何
0”的程度只不過恰好在河北,被媒體和網友放大一、那麼,面對酒後互相打鬥致對方受傷的哪怕是醉酒狀態下實施的行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致人受傷,但傷情達不到輕傷的,則可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那要看警方定性了,如果認定互毆,有賠償責任,如果認定為正當防衛,則沒有
可是陳建國與查秀英卻對複議結果不服,他們堅持認為王豔與自己是互毆行為,遂一紙訴狀將當地政府起訴到了法院
目前題中資訊只能說有可能是構成正當防衛的,並且對方持有兇器,題主還手僅造成對方輕傷,尚屬於必要的限度內
如果你是可以跑得了,但是沒有跑,反而回頭打,那就是互毆了
不一定受傷的人就沒有刑事責任的,都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如打架鬥毆的場所(繁華的鬧市區域,車水馬龍的路邊)、發生打架的時間(白天還是黑夜)、是否有公共財產的損失、打架的起因經過結果等等
一般沒打到就不算,除非你持刀,而且目的是弄死對方這個答覆是不準確的,你都沒接近呢,怎麼能全互毆呢,無故毆打他人是尋釁滋事行為,你的行為屬於再正常不過的反應了,關鍵是你沒打上人,不能以互毆論
如果都動手了,就是互毆看具體情況,如果是互毆且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那肯定是免不了的,如果一方尋釁滋事另外一方一直忍讓且在對方動手後主動遠離避讓後尋釁滋事方依然對其進行追打,這時候反擊就屬於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但是還是得依具體情況而
不要想著手裡有點傢伙就能一打三,一打五,你去問問當過兵的,不現實,你再能打也打不過人多的,還有就是帶刀想都不要想,一但被警察按住了你就屬於非法持有管制刀具,你實在沒安全感就帶個甩棍(別太長,短的,別買10塊20的便宜貨)更多是威懾作用,不到
回到重慶公交車上,女乘客與司機發生爭執,不是一時半會兒的事,又有多少人把自己當成看客了呢
實踐中,普通的行政案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很少,但也並不是沒有,參考一下如下案例:治安類正當防衛案例:被騎打後咬對方遭行拘,二審法院撤銷處罰如果對方先動手打你,而你是為了制止他,使用合理手段,沒有超出必要限度,沒有傷害的故意,那麼可以認定為
對太對啦 只要是嫌疑人必須搜身 進入辦案區必須搜身你說的情況就是治安範圍內對打架行為做出處罰 無論誰先動手都會處罰但是在你們雙方同意情況下 可以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須進行調解調節不成全拘留 只能說有從重從輕情節三人會重些從你描述上講,派出所處理
(六)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的案件,沒作傷害鑑定的,如果當事人提供不出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傷情診斷證明、醫院病志,且卷中現場筆錄對傷勢沒有記載的,不能實施處罰
謝謝你的邀請 具體案情具體分析1如果根據你上面所說你應該是被打的人 也就是被害者 如果是被害者不會留下任何案底2打你的人是嫌疑人 如果是輕傷一般情況下會有案底 不過你們雙方和解檢察院不予起訴的話就沒有案底了你也可以看看的文章 裡面有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