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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情況原配是否可以起訴小三要回所有的錢?

作者:由 狗哥 發表于 曲藝時間:2023-02-05

如下情況原配是否可以起訴小三要回所有的錢?狗哥2023-02-05 19:00:50

發現丈夫在微信給小三轉賬,轉賬數字包括“520”,“1314”等特殊含義的數字,除了特殊含義轉賬之外,一些小額轉賬累計共達十幾萬元,但丈夫已經把與小三的聊天記錄刪除,請問原配可以將十幾萬元全部要回嗎?原配還需要蒐集其他證據嗎?

如下情況原配是否可以起訴小三要回所有的錢?2022-08-07 19:15:12

您好,首先,在法律上原配是有權要回丈夫轉賬給第三者的財產的。

因為丈夫在婚後所獲得的工資、獎金、勞動報酬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都有平等的處理權,丈夫因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進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將家庭財產贈與第三人並非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沒有經過原配的同意,因此原配是有權追索的。

其次,如果原配要起訴要回財產,需要蒐集充足的證據來證明第三者與丈夫的關係以及轉賬的相關證據。根據您的描述,家與家律師建議原配可以先著手蒐集丈夫出軌的相關證據,包括親密照片、影片、親子鑑定等,再看看能否蒐集到其他丈夫贈與第三者財物的證據,包括轉賬流水、發票等。可以的話,還可以和出軌方形成統一戰線共同追索財物,這樣對於蒐集證據會更有利。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諮詢或提問。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60 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 1062 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下情況原配是否可以起訴小三要回所有的錢?2022-08-07 14:12:50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中,當遇到配偶將財產贈與小三,致使自己的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積極收集證據,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訴訟,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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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情況原配是否可以起訴小三要回所有的錢?2022-08-08 15:53:04

法庭上是講證據的地方,如果我們希望調查男方的不合理開支,那麼你至少需要向法庭提交一定的財產線索,例如男方的銀行卡號等,要求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銀行流水,或者法院責令對方提交。

女方可以起訴要求法院認定男方贈與第三者財產的行為無效,並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

無論男方是否配合,我們作為配偶一方都可以直接要求小三返還財產,如果男方真心悔過,配合我方,可以更方便地收集證據。以下是收集證據的指引:

一、身份資訊材料

1、原告身份證或者戶口本(作為起訴證明原告身份的證明材料);

2、結婚證(證明的婚姻關係);

3、第三者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居住證明(作為起訴證明被告身份以及所在地的材料)。

二、證明第三者與男方有不正當關係材料

如果能證明第三者在明知男方已婚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持續同居,還能起訴重婚罪,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當然,這時候男方也是犯罪嫌疑人。

1、男方過去與第三者的聊天記錄、簡訊記錄(關鍵點:由第三者手機、微信、微博直接發出,能夠證明發送人的身份);

2、與第三者聯絡,收集聊天記錄或通話錄音(可由男方或女方發簡訊、打電話錄音與第三者本人手機號碼、微信溝通,引導她自己說出自己早已知情的事實);

3、鄰居、朋友、親戚等知情人的證人證言;

三、第三者工作、收入情況的資料

證明目的:證明第三者收入水平不足以支付大額財產

1、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如果是女方找小三,那麼第一次攤牌很重要,需要事先籌劃,想清楚話術);

2、第三者名片、工作照片等;

3、請專業人員進行此部分的證據蒐集;

四、男方與第三者的經濟往來記錄

證明目的:第三者在關係存續期間向男方索要的財物,用於起訴其歸還或是作為我方談判的籌碼

1、銀行流水、支付寶及微信轉賬記錄;收款人為第三者本人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號,如無法提供,可嘗試檢視男方的銀行交易流水看是否曾經與對方轉賬交易,賬戶號碼是多少;

2、購物憑證、淘寶、京東等購物軟體購買記錄,譬如收貨人為第三者本人的地址、姓名;

3、第三者承認男方贈與、消費財物的聊天記錄。

4、男方為女方購買的房產,譬如:房產證、購房合同或房產地址、購房時間、出資情況等

5、車輛資訊,包括車輛登記證和行駛證等;

6、其他財產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