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紙關乎生命安全,可惜很多人沒看就扔了
有多少人吃藥是不看說明書的?又有多少人為了圖方便,把藥板抽出來放著,說明書和盒子都丟掉?
A君
說明書上面都是廢話嘛,反正也看不懂。
我知道一天吃幾次,一次吃幾粒不就得了嗎。
B君
好吧我承認,藥品說明書通常比較枯燥專業詞彙又太多,看得人頭大。但人家並不是廢話。至少以下這5個問題,咱還是搞搞清楚比較好。不是危言聳聽,因為這關係到你的生命安全。
01
“國藥準字”教你輕鬆辯真偽
真藥:
國內所有藥品的準字是一樣的,就是
“國藥準字”
。
假藥:
如果藥品說明書上寫著
“衛藥健字”,這是假藥無疑
,扔了吧,這種批號早就已經被廢除了。
保健食品渾水摸魚:
如果說明書上寫著
“衛食健字”
或者
“國食健字”
,那只是保健食品,而非保健藥品。如果有商家大吹特吹其保健品的“藥效”,懟他吧。
注意:
即便是註明了“國藥準字”的藥,也建議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的“資料查詢”一欄,查一查這個準字是否對應這個藥。一些假藥的說明書上會印一個看上去很正規的國藥準字批准文號,但你去查了才發現,根本就是張冠李戴啊。
02
“有效期”和“失效期”很重要
有效期是“直到這一天還有效”,失效期是“到這一天就失效”。
舉個例子:
“有效期至2017年8月”和“失效期為2017年9月”,意思是一樣的,就是說你在8月可以吃,9月就別了,它過期了。那8月31號還能吃嗎?
理論上能,但其實不建議這麼做,何必呢。藥品過了期限或變質,導致失效是小事,引起毒性反應才是大麻煩。
注意:
沒到過期時間,但如果藥品外觀看著就不對勁,比如膨脹、變色或者冒黴點,最好也別吃。
03
“慎用”“忌用”“禁用”分清程度
“慎用”“忌用”“禁用”這三個近義詞兄弟,主要是在於警告程度的不同。
“慎用”是初級警告,告訴你要留神,
吃藥前再仔細想想
。不是說不能使用。主要是警告那些喜歡自我用藥的人。
比如孕婦慎用,要考慮到你肚裡的小寶寶;
比如小兒老人慎用,要考慮到劑量和代謝;
比如肝腎本身就有點問題的人,要慎重考慮,吃了藥會不會加重肝腎負擔。
“忌用”比“慎用”進了一步,已達到不適宜使用或應避免使用的程度。
如果在閱讀說明書時,你發現自己屬於忌用人群,那意味著在你身上發生不良反應的機率比較大,一定要和醫生再次溝通確認。
“禁用”這是對用藥最嚴厲的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
比如對青黴素有過敏反應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黴素類藥物;青光眼病人絕對不能使用阿托品。
04
“常見”“偶見”“罕見”不良反應,該不該怕?
“常見不良反應”中的“常見”兩個字,並不是一個形容詞,而是一個嚴謹的不良反應發生率表述方式。根據不同的發生率,一共六檔分別為:
十分常見、常見、少見、偶見、罕見、十分罕見。
這並不是一個固定的發生率。比如頭痛惡心在某個藥的說明書上,屬於“常見”不良反應,但在另一個藥的說明書上,就可能屬於“偶見”不良反應。 不過一般來說,“常見”的問題(頭痛、噁心、胃腸道反應)都不太嚴重,嚴重的問題(視覺模糊,暈厥)多半屬於“偶見”或“罕見”。
畢竟如果嚴重不良反應卻常見發生,這個藥就得撤市了。
05
注意規格,別吃錯藥量
因為現在同一種藥的生產廠家實在太多,規格未必一樣。
有的廠家一粒藥100mg,而有的廠家一粒藥只有50mg。就算是同一個廠家,都有可能同時生產100mg和50mg兩種規格,所以如果你只認廠家不看規格,就有可能吃錯。
結果本來該吃100mg的吃成了50mg,起不到效果;而本來要吃50mg的吃成了100mg,那就有過量的危險了。
怎麼樣,看完是不是倍感自己需要補的功課太多……這張印滿文字的小紙片,真是資訊量滿滿。
總而言之,藥品說明書上有不少關鍵資訊,希望大家能夠樹立一個正確觀念:
說明書不是小廢紙條,以後別亂扔。